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鳄鱼文

作者: 小小_绿 | 来源:发表于2019-09-22 00:38 被阅读0次

    祭鳄鱼文 韩愈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麞,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插图][插图],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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