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当我读到写李贽的这一部分的时候,我心里感觉有一种悲伤,可能是对李贽当时所处的大环境的一种悲伤,也可能是对李贽这个人物一生的悲惨的命运的悲伤。
李贽,生于1527年,卒于1602年,福建泉州人,明朝官员,思想家,文学家等。原姓林,后改为李。嘉靖三十一年举人,历经共城教諭,国子监博士,万历年间为姚安知府。后弃官,寄寓黄安。李贽在思想,文学,哲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贡献,本文主要是阐述一下李贽当时的生活境况和生活环境,不对他所做的其他方面的事情做过多的评价。
李贽的六世祖是泉州当时的巨商,以贸易往来于波斯湾。到李贽这一代的时候他的家道早已中落。1552年中举,但是因为经济困难,不能耐心的拼的进士及第的资格,直接去政府任职。之后的多年他一直沉浮于下僚,收入微薄,郁郁不得志。1559年父亲去世后停职回家丁忧。服满后入京求值,等了一年零八个月才等到一个国子监教官的职位,在这一年多的等待时间中他以教书来补贴家用。他本来是生有四子三女,可惜除了大女儿外其他都不幸夭折。据他自己说,他又一次有七天没怎么吃东西,最后饿的认不出大米和谷物。1563年他的祖父去世,他的上司和朋友给他送了一些钱财,这时他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要拿出这些钱财中的一半在他做过官的河南购置地产一处,以为妻女衣食之资,让她们娘俩留在河南,他自己则要拿着剩下的一半返回福建安葬去世的祖父和祖先三代的灵柩五口。由于按照当时的习俗,安葬先人,要讲求风水,选择吉地,以期后人飞黄腾达,否则宁可把灵柩长期停放,此时曾祖父的灵柩已经停放了五十年之久,现实环境逼迫他迁就现实,在可能的条件下一起安葬,但求如图为安,不再做其他过高的奢望。当这一问题解决后李贽感到自己已经尽了自己的职责。
然而这一决定却增加了妻子的负担,她不愿意去离家数千里外的地方安家,而且她自己的母亲由于思念她经常哭泣导致双目失明。但是李贽钱财有限,所以忍心拒绝了妻子想和他一起返回泉州的请求。因此他们一别三年,等到重聚首时,她才告诉他两个女人因为没有吃的,营养不良而死,这一不幸的消息使他伤痛不已。后面的一段时间中他一直是低级官员,官俸微薄,不足以养家糊口,一直到1577年,任为云南姚安知府时,才和高级官员一样有了各项‘常例’和其他的收入,遂渐有积蓄。1580年知府任期满了后他决定不再为官,此时他53岁,正值官运亨通,一帆风顺时。于是他们夫妻两就寄居在朋友家,也是由朋友接济他们的生活,后来由于和朋友闹翻,不得已又去其他的朋友家寄居,他的妻子无奈之下只能只身回已离别二十载的泉州老家。只到1587年,她临死之前她曾多少次的呼唤他,要他回到泉州。当她的死讯传来时,他写下了六首诗来表达他当时的伤感。
如果他当时回到老家泉州,他要照顾的不止是自己的家庭而是整个家族,因为他是整个家族里最有名望的人物。此时的李贽已经受够了生活中的种种折磨,同时他又在研究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重新考虑生命的意义。对于这样的背离传统的行为,他的亲族自然是不能善罢甘休,一次又一次的催促他回老家,又时不时的拿各种家中的琐事来烦他,于是他剃度出家,以示不归家之决心。
后来由于他的过激的言论和不被当时社会所能容纳的各种书籍被捕入狱。在狱中的有一天他想让狱卒为他剃头,当狱卒离开的间隙,他用剃刀自刎,但是一时没有断气,狱卒看到他鲜血淋漓,还和李贽做了一次简单的对话。当时李贽已经不能出声,他用手指在狱卒掌心写字做了回答:
问: "和尚痛否?"
答: "不痛。"
问:"和尚何自刎?"
答:"七十老翁何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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