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今年已有五岁了,按照年龄换算,已经比我大了。
他却不以为然。
又有人摸狗头了贝贝是条马犬,遇到生人真的会把握不住他的嘴,咬的人多得很,也赔了不少钱。
贝贝小时候刚到家时,是个小黑球,浑身都是肉,不似现在这般精瘦。一开始怕它不熟悉,还在主人的卧室呆了几晚,咬断了几根插线。
待贝贝长到五六个月大时,便在厂子里随意跑动了,若门没有及时关上,也会到前面的菜地上欢呼跳跃。
也就是在那时,贝贝的右边后腿被车撞骨折了,整天拖拉着,本以为不会长好了,拜托养犬的人过来看了看,说没多大事。
后来,贝贝的妈妈又生了一窝崽,贝贝的同母(异不异父就不清楚了)弟弟也来到了这个家。
狗狗是会吃醋的。俩狗在院子里你咬我,我咬你,基本上都是贝贝赢。
主人带着他俩晚上出去散步,活生生的金字保镖,谁也不敢动。
一次,他俩在菜地玩时,弟弟被隔壁的黑色拉布拉多咬了鼻梁,贝贝此时才有了护弟心切,俩狗以一狗之优势把对方吓退了。
这当然不影响争主人的宠。
后来,弟弟出去遛弯时,再也没回来。主人找了两天也没找到,但贝贝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从此独占宠爱。
贝贝隔两日必吃一只鸡,真的是一只整鸡,想必体格好与这个也有关系吧。
小爷,还横不横?贝贝最喜欢我摸它的狗头,当然,摸身子最好。但叔叔总是很嫌弃它,“那么脏,别弄它了。”
可是它总把自己当宝宝,躺地上就用爪子扒拉我的脚,我撤一步,它往前蹭一步。真不把自己当狗呀,还以为是曾经那个小少年呢。
什么声音?今日再摸狗头,外头传来异声,它立马把小耳朵竖起来,机警的很。
享受归享受,正事从来不会忘。狗狗的一生很短,就把它当作曾经那个少年宠着吧。相伴一生,实属不易。
嘿,少年,下次约。
这就走了吗?下次约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