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的公路牌已经被甩在身后了,而我回首过去的十年,恍如隔世。我是否善良是否有责任感先另当别论,我只知道现在的生活是如此的真实,就像此刻头顶黑色的天空,仿佛我伸起手就可以触摸得到一样。
那一年我二十岁,工作是入室盗窃,当时我正值青春年华,可惜年少无为,所愿不得偿,只得做了小偷。虽说做小偷违法,而且伤天害理,但我作为小偷,也是当时香镇上最出色的,江湖人称小鬼手宁彬,因此我依旧为自己感到骄傲。
做这一行的,一般都会有引路人,我的引路人就是我的死党,他叫刘罗斯,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在省会一个大专读汽车电子工程专业,说白了就是学汽修的。当初学校宣传的时候说是毕业分配工作,可到了分配工作的时候,就将他们那一届,大概两千多名学生发配到了厦门的一个汽修厂里,这个大专的老师其实什么也不会,装样子教,学生呢,装样子学,毕业的时候什么也不会,所以到了汽修厂,大家都变成了流水线上的生产工人,至于刘罗斯,还真沾了名字的福,成了一个打螺丝的。
当时刘罗斯也是二十岁,正在读大二,还不知道自己一年后的命运,那年国庆假期刘罗斯回到香镇,在宁彬面前吹嘘:“你说咱们都是一块儿长大的,可为什么现在差距拉的这么大呢?一个正牌大学生,一个街边小混混,唉,世事难料啊!”“我宁愿做一个小混混,也不愿做野鸡大学里的野鸡。”“行行行,我是野鸡。哎,说真的,我是看你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寻思着给你找个糊口的差事呢,这样,作为你的挚友,我就来帮你分析一下你的就业前景。首先,根据我刘某人的研究,工作本质上就是劳动,那么劳动就可以分为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和混合劳动,然后我们接着往下分析——你呢,作为一根废柴,像抗麻袋,搬砖,卸货这种纯体力劳动的工作你肯定做不了,我们来看脑力劳动,脑力劳动大体上指的就是创作,像画家啊,音乐家啊,作家,设计师等等,你身上嘛,基本上没什么艺术细胞,所以脑力劳动我们也直接排除掉,综上所述,你就只能从事一些混合型劳动了,至于具体干什么,我已经帮你想好了。”“干什么?”“养猪!”“去你妈的!”“哎哎哎,有点素质行不行,现在可是一个大学生在为你指明人生方向呢,你看,养猪的话,首先得学习各种母猪护理的知识吧,这就属于脑力劳动了,然后你每天给它们喂饲料,老母猪那吃的可不少呢,这就属于体力劳动了,这样一结合,就是完美的混合型劳动了。除此之外,养猪投诉成本少,回报大,见效快,风险低,说不了你就因此发家致富成为香镇第一富豪了,到时候钱梦还不得向你投怀送抱。”“滚一边去!”
其实仔细想想,刘罗斯说的也有些道理,但总不能让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去养猪吧,这说出去多跌份啊,况且我也不想把我的青春用来喂老母猪。
“你这样不行那样不做的,干脆要饭好了。”“要饭更不行,我不劳而获心存愧疚。”“那你说,你想要一份什么样的工作?”“不费劲,来钱快,而且很自由的那种工作。”“有这种工作吗,干脆做小偷去得了。”“不瞒你说,这个我还真的想过,可惜我不会开锁,拿锤子砸的话声音太大,怕是没砸两下我就会被发现,到时候人家可能拿着我的锤子把我敲死,而且现在到处都是监控,小偷都已经是夕阳产业了。”“宁彬,你胆子你够大的啊,这违法的事你都敢做,亏你想的出来。”“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完美的差事了。”“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也可以告诉你,我确实认识一个神人,可以把你领上这条道,可我这样做不就等于害了你吗,所以这事我挺纠结的。”
其实香镇的治安系统特别简单,就一个小派出所而已,警察的人数手脚并用既可以数的清楚,真正有警察证的不超过五个,剩下的十几个都是从香镇本地征收的协警,而这些协警又都是一些关系户,在此之前也都是街边小混混,靠关系做了协警,从流氓混混变成了体面人。所以就这么一群人,只要不发生命案,他们估计连派出所的大门都不会出,像平时的小金额财产失窃,你去报警的话,他们就会告诉你:请填一下这张单子,然后我们会尽快立案调查,你就先回去等消息吧。这件失窃案不会告一段落,而是就此结束,成了一个悬案,这是我的哥哥以前告诉我的,当时我就觉得这是香镇法网的漏洞,只是自己当时没有开锁的本事,所以这个想法就搁浅了。听刘罗斯说有神人可以将自己带上道,我就有些迫不及待了。
跟刘罗斯认识这么多年了,我俩从来没有真正闹过矛盾,虽然每句话都骂爹喊娘问候祖宗,但我们都心知肚明,这样的相处方式对于我们来说是最自在的,等到哪天我们不拌嘴了,或许那就象征着我们的友谊走到了尽头。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想象着神一样的鬼手洪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凶神恶煞面目狰狞还是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不过这些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他有没有真本事,只要能学到本事赚到钱,给他当牛做马也在所不辞。
第二天中午我按照约定在刘罗斯家楼下等他,我坐在超市门口的台阶上,点了一根散花,这烟是当时最便宜的烟了,两块五一盒,更好一点的像红旗渠红塔山黄金叶之类的我都买不起,如果抽那种烟的话可能就意味着过不了多久我的烟瘾就会因为资金短缺而被强迫戒掉。听别人说,当你买一件东西因为价格而犹豫不决时,那就说明你买不起,我想我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烟抽到一半时,刘罗斯骑着摩托从小区门口出来了,我掸掸烟灰,拍了拍屁股,然后朝他走过去。刘罗斯带着我去了汉中风味,这是一家早餐店,中午也卖凉皮米皮之类的。暑假的时候我和他偶尔会来这里吃饭,所以对这儿很熟悉,不过我实在想不明白,既然是找洪棋,那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难不成约了他在这种地方碰面,那未免也有点掉档次吧。
刘罗斯这东西还故作神秘,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张罗着吃饭,我们要了两碗米皮,两份小笼包子还有两瓶啤酒,这样的一顿饭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就是人间美味,即使把满汉全席摆在我面前,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饭吃的差不多了,酒也喝完了,刘罗斯这才对我说:“走,跟我去后院。”“你没事去人家后院干嘛啊,撒尿??”“撒个屁的尿,带你去见人。”传说中的鬼手洪棋难不成在后院刷盘子,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可也没有这种隐法吧。不成想,还真被我这张嘴给说中了,另外洪棋的样貌,也与我想象中的相去甚远,整个一白面书生,说他是政府官员我也深信不疑。
我和刘罗斯蹲在洪棋面前,中间隔着一大盆子碗。刘罗斯笑眯眯地开了口:“洪叔,这是我发小,今天我带他来找你,是有件事想求你。”“话刚说完就有两个碗被丢到了大盆里,我认得,那是我刚才和刘罗斯吃米皮用的碗,”“我现在说话不太方便,这样吧,你俩去湖南土菜馆找个包间等我,我三点就下班了。哎,土菜馆知道吧?”“知道知道,那您先忙着,我俩过去等着你。”
“哎,认真点,那个洪棋怎么就是一个刷盘子的啊,你靠谱点行吗?到时候他可别只会教我刷盘子洗碗。”“哎呦,把你那小心脏放好,鬼手这名号可不是吹牛逼得来的,如果他能看得上你,往后你就是香镇新一代鬼手。”
我和刘罗斯结账的时候,又打包了一份米皮,罗斯问我:“又是给那个疯子买的?”“我再说一遍,他不是疯子。”“行行行,流浪汉行了吧话说你还真养着他了啊,你自己都吃不上饭呢,还当菩萨帮别人?”“不是我养他,是你养我俩。你结账,摩托我先骑走了,马上去土菜馆找你。”“宁彬你真是个王八蛋。”
高三暑假我失学在家,为了打发时间,我买了鱼竿去钓鱼。天有些阴沉,所以整个河岸只有我这个无聊的人在钓鱼,坐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有鱼咬钩,我起身拍拍屁股准备伸个懒腰,不料想裤兜里的MP3顺势滑倒了水里,这MP3可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所以我没有丝毫的犹豫,立马抓住耳机想要把它扯回来,结果脚下的一整块土直接陷下去掉到了河里,站在土面上的我自然没能逃脱。
虽然我从小就在河边钓鱼,但我这么多年来从未湿身,还是一只货真价实的旱鸭子,这条河大概两三米深,而且下面全是淤泥,掉下去的一瞬间我就被淹没了,河水涌满了胸腔,我脑海中最后的记忆就是——我的生命可能要停留在这一年的夏天了。
在我放弃挣扎的时候,有一股力量将我从水里托了出来,就像是我的一只脚已经踩在了地狱,突然有人拼尽全力将我拉了出来。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香镇大桥的桥洞里,而我那个心爱的MP3,也被我紧紧的攥在了手里。救我的人是个流浪汉,还是个哑巴,这就让我更加感动了。倘若他当时凭一己之力救不了我,又不能喊人,有可能连自己的命也要搭进去。所以从那以后,我偶尔会带点饭过来给他吃,算是涌泉之恩,当滴水相报吧。
至于那个MP3,我在清醒后的第一时间跑到了百货大楼里的修理店找人修理,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只是进了点水而已,那老板找了个吹风机烘干就能正常出声了。看我浑身湿漉漉的,一脸狼狈样儿,也没怎么好意思问我要钱。
我带着打包的米皮走到桥洞时,雨哥正躺在里面睡觉,我打算放下吃的就直接去土菜馆找罗斯,我转身准备离开时,雨哥醒来了,他示意我他刚才没睡着,只是躺在那里发呆,我和雨哥靠着墙并排坐下,我摸出那盒散花,里面刚好还剩两根,我掏出一根给了雨哥,又帮他点上火,又给自己点上了另外一根。我拿出MP3,插上耳机,播放了我最喜欢的《点燃理想》——“给我一支烟,让我燃尽这烦恼,在星火迷雾里,点燃发霉的理想。”这是一个小众的原创歌手写的,一字一句都唱在了我的心里。我没什么理想,只是希望可以衣食无忧地过完这辈子。不过很奇怪,我还偏偏喜欢听有关理想和未来的歌,这样是不是特别可笑呢。
到了土菜馆后,服务员把我领到了二楼最里面的包间,这样弄得我们像是在做毒品交易一样。刘罗斯斜靠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喝着刚沏的茶,一脸坏笑地看着我:“我觉得你有戏,说不定今天就是你人生的转折点。”
墙上的挂钟指到三点十分的时候,洪棋进来了,他脱了洗盘子时戴的围裙和胶皮手套,穿的是一身深灰色的休闲装,看上去不是一个低调的大老板就是来基层视察工作的官员。看到洪棋进来,我俩将上座的凳子让出来,刘罗斯顺道沏了杯茶,由我递给了洪棋。洪棋坐下后抿了一口茶,然后开口说道:“说说吧,你俩因为什么事找我啊。”“叔儿,现在没别人,我就直说了,是这样的,他叫宁彬,高二就被勒令退学了,一直没找到活儿干,都在镇上晃荡两年多了,所以想向您拜师学个艺。”“勒令退学?因为打架斗殴?”“表面原因是打架斗殴,根本原因吧,是为了一个女孩。”
我感到自己的伤疤正在被慢慢地揭开,然后撒上一粒粒的盐。我不愿回想起那段往事,我一直以为过去这么久,早已经对此释怀,可当刘罗斯重新提起时,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在自欺欺人。我抱着茶杯低着头,沉默不语。
洪棋看出了我的窘境,为我开脱:“行了,我大概知道了,谁年轻的时候还没洒过点儿热血呢,成长嘛,总得付出点代价。”“洪叔,那你看宁彬这事儿,能成吗?”“既然你知道我,那你也应该知道我已经很多年不做了,年纪大了,玩不起那些惊心动魄的行当了,就图个安稳日子。”“洪叔,你就随便教他几手就够他吃饭用的了。”“这件事先不着急,往后再说,咱们先吃饭,吃完饭带你们去我家坐会儿,摸摸道,以后找我直接去我家里就行了。”“好嘞。”刘罗斯连忙回答。
香西花苑的南面有一排红砖房,这里住的都是最普通的平民老百姓,虽然寒酸之气掩盖不住,不过大家也都竭尽所能,将这里布置得很惬意精致。红砖房前面是250省道,路两旁就是一排随风摇曳的柳树。除此之外,住在这里的人还在门前种了一些月季,凤仙和菊,甚至还有两个石制的象棋桌子。仲夏夜的时候,这里一定很美吧。我曾经来过这里,不过那时候我才五六岁,常常跟着奶奶来这里串门。因为她有一个相识多年的姐妹住在这里,后来这位奶奶生病去世后,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了。
所以当洪棋领着我和刘罗斯走进那个熟悉的房间时,我终究还是按耐不住内心的惊喜问他:洪洪洪洪叔,难道你是赵奶奶的儿子?结果当然如我所愿,缘分这种东西还真是让人惊喜。而我的奶奶,洪叔叫她王姨,至于当时我为什么没有见过洪叔,我想可能是那时候他太年轻不怎么着家吧。
刘罗斯被我们的对话搞得一头雾水,而且他明天就要坐火车去学校了,只好回去收拾行李。“你那个破学校,管理挺严格啊!”“去你的。”
洪叔对刘罗斯说:“既然明天就要走了,那就回去收拾收拾,再陪陪父母吧。”“我知道了,洪叔,我就先走了,还有我这兄弟就托您照顾了。”接着又转过头对我说:“宁彬,你也该长大了。”
我是该长大了,可是长大的定义是什么,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洪叔说成长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那么付出了代价,是不是就一定会成长呢,我不清楚。现在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虚无的问题上,还是等自己老了以后,腿脚不利索了,再用这些问题来打发时间吧。
刘罗斯去上学,要先从香镇坐大巴到市里,然后转两趟火车到学校。所以第二天中午我到香镇汽车站去跟刘罗斯告别,我在大巴车之间的缝隙里探头探脑地找寻他。我看到有个熟悉的脑后勺从车窗里伸了出来,向车前眺望,我悄悄挪步过去,挥动的胳膊带动手腕,自上而下猛然一击。“在找我吗,骚包?”“艹,你他妈有病啊?”“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我认错人了。”我灰溜溜地转身离开,心想着这不就是我熟悉的那个头型吗,奇了怪了。正郁闷呢,就听见背后传来刘罗斯的笑声,“在找我吗,骚包?”“谁他妈找你,滚蛋,站后面看我笑话呐!”
之后深情告别,详细内容因过于感人,恐读者感动涕零,以泪洗面,必要时寻纸巾擦泪,造成阅读以外不必要的麻烦,特意省略236字。
后来刘罗斯再次放假的时候,我们坐在夜市的烧烤店里,回想着这次离别,在笑声中碰了酒杯,然后一饮而尽。我想这种问候父母问候大爷二大爷的告别方式,是区域特有的还是时代特有的。后来我确定这不是区域特有的,是不是时代特有的我不能确定,反正跟电视里那套哭的稀里哗啦的送别有着天壤之别。大巴车的屁股冒了一股黑烟,在突突的引擎声中带走了刘罗斯,四万人口的镇上,我觉得自己只身一人。
香镇面积很大,具体的数字我没什么概念,人口上面说了,四万人。在这种小地方,每个月结婚的人还是很多的,有时候赶上黄道吉日,一天三四家同时结婚的情况也有。结婚自然要摆酒席,生意最为红火的就属香镇大酒店和梅香大酒店了,这两家酒店装修好,空间大,服务到位口碑好,结婚摆酒席就为了挣个面子,所以这两家自然而然地成为人们的首选之地。
我随着婚车的队伍到了梅香大酒店,大厅还有门口都挤满了人,人群脚下是数不清的鞭炮碎屑、说话声、吵闹声、欢笑声以及小孩子的哭声不绝于耳。我穿过熙攘的人群,在礼堂里找了一个角落的桌子坐了下来,随后人们就陆陆续续进来了就坐了。我运气还算不错,在我这桌坐下的是几个木讷的中年人,看来这顿饭可以尽情享用了。
在二十岁的我看来,结婚摆酒席宴请亲朋好友的原因有三个:第一,因为传统的影响,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第二,因为面子,婚礼上来的人越多,很大程度上就说明这家人的权势大,人脉广;最后一点就是份子钱了,这在摆酒席争面子的同时还能再捞一笔,我母亲告诉我:你这看的不够长远,虽说现在他们收了一大笔钱,可他们宴请的人家里也会有红事白事,所以到时候还是要一份份还回去的,算是一个短期的集资。另外,现在的人可不傻,一百块钱的份子,他们会携儿带女全家出动,争取把那一百块吃回来,所以啊,生活可没你想的那么容易。
我妈说的在理,可是我现在还不关心这些,因为我现在就是一个蹭饭的,这么复杂的人际问题还是等我成家那天再考虑。饭菜很快上桌了,素菜我一眼也不看,专挑鸡鸭鱼肉往嘴里塞,塞满之后再灌一大口红酒,把红酒当雪碧喝,全然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吃饱喝足以后,我又把桌子上的一盒烟顺到了口袋里,然后揉揉肚子,打了个饱嗝走出了酒店。
四季轮回里,秋天深得我心。冬日的阳光可以让我感到一种懒散的惬意,但秋天的的空气里有落叶的味道,有成熟果实散发的芬芳,这些让我陶醉,并且深陷其中。一觉起来已经五点多钟了,太阳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条任人宰割的老狗。我踩着路边枫树的落叶,去往洪叔家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