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爸的二姐要离婚了,丈夫家暴,两人签了个手写的离婚协议,孩子归女方,男方一个月探视一次,财产平分,男方不付抚养费。妥妥的不平等条约,问她为什么不争取抚养费,说是怕孩子被抢走,只要孩子跟着自己,钱上吃点亏就算了。
女人啊,有时候真难啊,尤其是有了孩子的女人。除非可以做到心狠放得下孩子,否则永远没有和男方平等竞争的权力。
所以婚姻中除非有像家暴这样严重的情况,为了孩子,大部分女人都凑合过了。当然如果女方有绝对的经济优势,能够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自然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然而事实上,大部分女性处于经济弱势的一方,都得过且过了。所以啊,女人结婚无所谓,决定生育很重要,一旦生育孩子就成了身上的软肋和铠甲。婚姻不幸时就很难果敢地一拍两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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