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城前身是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原国营221厂(也称青海矿区)。
现今的原子城,又名西海镇,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
原子城位于自治州东北部,海晏县境内的金银滩草原上,距海晏县城9公里,平均海拔3210米,占地面积570平方公里(建厂初期1170平方公里),其中厂房33.3万平方米,有铁路专用线38.9公里,沥青混凝土标准公路75公里,距青海省省会西宁市110公里。东北、西、南有高山屏障,东南为草原的延缓地带,地势平坦,东有哈勒景河、西有麻匹寺河。
当时的221基地总共有7个分厂,一分厂负责弹头体加工、铀部件生产、精密加工以及无线电系统的控制等;二分厂主要负责炸药的加工、同步聚焦实验及火工部件的加工和核武器的组装工作;三分厂为机械加工厂,负责翻砂、锻造、热处理以及制氧等;四分厂为火力发电厂,负责给基地供热水、供暖、供电,今天仍在利用;五分厂是水厂;六分厂是爆轰试验场;七分厂是放射化学和中子物理实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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