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为季氏宰。季氏祭,逮闇而祭,日不足,继之以烛。虽有强力之容,肃敬之心,皆倦怠矣,有司跛倚以临祭,其为不大敬矣。他日祭,子路与。室事交乎户,堂事交乎阶,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退。孔子闻之,曰:谁谓由也不知礼乎?
子路做季孙氏的家臣头子。季孙氏举行祭祀,天不亮祭礼就开始了,祭了一整天时间还不够,又点起火把继续祭祀,即使有强健的身体、严肃恭敬的心,也都疲惫倦怠了。官吏们连路都走不稳,一瘸一拐地应付着祭祀,这样造成对神的不敬太严重了。又一天举行祭祀,子路参加了。室中的尸祭礼(所需的祭品由室内的人和室外的人)在室门处交相传递,堂上的傧尸礼(所需的食品由堂上的人和堂下的人)在堂阶上交相传递,天大亮的时候开始祭祀,到黄昏时候就结束了。孔子听说了这事,说“谁说仲由不知礼?”
注疏云:
孙希旦:质明而始行事,也不必闇音矣;晏朝而退,则不必继以烛矣。子路所行,非必偱乎旧礼,然略繁文,敦实意,为能尽乎内心之意,而不失乎忠信之本。故孔子善之。
孔颖达:礼宁略而敬,不可烦而怠也。
这俩位注疏家都对子路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强调了礼之义的重要性,孔颖达则言简意赅地说明了行礼的正确做法,并强调了不可懈怠,要尽心的意思。
郑玄:宰,治邑吏也。季氏祭,谓旧事也。祭时,堂事傧尸也。
孔颖达:前经既明礼之为重,故记者子路能行礼之事,逮及也。言季氏祭于宗庙,及至日闇而行祭礼。祭祀未终,日已昬没,故云日不足以继日,明以烛也,期吼别日而祭。子路与在行礼之中,正祭之时,事尸在室外,人将饌至户内,人于户受饌,设于尸前,相交承接于户也。正祭后,傧尸之时,事尸于堂,堂下之人,送饌至阶堂之人于阶,受取是交乎阶也。质,正也。晏,晚也。正明始行事,朝正向晚,礼毕而退言敬,而能速也。子路好勇时,人多不尚其所为,故孔子明之谁。谓明也,而不知礼,言其知礼也,礼从宜,宁略而敬不可烦而怠也。
这俩位注疏家都对祭礼的形式进行了考证,孔颖达则更细致地还原了怎样为礼,并分析了孔子称赞子路的另一种原因,扭转人们因子路好勇而不尚其所为的学习态度。
张载:室事交与户,堂事交乎阶,亦通达连续之义也。朝者食前谓之朝,晏朝者于朝为晚也。
方慤:士君子之行,固不欲速,又恶乎而怠焉。礼以敬为主。季氏之与祭,徙欲从而不能敬,又岂知礼之意哉。昔周人祭日,以朝即閽。季氏之于鲁,其亦习周之文,而不知其意者欤?及子路行之乃能速而敬焉。虽不必合于先王之文,然亦可谓知礼之意,且能救一时之弊矣。此孔子所以善之也。肃则不怠,敬则不慢,强力通乎外,故以容言肃,敬存乎中,故以心言之跛,盖倦怠之所致也。室事谓有事乎室,若血毛诏于室之类,堂事谓有事乎堂。若羹定诏于堂之类,执事者内外异位,乃以内而交乎外,上下异等,乃以上而交乎下,则尤易为力矣。宜乎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退也。
人物:子路:仲由,字子路,又字季陆,汉族,春秋末鲁国卞人,孔子的著名弟子,孔门十哲之一。(子曰:从我于陈蔡者,皆不及门也。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子路;文学:子游、子夏。——《论语.先进》)《论语》中共提及子路四十二处,其中可以从孔子对子路的评价,如“子路好勇,闻过则喜”“子路无宿诺”看出子路伉直坦率,好勇磊落的人物形象。《左传.定公十二年》、《孔子家语.相鲁》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都有“使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的记载。经前人与今人的推算与考证,以及上博藏楚简《仲弓》篇的记载内容,现可确定季氏为季桓子。又因“宰”前没有邑名,当为家相。
季桓子,季孙斯(?-前492年),春秋鲁国大夫。季平子季孙意如之子。季孙斯之“孙”为尊称,“季孙”并不是氏称,“季孙某”仅限于对宗主的称谓,宗族一般成员只能称“季某”。故季桓子为季氏,而非季孙氏。其父季平子,是鲁国权臣,曾摄行君位将近十年。其子季康子,迎孔子归鲁。
所属篇章:《礼器》:礼器是《礼记》的第十篇,因篇首有“礼器陈是故大备”,故名。《礼运》曰:“礼义以为器。”郑玄《注》曰:“礼器,言礼使人成器,如耒耜之为用也”。陈澔曰:“器有二义,一是学礼者成德器之美;一是行礼者明用器之制。”任铭善曰:“试于用之谓器,礼器,是故大备,谓礼以为器,则大备焉尔。能操之以为器,则有外谐而内无怨之效。”据诸家所说,则“礼器者”,是谓礼犹修身的器具,把礼像器具一样使用,则无有不备,万事亨通。子曰:“君子不器。”朱注云:器者,各適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体无不具,故用无不周,非特为一才一意而已。器,可解释为器皿,有某种特定的用途但是有限,不赞成成为某一用处方面的专家,如果是有位之人,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就会有不谦虚的管理危险,所以说君子不器。考虑后,我觉得二者并不矛盾,我想可能是因为《礼器》的写作目的并不是要把人培养成“器”,同样是按照君子的要求,来告诉人们如何使用礼,礼是培养君子的器具,如果要把人解释成器物,则应该是德器,这才是君子的要求。
《礼器》的中心思想,孙希旦、杨天宇、吕有仁均有不同看法,孙希旦曰:此篇以忠信一义理言理,而归重于忠信,以内心、外心言礼之文,而归重于内心,盖孔子礼乐从先进,礼奢宁检之意,《礼运》言礼之行于天下,而极其效于大顺,由体而达之于用也。此篇言礼之备于一身,而原本与忠信,由外而约之于内也。二篇之义,相为表里。杨天宇说,纵观全篇,没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也没有突出的中心内容,吕有仁说:方悫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运而无名,器运而有迹,哪些东西是礼之器呢?《乐记》说:簠簋俎豆,制度文,礼之器也”礼作为器在使用时,要因人、因地、因时制宜,这些都是表现在外表的,而人作为礼的施行者,又必须具备忠信的美德,否则礼作为器的作用也要受到影响。这是反应在内心的,本篇大意如此。我觉得《礼器》的文章体系有迹可寻,先从能够使人修养成器的角度来定义“礼”,而后进一步解释“礼”,什么样的“礼”是以多为贵的,什么样的“礼”是以少为贵的,等等,而后引申到君子应该怎样为礼,并列举了人物实事和祭祀的相关事宜来佐证。据《礼记成书考》总结《礼器》是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总结礼例,后一部分征引孔子和古君子言论,进一步论述礼之节度和作用。作者可能是齐国人,子路后学,撰写时间在战国中期,《孟子》成书以前。
文本分析:子曰:禘自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赵伯循曰:褅,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也,成王以周公有大功劳,赐鲁重祭。故得褅于周公之庙,以文王为所出之帝,而周公配之,然非礼矣。灌者,方祭之始,用鬰鬯之酒灌地,以降神也。鲁之君臣,当此之时,诚意未散,犹有可观,自此以后,则浸以懈怠而无足观矣。盖鲁祭非礼,孔子本不欲观,至此而失礼之中又失礼焉,故发此叹也。这一稀礼是指古代一种极为隆重的大祭之礼,只有天子才能举行,而周成王曾因为周公旦对周朝有过莫大的功勋,特许他举行禘祭。以后鲁国之君都沿用此惯例,“僭”用这一稀礼,因此孔子才说:稀祭的礼,从第一次献酒之后,我就不想看了。灌地降神是古代祭祀的一种仪式。把酒洒在地上,求神降临。《礼记.郊特牲》中记载:周人尚臭,灌用鬯臭,臭阴达于渊泉。既灌然后迎牲。《通典•乐七》:殷人求阳,周人求阴,今已绝灌地之礼,宜在求阳之义。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灌地降神于各代,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在不断地变化。不同的时代或条件下,礼的形式各有特点,同时礼也在影响着时代。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当时向往的礼乐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每个朝代的历史背景都不尽相同,因此,如果一直延续礼制一开始的模样,就有了礼乐文明是想象中的美好还是现实中的阻碍的疑问。西方学者评论道:礼的成功教条化是所有时期儒学文献的特征,这让我们西方人吃惊于他的专断与简陋。,礼由一系列文化独特性的具体规则组成,正好与我们期望哲学阐述和检验的普遍性观点相反,不仅如此,礼肯定会让中国以外的人觉得是种对人类潜能的独断约束,个性与创造性表达的窒息。儒家对“礼”的顽固观念显的取消了儒学作为一种人类哲学的可能性。我觉得西方学者也有自己的道理,但是还可以投过这些粗简的行为规则背后,探查行礼的意义,这样可能就会得出与之相反的结论,因为礼的形式虽然一直在变化,但其背后的意义,比如对伦理关系的维护,对家国天下的责任等,都没有过改变,而行礼的意义没有改变,也影响了一些礼制的不变流传,因而使不同文化背景的西方学者深刻地感受到礼的教条化。,因此就引发了对礼的义数之辨的思考。
《礼记.郊特牲》中写道: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孙希旦曰:愚谓礼之数,见于事物之末;礼之义,通乎性命之精。故其数可陈,其义难知。知其义而又能敬守之,以体其实焉,则所谓“能以礼让为国”者,虽先王所以治天下,其道不出乎是。此礼之义之所以为尊也。礼所可尊贵的,在于它的意义。不问礼的意义,只知道陈述礼的仪,节那是祝史的事。因此礼的仪节可以陈述,礼的意义难以解释。懂得礼的意义而谨慎地保持着,这是天子用来治理天下的办法。可见礼之义的重要性。《礼记.礼运》有言:“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因此,礼是义的现实表征,由于时移世变,“礼”凡有不合时宜之处就需要以“义”为依据进行变革,也可以尊循“义”的原则而重新制定。《中古礼制建设概论:仪注学、故事学与礼官系统》中总结:离开了礼的精神,所谓礼器名物、周旋度数均成了空洞的象征符号。然礼义之体现又离不开制度节文。从中可见义数之间互为表里,互相作用于礼的发展与实用。在所选取的材料中,孔子说子路知理,我想他是在肯定子路的变通,因为对神的不敬的前提是,即使有强健的身体、严肃恭敬的心,也会因时间过长而倦怠,所以子路减少大家的体力劳动量,在井然有序的安排大家各司其职后,又能够节约时间,不使大家因为时间过长而懈怠,保持大家的敬畏之心,这样就会使“礼”的意义更加明朗,实际变通的是礼的“数”。另外,从《中古礼制建设概论:仪注学、故事学与礼官系统》中可以了解到,因为国家强制力、习惯与习俗的力量和信仰与思想层面的力量,制约了礼的发展,而且我觉得因为这些原因的客观存在,礼的发展一定会被制约也会被促进,所以就一定面临着改进与发展,因此肯定了仪注学的意义,因为“中古的撰定基本与王朝同步,从时间上看更具当下性,也更能直接的体现制礼者对当前礼制设计的思路”,所以子路的做法与做仪注的人们有相似之处,对他们所处的现实社会有深刻意义。
因此可以把“数”定义为规则和行动,“义”定义为意义和原因,而说“礼之义所指向的亦不仅仅是行礼者内在情感与道德。更意味着,行礼过程不是一次拥有自由意志的灵魂”。比如大家在“季氏祭”的时候,虽然倦怠,但是只是对规则做出调整,没有放弃祭祀,抛开权势因素不提,大家可能认为祭祀祖先与神灵,就是应该做的,是顺应“天理”的行为,所以,行礼的时候不仅是在顺应自己的内心情感,更是在表达对“天理”或是“道”这种规定了的行为准则的认同吧。
君子无物不在理中,“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所以就有人说,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这样看来似乎没有“纯粹的”行动的存在,每一种行为都有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儒家之礼在现代伦理学视野中的定位分为美德与法则俩个部分,我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儒家的礼应是规则同样也是美德,只不过二者并不是分开存在的,不是是规则就不是美德的存在,而是这种规则本来就渗透了美德,“要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看作一个普遍立法的原则”,儒家之礼与西方哲学观点所描述的理想行为意志是同样的道理,也是我们在追求的卓越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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