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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柳芳涨粉后的奇谈怪论:你怎么不劝保洁大妈去擦边?

吴柳芳涨粉后的奇谈怪论:你怎么不劝保洁大妈去擦边?

作者: 魏治祥 | 来源:发表于2024-12-05 07:22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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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木某某的《体操冠军吴柳芳,为什么不能拍擦边视频?》写了一篇文章:《吴柳芳千错万错,错在不符合“道德”》,对于“抹黑”之类的道德评价,谈了一点看法。其实还有一个想法没有说,某些看上去道貌岸然、甚至疑似有道德洁癖的先生,在指责别人擦边的同时,说不定正与二奶翻云覆雨。

他们翻云覆雨可以,你不行。

哪怕是擦边也不行。

有理由认为,木某某最初批吴柳芳是跟风,因为大家都在批,谁知风向一变,事件迎来了反转,吴柳芳居然涨粉了,来不及踩刹车,木某某只好硬着头皮继续“义愤填膺”,又写了一篇文章,表示绝不赞成。

说实话,对网络上的热门话题,我向来不感兴趣,通常付之一笑。我的文章,大多是读书笔记,无关时政。前段时间,看一些专家满嘴跑火车,实在烦人,忍不住说了几回。擦边之类的视频,我是不看的。不是不喜欢美女,而是没那么多时间。

然而,谈钱色变,谈性色变,到处设立禁区,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

中国出现第一个广告,引起轩然大波。

《大众电影》封面刊登男女拥抱剧照,引起轩然大波。

私营企业的出现,引起轩然大波。

民告官事件,引起轩然大波。

剪掉后脑勺上的辫子,推倒心中的贞洁牌坊,不干预人们的私生活,就这么难吗?

不赞美擦边的木某某,口口声声不认为吴柳芳违法,却又挖空心思,找了一大堆反对她擦边的理由。

理由一,吴柳芳——当然不止吴柳芳,应该是主播们——擦边,会挤压更多人的生存空间。

木某某举了一个例子,某青年工人因暗恋一主播,不求见面,就为听她那一声甜蜜的哥哥,先后打赏该主播400万元,为这,他偷盗了厂里大量材料变卖。他打赏的钱,平台抽成为一半,平台赚的是黑心钱。作者分析道,青年男子这400万巨款,如果去KTV玩,足够他包年了;而这样一家KTV,能极大促进酒水、服务、餐饮、装修、保健按摩等一系列的消费和就业。男青年促进了什么?他们创造的税收和就业,能和一个KTV比吗?

木某某绕来绕去,把我给绕糊涂了。男青年给女主播打赏400万,只为听对方叫一声哥哥,这是非常罕见的极端行为,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家伙不是脑子进了水,就是一个傻逼。问题在于,就凭这样的个案,便能推导出主播挤压了KTV的生存空间,这也太搞笑了吧。是不是可以猜测,作者就是KTV的老板?如此,男青年偷盗工厂材料所获的脏款,应该拿到KTV去玩。再说了,青年打赏给主播的钱,平台抽成一半,赚黑心钱,又或者平台纵容擦边、非法牟利,那也应该由政府部门规范管理,与吴柳芳们何干?

理由二,直播带货挤压了平凡百姓的生计,导致实体店停业。

木某某做了一个假设,一个城市一年消费5万件衣服,这5万件衣服分布到全市500家服装店,每家赚100件的钱,赚到的钱,可以养活500个家庭,也能给政府带来税收。

这个假设是不是很熟悉?全国人民每个人节约一元钱,就是14亿,这笔钱可以办很多大事。把一元钱轮流给每一个人,就会造就无数亿万富翁。用一个经不起推敲的前提,作者进一步得出了结论:一,主播逼着厂家降价,厂家回头压榨工人;5万件消费量,有3万件是主播卖的,主播肥了,年入千万,甚至上亿,其他500个开服装店的家庭,收入降级,消费降级,关店歇业。二, 电商渠道,容易避税逃税,政府难以收税,从而导致公共福利下降,什么社保、养老院、孤儿院之类的资金匮乏。三,老板娘发现老板给主播打赏,导致家庭破裂。

老板的家庭破裂后会不会导致企业破产,进而导致工人失业,国家税收减少,作者没有说。

一个城市适合开多少家服装店,封杀主播后每家服装店能赚多少钱,这个我不懂,且不说他。前段时间,多地政府领导、包括县委书记和县长直播带货,卖茶叶的,卖酒的,卖水果的,都有,说明了什么。明摆着就是卖不出去,需要刺激消费。据说某省积压的普洱茶,要卖十年才能卖完。经济下行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当然不是主播。更何况打压电商,又会导致多少货运司机和快递哥失业,进而影响多少家庭,同时给消费者带来多少麻烦,作者统统不管。远的不说,本人双11期间买的茶叶和酒,称得上价廉物美,全部是通过直播了解到的。又说了,上海没有上述品牌的实体店,不找电商,莫非得专门跑一趟贵州和福建。至于把公共福利下降,什么社保、养老院、孤儿院之类的资金匮乏归罪于电商,已经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了。按木先生的推论,还可以再加一条,无法加大对外援助力度,影响国际形象,也要怪电商。

理由三,吴柳芳不是普通人,还有比她更困难的底层人群,为什么不去同情他们?

木某某沉痛地说,那些在山村读书女娃娃,那些起早贪黑的早餐摊老板娘,那些端茶送水的女服务员,哪个不比吴柳芳难?但他们穿上情趣内衣没有那么好看,也豁不出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大肆吹捧冠军退役去搞性感主播,一晚涨粉一两百万,这对平凡工作的大多数来说,合适吗?公平吗?

从网上得知,吴柳芳一年的广告代言费为6万元,月入5000余元,比起一些端茶送水的女服务员来,以往已经算高的了。前几天曾提到过,我认识的小区保洁员小罗月入3000,收入也不如吴柳芳。那么,他们的收入低跟吴柳芳有什么关系,吴柳芳一身伤病就因为这个不值得同情?什么叫公平?如今主播无非也是一种从业人员,他们涨粉多少、收入几何,对平凡工作的大多数怎么就不公平了?更可笑的是,他们好不好看,是否豁得出去,莫非得吴柳芳说了算。

在上一篇文章中,木某某曾发出诛心之问:“让你老婆、你女儿干这个,你同意吗?”

这一回,他杀手锏又来了:

如果按照一些人的逻辑,只要“日子过得苦,就能去跳擦边舞,别人无权干涉。” 那他们怎么不劝坚守理想张桂梅们去跳,不劝辛辛苦苦的保洁大妈去跳,她们的生活,也很苦呢!

又一次道德绑架。再苦,你也应该像张桂梅那样坚守理想;再苦,你也苦不过保洁大妈。

全国的教育工作者,是不是人人都能成为张桂梅,个个都是感动中国的人物?显然不可能,而且也没有理由提出这样的要求。从事何种职业,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本人说了算,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保洁大妈当然辛苦,但未必吃得下做主播的苦。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那些网络作家年收入动辄百万千万,不就是敲敲键盘么,你让保洁大妈去试试,一天写一千字,看她会不会叫苦连天?

改良版的“何不食肉糜”。

读罢全文,有一种极其古怪的感觉,作者木老先生似乎是一个来自从前的大人物,主播也好,摆地摊的小贩、保洁大妈也好,统统是下等人,而下等人只能安分守己,别想着改变命运。

曾经的国家体操队员、前世界冠军乃是一国的脸面,是上等人;上等人为了几个臭钱去当普通人才肯当的主播,那就是“抹黑”,就是丢脸。

而且竟敢“擦边”!

想到了鲁迅先生的一段话:

一见短袖子,立即想到白臂膊,立即想到全裸体,立即想到生殖器,立即想到性交,立即想到杂交,立即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如此跃进。——《而已集.小杂感》

先生说的,不会是木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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