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去图书馆的艺术类区游荡,比起三楼,那里极为寂静,光线也暗,想是规划之人预知不会有太多的人到此而故意为之。
去的时候多是黄昏,空气里似乎飘着各种晚饭的味道,人间烟火温馨地弥漫开来。这时,常常还有熟悉的曲子,印象深刻的当属《安妮的仙境》,以至现在听来,仍会心绪起伏,感慨万千。若是夏天的黄昏,声音就更多了,风吹树叶,篮球撞击着水泥地和篮板,人们边走边嬉笑交谈,轮滑鞋摩擦着地面,汽车在远处的马路上钝钝的轰鸣……
声音与味道,最是能够唤起人的记忆。
一路芳香一路歌(二)冬天雪后路滑,挡不住我们去买砂锅的热情,做砂锅的师傅总是洋溢着一种无需报酬的热情和幸福感,这让我们排队的心情都好了许多。二餐为数不多让人可以欣然接受的除此之外,还有几乎没肉的鱼香肉丝和茄子馅儿的大包子,早饭呢,常常是油条鸡蛋一碗粥,卖油条的小伙子若是发现漂亮姑娘,时常做个顺水人情,多给两根。吃这个话题,一时总也讲不完。
那几年,很少借阅我的专业书籍,反是文学类的多些,闲来无事的时候,抄写了一小本诗词,抄归抄,却又不求甚解,单是觉得读来有一种别样的感受,心情舒畅而思绪悠扬,就心满而意足矣。
有一段日子迷恋起了《红楼梦》,白天晚上的看,看得恍惚,仿佛置身其中,所以每当被现世纷扰打断时,都会懊恼不已,那时张口说话几乎都要随了梦中之人,现在想来依然充实有趣。女生凑在一起,一般都要传阅一些有趣的书,比如《玉米》《许三观卖血记》,甚至带插图的性历史书籍。有关性历史的书好像是老大借的,(别冤枉了她呀!)这让我想起她看书时的样子,背靠床头,一手举着书,另一只手必然在嘴边——她喜欢咬指甲。她的癖好还有很多,比如闲来无事总是下意识的捻被子角,报刊亭的八卦周刊几乎每期必购,爱看言情小说,也爱看正经八百的书,爱吃猪拱猪肝猪舌头,爱喝各种饮料,还会一次买两斤金鸽瓜子摆在桌子上。至今我都记得她讲过的两件事,一是早年她一男同学骑车撞了人,于是连忙下车去扶,结果发现是一个招同学们厌恶的老师,又立马扔下,骑车走了;还有一事是她上幼儿园时,有天放学在路上晕倒却没人发现,后来自己醒了就拍拍土回了家。说到底,她是个可爱的人,是个个性鲜明的人,对很多事情都有热情有兴趣,这让我赞叹。
最初的两年课多,尤其第二年搬到南区后,每次上计算机课英语课都要跋涉很远。计算机着实让我们头疼了很久,什么flash之类,至今还是不会。我曾挂过一门简称马经的课程,那门课我只去过两次,记得老师叫李岩,长得很无趣,讲得更无趣。不像周兴,浓眉大眼,脸面上像极了梁朝伟,而身架又生的彪悍许多。没选上他的课,我也在很多个晚上去听了《孙子兵法》,讲得深入浅出,风生水起,板书不多却又潇洒流畅,真是一种享受。那是第三年,我最混沌失落的一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