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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元宵,病毒自此消亡,是天下众人的心愿。咸妈昨夜在进城路口测过往者体温,一早便在家洗衣拖地消毒买菜做饭。
吃罢午饭忽问我“曹衣带水”是说绘画还是音乐?可把我问住了,压根就没听过的典故,有些难为情自己的知识量太少。
咸妈是在做“学习强国”的题目,每天都有作业,是被强迫的,无可奈何的。我倒要给出这个点子的人叫声好,人不学习就会落后的。据说人每隔十分钟就会拿起手机,否则人就会坐立不安。与其让大把时间浪费,还不如强迫大家学习。
后来的几题答对了,咸妈完成了任务就退出看其他什么“胖姐”做饭、农村婆媳瞎白呼的短视频,我说看看书吧,咸妈才拿起《主角》上册翻起来。
朋友圈里有人回复说开始听《主角》,我按其链接点开还真有,一个女人的朗读声,大概二十分钟一集。好像当下时兴听书,是个阳光产业,《主角》一书厚厚两大本,这要听多久啊。朋友说听蒋勋讲《红楼梦》480集都听完了,着实被其吓着了,我说你的耳朵抢了眼睛的工作。
忽然想起父亲来,他眼睛极不好,科技如此发达,可以用耳朵听喜欢的书,时间好消磨,偏是父亲不喜欢书。
儿时喜欢听单田芳和刘兰芳的评书,那是说书,有说书者创作在其中。像《主角》这样有声音是朗读,朗读者的声音当然很好听的。
我以为听书有几点好处,大概是可以一边干活一边不让耳朵闲着,这多半分心了,书中的精华会随风而去。或是窗台边阳光下一杯浓茶,闭眼倾听,画面虽美,多半我是会睡着浪费了那么好的声音。
看书和听书,我还是喜欢看书。声音有时会吵人的,听也不由人,过去了就翻不来了,听也慢,不能自由控制阅读速度。世间的美最需要眼睛,老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耳朵听音乐和诗歌为好,听长篇小说不如眼睛看来得实在。
人最美的是眼睛,《主角》里唱戏人指眼睛是“灯”,好恰当的比喻。眼睛帮助我们获取外界真实的美,文字又是一切艺术中最美的形式,会让你有丰富的想象空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人是最美的。
用眼睛是看,文字的形式最美,那“看书”是最美的词了。耳朵是听,那“听”组什么词最美呢?耳听为虚嘛,我见过最美的词是“听秋”。那鼻子呢?是闻,“闻香识女人”。那嘴呢,是吃吗?不对,是吻,“一点红唇为君留”。
是不是文字最美,一定是的。开头说的“曹衣带水”有谁真的知道?“曹衣出水"是与"吴带当风”相对的一个概念,主要是指古代人物画中衣服褶纹的两种不同的表现方式。前者笔法刚劲稠叠,所画人物衣衫紧贴身上,犹如刚从水中出来一般;后者笔法圆转飘逸,所绘人物衣带宛若迎风飘曳之状。(百度)
2020.2.8元宵节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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