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5日,那些穿着白衣服的人说我的良心不好,就把我押进一间小屋,不断的抽我身上的血,从下午三点到凌晨十一点,一共抽了六次,后来把我又关进另一间小屋。
我想到了蒲松龄先生笔下的女鬼,先用女色去勾引男人,然后用锥子锥那色人的脚底,抽取血液供妖精享用。为什么不是色鬼呢,因为那男人在没有取血液之前还是活人,几分钟后,才会变成真正的色鬼。
蒲先生说,如果男人不贪女色,女鬼就用假钞诱取那男人的鲜血,交给她们的领导。
我这人虽然有点贪财,但是我胆小,不敢要他们的钱,反而从钱庄取了很多银票交给他们。
我虽然好色,可我更胆小,我不想损坏我家的户口册。
他们见我既不敢要银票,又不好女色,就改用怀柔策略来麻痹我的大脑神经,派来一个娇滴滴的白衣女子,
女子来到我的面前温柔地说,大哥,给我一点血,那声音好甜,听了就让男人不忍心拒绝,更何况我是一个喜欢听女人声音的男人。
我吃力地伸出一只不算结实的手,那女子拿出专用的锥子,在我的手上猛扎乱锥,可能是初来的吧,还不怎样熟悉业务,锥了十多针,疼得我汉流如雨,她都没抽走我的一滴鲜血。
怎么搞的?蒲松龄先生不是说把假钞一放就能抽走血液吗?难道她身上没带钱?甚至连假钞都没有?
没带假钞,那就离我远一点,别拿女色来诱惑我,我是在民政局开了发票的男人。
第二天,又来了一个女子,她来到我的面前,娇滴滴地说,大哥,给我一点血,我只要一小点。我爽快地说,可以。
人家小姑娘只要十毫升,我身上还有九斤多鲜红的血,反正我这么多鲜血留着也没有用处,我乐意抽一点给她,向美女献身的精神我还是有的。这小丫头的吸血本领好强,轻轻一锥,我鲜红的血液就被她带走了,从此以后,老妖们天天都派她来抽我的鲜血,一天要抽好几次,我刚刚被抽出了感情,他们又把我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去。
我失恋了,生与死组合的恋爱叫生死恋,我这种恋是由血液产生的,就取名叫失血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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