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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王不二同志

我喜欢你,王不二同志

作者: 半衰期叶 | 来源:发表于2019-07-08 20:28 被阅读0次

    每个女孩是不是都曾在心里偷偷藏过一个男孩。

    在我高中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男孩。高高瘦瘦、有点秀气的面庞、干净的白衬衫、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刷得锃白的帆布鞋帮,这些便是我对他所能做的全部描述。

    对于“喜欢”,我最早的认知来源于小说。才懂得原来心里暗暗藏着的那缕情愫,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喜欢”。小说里写道“青春里的喜欢是最干净的,可能一个眼神就已经将那个人藏在心里了”。我把这句话抄在日记本里,而日记本里早已经写满那个男孩的名字。

    我第一次见到王不二是在高一入学的时候。当我还在公告栏里寻找自己名字的时候,有个男生的声音落入我的耳朵“林森森,好文艺的名字”。循着他的目光过去,果然在他面前的花名册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后来,在班会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才知道他的名字,那个我偷偷在日记本里写了三年的名字。

    “内向、文静、爱看书”这三个词是我同学录里的高频词,而这三个词也是对我最为贴切的描述。所以和王不二说的第一句话,还是因为他发作业时,对他说的那句“林森森,你的作业”的“回复。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谢谢,但那时我的脸却以不正常的烧灼感在阐释什么叫做脸红。幸好他在我说完谢谢时,就继续他的工作了,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解决刚才的尴尬。

    夏日的风倦倦的,空气的的荷尔蒙分子因为热扩散的原因,落进女孩的眼睛里。青春时的那一抹白衬衫不知藏着多少女孩的心事。他喜欢打乒乓球,白白的衬衫很好认,所以为了寻找那一抹白,乒乓球台成了我夏日课间最常去的地方。其实,他的球技和他的那么白是成正比关系的,但他这人属于越战越勇型的,所以这场比赛并非特别无趣。

    我成绩还算可以 ,勉勉强强挂在班级的中游,而他却不同,永远是各科老师眼中的天之骄子。我的文科和理科差不多,所以当时选文理科的时候特别头疼,但当看到报名表里他的意愿栏里填的“理科”的时候,和我爸妈冷战赌气报文科的事已经被我忘在那个男孩的那句“林森森,你的作业”那句话里了。后来,如愿和他留在一个班里,而我爸妈至今也不知道那个打死要学文科的女儿怎么会选了理科。

    高二的时候,因为一心想引起他的注意,我便收了我的那堆书,把大部分心思用在了学习上,然而,对他的暗恋还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第一次知道,会早早的来学校做题,而他也是最晚回去的那个男孩。那天,我早早地来到教室,他看到我时十分诧异,最后只说了一个“早”字。而我也只是笑笑。后来便开始各做各的事了。在这一次之后,我们两像是在完成某种比赛似的,第一个到教室的不是他就是我。

    后来成绩进步不是很明显,就在一个清晨,鼓足了勇气,对他说了第一个长句子。“王同学,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后来,他成了我师父,和他成了很好的朋友。而我也在他的帮助下,进了前十,为此,还得到了班主任的表扬。

    高三的重压压的人喘不过气。有师父的好处还在于,可以省出抄笔记的时间多刷几套题。毕业的那天,我问他喜欢怎样的女孩,他说,没有喜欢的女孩,也没有喜欢的女孩类型。听到这个回答,既欣喜又失落。而我还没顾得上沉浸在这种感情中时便被他拉着去拍了毕业照。

    我向来是有写同学录的习惯的,而他被我留在了最后一个。高三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学习,所以同学录被我搁到毕业后才看。那天,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被我珍藏的同学录,翻到他在的那一页,看到一句“6.8考完试学校门口见”。失落又慌张。想了想,估计是师父的庆功宴吧。

    那天,考完试,我如期赴约,而他,不慌不忙的,凑在我耳边说“林森森,我喜欢你”。后来,我被他拉着去了附近的电影院看了第一场和男生一起看的电影。

    后来,他告诉我,从我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的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喜欢我了。我们报了同一所大学的志愿,被录取。

    后来,我们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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