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05年做情感版块的时候,采访当事人写的稿件。现在,5万元似乎不是很多钱,但当时还真是一笔不小的金额。
2001年,22岁的刘蓉经人介绍,认识了当导游的马强。
一个男人,一场在旁人看来再平淡不过的爱情,却让刘蓉的人生之路就此改变了。
幼年丧父性格偏激
刘蓉出身于普通的工人家庭。父亲早年离异,带着一个5岁的儿子刘鹏和刘蓉的母亲王志红结了婚。
刘蓉不满10时,父亲因病去世,幼年失父让刘蓉性格变得有些偏激,平常不太爱说话,但话一出口却言辞犀利,不给人留余地,几乎没有太谈得来的朋友;读书时学习成绩也不太好,勉强读完高中就读不下去了。
1996年7月,刘蓉到昆明樱花购物中心当了服装售货员。看着自己卖的那些高档服装,还有那些来买衣服的人,刘蓉心里经常感到不平衡:凭什么她们就可以穿得这么阔气?大把大把地花钱?自己买点什么都要算来算去省好长时间。
她一有机会就母亲和舅舅王志剑面前念叨这份工作太累收入又太低。2个多月以后,王志剑通过同事把她安排进了一家探险中心当文秘。
探险中心是由一家香港公司投资的非盈利机构,专门从事中国偏远地区的探险、研究和保护,负责人张达在一家科研机构工作,在中心的工作算是科研项目的一部分。
由于人和事都不是太多,刘蓉一个人负责中心在昆明的日常事务和财务管理。收入虽然不多,但与工作量相比也还可以:月工资700元,每年涨10%,每年有5天年假,春节前发双薪作为年终奖金,还有意外伤害保险,比当售货员强多了。
中心的人大部分时间都出门在外,到办公室的时间少之又少,只有探险队回到昆明后,刘蓉才开始忙一些:结算差旅费,收拾、清理探险用的装备……多数时间刘蓉是自由的;加上是熟人介绍,张达很信任她,她对这份工作十分满意。
不过,可能是由于性格使然,刘蓉经常没来由地担心有人会抢走她这个饭碗,一有人介绍其他人到中心工作,她就尽一切可能背着单位领导,告诉来求职的人这里的工作有多累,待遇有多低,如何如何没有保障。
一次,张达的一个朋友带了个大学生去办公室,找张达谈大学生去香格里拉分中心工作的事,张达在外面办事一时间没能赶回来,她硬是把这个大学生给“吓”跑了。
工作的问题暂时解决了,搁在刘蓉和王志红心头的就是她的婚姻大事了。
刘蓉个子不高,1米6不到,瓜子脸,皮肤稍黑,眼小嘴小,戴一副近视眼镜,跟谁说话时爱死死盯着人家,让人感觉不是太好亲近;加上性格内向,交友不多,20多岁了还没谈男朋友,母亲很着急,到处张罗给她介绍对象;她自己心里也急,但嘴上却不愿表示出来。
只要有人安排相亲,刘蓉都很积极地配合,每次都精心修饰一番才出门前往;可几次见面都不了了之,没有任何下文。
一次,王志红又在她面前唠叨起这个问题,刘蓉被母亲说到了心里的痛处,觉得很烦,说:“急什么急?我才20出头,离30岁远着呢。我不会嫁不掉的,我还挑个条件好的才要呢!”
“喜”识男友轻率失身
2001年底,王志剑同事的女儿把马强介绍给刘蓉。马强是红河人,比刘蓉大一岁,职高毕业就当了导游,中等个子,小平头,一副眼镜给他增加了点书卷气。
刘蓉虽然在探险中心工作,但别说是探险了,她连中心设在丽江、香格里拉的分部都没有去过。九寨沟、卧龙保护区、藏羚羊、摩梭人走婚……这些词她只从中心探险队的报告上看过,从来没有丝毫感性上的认识,马强添油加醋地给她讲了一些各地的风土人情;本来,这些知识在书上也有,但刘蓉听得如醉如痴,呆呆地说:“我以前真是白活了!总有一天,我也要到这些地方去看看。”
马强瞟她一眼,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下次哪个团我把你捎上就是了。”
刘蓉和马强很快打得火热。马强真带她跟一个旅游团去了一趟黄山,坐飞机住酒店游景点没要她出一分钱。
刘蓉第一次出远门,自然兴奋不已。而且,马强告诉她,她这次出来玩不仅不用她出钱,也不用他出钱,费用全免!
以前,刘蓉做梦也想不到世上还能有这么好的事。她对马强简直有点崇拜了,觉得自己能找到一个这么有本事的人非常幸运。就是这次黄山之行,带着一丝想从此拴牢马强的心思,更带着一种自豪感和神圣的“献身精神”,刘蓉主动把自己完全交给了马强。
过后,虽然也有一点失落,但刘蓉觉得,心里不再像过去一样那么空空的,而且,能委身于一个自己崇拜的人,并不是人人都有这种机会的。
第二天,刘蓉和马强寸步不离,走路、爬山的时候她都用手勾着马强,吃饭的时候一直握着马强的手。马强多次说:“别这样,那么多人在一起,别人看了多不好!”刘蓉撒着娇说:“怕什么?我是你老婆嘛,他们又不是不知道。以后,我都要这样跟着你!”
马强听了,皱着眉头半天没有出声,但也拿她没有法子。
王志红对马强却不是很满意,说:“他又抽又喝酒,没个固定工作,人看上去也不踏实,你不要和他发展得太快了。”
正处在甜蜜之中的刘蓉哪里听得进去:“我没男朋友你要我找男朋友,现在有了男朋友你又嫌这嫌那,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他工作不稳定,但收入高,一个月有好几千,有时候还上万呢;抽烟喝酒,这是他工作需要!不管你怎么说,我是跟定马强了,死也要和他在一起!”
刘蓉觉得,自从和马强在一起后,她才知道什么是生活。马强带一个团的收入少的时候是她两三个月的工资,多的够她苦一年。
一带团回来,马强就领着她和一帮朋友去唱歌、吃烧烤、火锅,谈天说地,说的全是她以前想都想不到的新奇事物。而且马强花钱非常大方,这让刘蓉在一众亲朋面前非常有面子。
刘蓉特地让马强陪她去樱花购物中心买了一次衣服。当身上穿着新买的衣服,一手上拎着换下的旧衣服、一手插在马强臂弯里走在街上时,她的腰挺得特别直,感到自己的生活已经上了一个档次:不再像以前一样,对那些好衣服只能摸不能穿的“卖衣服的小妹”了。虽然一套衣服花了她将近两个月的工资,但她认为值得。
实际上,马强买给刘蓉的东西不多。大多的时候,马强有时间陪她上街购物时钱都已花得差不多了,很多东西都是刘蓉自己出钱买的,但刘蓉还是觉得终身有了依靠。
马强说,他决定在两年之内买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后就结婚;刘蓉兴奋不已。
想到马强一个人在外租房,不开火,东吃一餐西吃一顿,没个人照顾,刘蓉十分心疼,不顾母亲和舅舅都反对她和马强来往,主动提出让马强搬到她家去住,说这样她可以照顾马强的起居,还能省下租房费。
马强愣了一下,很快地说:“好啊,这样就能天天和你在一起了。”2002年6月,相识仅仅半年多,马强把行李搬到了刘蓉家,和刘蓉公然同居了。
王志红眼见女儿和马强生米做成了熟饭,无计可施,相反还很自然地承担起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
为“爱”付出挪用公款
2003年11月初,马强说他要带团去桂林,但一去10多天没有音讯,刘蓉焦急不已,担心他出了什么事情,但马强的手机一直打不通,让她毫无办法。
一天晚上,刘蓉正准备睡觉,从卫生间出来回到卧室却看到马强坐在床上。她又惊又喜,还来不及说话,马强冲口就叫:“刘蓉,给我5万元,不然我就完了!”
刘蓉大吃一惊,忙问:“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马强说,和刘蓉认识之前他替一个朋友借了18万做生意,现在那个朋友不见了,债主追着他要钱,扬言再不还就要把他变成残废,他东拼西凑,现在还差5万……
刘蓉惊呆了:5万,对她而言简直是天文数字。
马强央求道:“你得帮我,不然我就死定了!”
刘蓉说:“我当然想帮你,但我哪儿找这么多钱去?”
马强说:“你没有,你找别人借啊。”
刘蓉当着马强的面打电话给几个亲戚,但对方都说手头没钱。
马强一脸绝望:“完了,完了……”看着心爱的人这个样子,刘蓉心里乱成一团。
她想,马强现在最需要她的帮助,如果帮不上他,岂不是显得自己太没用了?而且,他的事,不就是她的事吗?
第二天,刘蓉在办公室不到两个小时就打了三四个电话回家,马强老问:“筹到钱没有?”刘蓉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
怎么办?怎么办?到哪里找5万块钱去?!11点多,刘蓉正在苦想谁能借钱给自己,电话响了起来,吓了她一跳,是张达的电话。
张达告诉她:“香港汇了一笔钱过来,今天应该到了,你查一下。”刘蓉眼睛一亮,暗骂自己:“真笨!手里就有那么多钱,一般进出都是二三十万,怎么就没想到呢。”刘
蓉一个人管着探险中心的财务,日常的行政费和项目经费,全部从她这里进出,张达又从来不查账,她要动用账上的钱,简直就是神不知鬼不觉。
中午回家的时候,刘蓉得意又神秘地笑着把一个塑料袋交给马强,里面是报纸包好的5万元现金:她自己的3千元,还有单位上的4万7千元。
马强激动得紧紧抱住她:“刘蓉你真是太好了,太能干了,你救了我,我会一辈子感激你的!”
刘蓉心里生出一股自豪感,说:“我是你老婆,我不帮你谁帮你?”
鸡飞蛋打两头落空
帮马强解决了难题,接下来刘蓉却愁着自己挪用的钱该怎么还了。虽然张达不看账本不查现金,但万一探险队要用钱,她拿不出来就露馅了。
好在,接下来的两个月由于各种原因中心没有大型的外出活动,但刘蓉仍旧过得提心吊胆。可她在马强面前从来不敢表露,生怕他嫌自己没用;在家人面前,她也不敢透露半句。
刘蓉决定先借够4万7千元把公款还上。她向所有认识的人开口借钱:小区的保安、邻居、母亲单位的同事、家里的亲戚……,借钱的数额从200、300到数千元不等,但只有母亲的同事杨兰借了3000元给她。
钱到她手上还不到两天,马强又找她拿钱了:“还有钱吗?几个朋友从成都来,得招待一下。”
刘蓉犹豫了一会儿,想,3千元离4万7千差得远了,不如拿给他派点用场。她一咬牙:“我这里还有3000块,你先拿去用吧。”
彭枫是张达在科研机构的同事,两人相处得不错。她听人说这段时间刘蓉不断找人借钱,觉得有些奇怪。
当刘蓉找到她开口就借7000元时,她疑心更重了:刘蓉借钱干什么用啊?刘蓉走后,她马上打电话给张达:“刘蓉这段时间怎么了?老找人借钱,刚才还来找我借7000块我没答应。不会有什么不对劲吧?”
2004年1月底,正是春节临近的时候,但刘蓉家里却是一片凄风惨雨。
张达接到彭枫的电话后,第二天就赶到办公室找刘蓉问话。在他的质问下,刘蓉说出了挪用4万7千元的事。张达当即叫来王志剑,让他们一周之内把钱还上,否则他就报案;说完这些话,他就让王志剑带走了刘蓉。
王志剑带着脸色惨白的刘蓉回到家里,问清源由,顾不上责骂她和马强,就忙着出去筹钱了。
7天时间,让一个靠工资吃饭的平民家庭凑够近5万元,难度可想而知。王志红把刘鹏也找了来,让他帮忙一起想办法。7天后,王志剑和刘鹏终于在张达给的期限内还清了4万7千元。
钱还了,但张达不愿再让刘蓉在中心上班。刘鹏说:“这件事已经发生了,但钱也还了。能不能给她个机会,留下来继续工作?”张达说:“换了是你,手下的人出这种事,你会怎么做?”
刘鹏迟疑了一会,说:“当然是开除。”张达眉毛一挑,说:“这不就得了?”
真相被揭露出来的那一刻,刘蓉觉得自己“全完了!”以后,没人会再看得起自己,自己从此在别人眼里是个“贼”了!再也没法抬着头做人了……听到张达让舅舅在一星期之内还钱,否则就报案时,她似乎看到了冰冷的手铐在眼前晃动。
“坐牢”这个词,以前只在电视里看过听过,那都是很遥远的事。她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有一天与监狱走得这么近。
家里人在东拼西凑到处找钱的时候,她却整天呆在家里,想着,要坐牢了,会坐多长时间?到时候马强会不会丢下自己?
不行!不能让他丢下自己,我是为了他才落到这个地步的啊。她疯狂地打马强的手机,要他来陪她。
期间马强带团去丽江,她也寸步不离地跟着去。她认为,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马强。如果再失去马强,那她真的没有任何活着的意义了。
钱还清了,王志剑和刘蓉谈了一次话,他要刘蓉离开马强。刘蓉歇斯底里地大叫:“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想把我们分开,你们想都不要想!”
王志剑说:“你看看他这个样子,你都为他快进监狱了,他一分钱都不拿出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一点都不为你急……”
刘蓉叫:“他的钱都还账了!我就是因为他没钱才帮他的……他去带团就是为了挣钱!”
失去了工作,刘蓉无事可做,也不愿出去找工作。她呆在家里看电视,可以好几天不出门;马强不带团的时候,俩人手拉手地和以前一样逛超市、吃吃喝喝。
王志剑看不下去,让他们一起想办法还欠下的钱;刘蓉说,马强要还欠下的另外几万元,两人还得准备结婚买房,实在帮不上忙。
2004年5月底,刘蓉患阑尾炎住院,马强说他没钱。刘蓉住院的费用全部由王志红、王志剑筹措;出院恢复以后,刘鹏安排她到自己所在的车行里卖汽车配件,每个月有400元的收入。
2004年12月,刘蓉怀了孕,发现的时候已经3个多月了。她和马强束手无策,再一次把问题交到了王志红面前。
又痛又急的王志红马上带她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手术后,医生告诉王志红,刘蓉这辈子很可能不能再生孩子了。那一刻,泪水一下子就模糊了王志红的眼睛,她无奈而绝望地说:“这个女儿,废掉了……”
出院以后,王志红左思右想,最后还是决定把不能生育的事情告诉了马强和刘蓉。
听了这个消息,刘蓉显得很轻松:“不能生就不能生嘛,有喃样大不了的?现在人家有钱有学问的人,都不生娃娃了!以后也免得老担心怀孕了。”
看着女儿满不在乎的样子,王志红放下了一半心。可再看马强在一旁低着头抽烟不出声,她的心又一下子悬了起来。
2005年11月,一个朋友在北市区碰到刘蓉,朋友问她和马强是不是快结婚了,她淡淡地说:“不知道。我已经好几个月没他的消息了。”说话时,脸上的表情一片麻木,眼睛里全是漠然。
点评:
刘蓉的行为,已经涉嫌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刘蓉如果被起诉,最后很可能会得到免予刑事处分的处理,但“犯罪”的阴影,将陪伴她一生。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刘蓉又是幸运的。
刘蓉很无知,在把手伸向公款的时候,只想着解决男友面对的难题,却全然没有想到这么做会给自己、给家人带来更严重、更大的难题。无论在经济、信誉还是心灵上,她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损失都是无法估算的,决不仅仅是5万元。
同时,她也很单纯和自私:竟然丝毫没有想一下男友的话是否可信就毫无保留去为他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我们现在无法判断马强是否有骗她的初衷,但根据他消失不见踪影的情况来看,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不值得刘蓉为他做出任何牺牲的男人;而刘蓉的家人,不仅背着刘蓉带给他们巨大债务,还得时时为这个可怜的女儿、侄女和妹妹担惊受怕,惟恐她再有不测。
其实,任何人都清楚,家人才是刘蓉最大的财富。
几次相亲失败,让刘蓉觉得马强是自己的救命稻草,迫不及待地决定和他终身相伴;一次免费出游,就认为马强高人一等;相识不到半年,就把马强带回家出双入对……多么地轻信与不自信?仔细推敲下来,这是一个不具有独立人格、对现代法制一无所知的愚昧女人。也可以看出,在法制社会里,不能寄望于个人的道德水平来维护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各方面利益,只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法规,才最可靠。
注:由于事涉隐私,文中人名及单位均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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