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视频,租客要求提前退租,但是房东不同意退押金,结果租客把房东的房子放水淹了,导致家具和墙面都严重受损。
底下的评论一边倒全是骂房东的,说房东黑心、活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还有人说租客做的好、太解气;押金对于房东来说九牛一毛,为什么不能与人为善,等等。
看到这些评论,我只看到了“忧心忡忡”四个字。
我们大部分人甚至没有基本的法的概念。合同的法律效力在道德评判面前直接成了一纸空文。租客违约本来就不应该退押金,最多也是租客跟房东友好沟通下退剩余付费期的租金或者进行转租。
多大程度得依靠法治,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如此看来,我们的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