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这本书的心情是沉重的,还有难捱的悲痛在心头。
书中的高潮和结尾部分,一如大学时第一次读它的情感是一样的,是的,泪流满面!
这其实也暴露了自己内心的脆弱,一直在故作坚强,但当真正揭去坚强的外在面纱,将自己赤裸裸交给所爱的人时,这才是真实的自己!
这本书的明线是围绕牛虻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从一个爱上帝无上到打碎上帝泥塑后,成为一个大无畏的无神论者,为意大利的独立,自由,甘愿献出生命的勇士!
即使生活给于他千百遍摧残,将他从一个俊美少年摧残为丑陋不堪的跛子,也无法摧毁他革命的热情和斗志!
他机智多谋,语言尖酸辛辣,如一把插进敌人心脏而不带血的刺刀;在狱中与敌人唇枪舌战,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不屑一顾,大义凛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视死如归,对敌人的高声嘲笑,在朗朗晴空下振聋发聩,使敌人胆战心惊!
即使到血肉模糊也岿然不倒,这就是对革命忠诚,无畏,不朽的牛虻!
而本书的暗线,也是我认为的主线,是牛虻一生的爱恨情仇!
从他青涩纯洁的学生时代,他爱琼玛,看到她就开心紧张,送她回家离开时的偷偷一吻,那是他最美好的恋爱!
他爱蒙泰尼里胜过一切,源于他博学多才,待他温文善良,也是他的良师益友!
结果被琼玛误解后生出自杀的念头,接踵而来的是最亲的人的欺骗,他万念俱灰没有选择死亡,而是逃离。并做出已死的假象,这本身就暗示了他心中的仇恨,有朝一日他还会回来复仇的!
在外经历了非人的虐待,遭受了毒打致残,蹂躏践踏,从身体到心灵的摧残,整整五年将一个俊美的少年,变成一个丑陋不堪的跛子!
当他面目可憎回来复仇的时候,仍然被爱打败,爱使他面对蒙泰尼里的胸膛扔下了手枪,爱又使他告诉蒙泰尼里真相,却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他彻底失望了,决意要将自己的生命献给自己最钟爱的革命!
是的,他是爱他父亲的,除了天生的父子情,还有对他的崇拜和敬仰,以及蒙泰尼里的人格魅力,博学多才,普度众生,这时的牛虻是纯粹的内心温暖有爱的亚瑟;可是他又恨他的父亲,是因为他欺骗了他,通过"偷"把他带入人间,生为他的儿子,却又不能相认,让他在家里受尽凌辱。更重要的是他把他自己交给上帝,爱上帝胜过爱他的儿子!
他恨蒙泰尼里,所以把革命的矛头指向教会,不惜把自己扮成正反两派人物,讽刺挖苦教会的代表人物蒙泰尼里,以此为快事!更甚者在狱中第一次见到蒙泰尼里,他的父亲的时候,仍然以口舌之快将他气得发抖,而此时的他是一个心里充满仇恨,一心想要复仇的牛虻!
在这样的爱恨交错中,是爱让牛虻做了最后的一搏。他用自己漂泊在外所受的凄苦,悲惨,不堪的遭遇,让他的父亲因为悔恨而做出选择,结果令他大失所望!
让他彻底清醒,他终究在他父亲的心中不及一个泥塑的上帝,他心灰意冷,从而放弃了生的念头,也唯有死亡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因而他不惧死亡,大义凛然,死得其所,死的彻底!
因为对这个世界已经毫无留恋,只有对自己钟爱的革命献出宝贵的生命!
而另一个人,生为他父亲的蒙泰尼里,在又一次背弃了儿子而选择他所挚爱的上帝的时候,也以死来求得解脱!
这就是不同信仰的一对父子,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错,在既爱又恨中谁也不愿为对方妥协,爱之深切,却又为各自的信仰至死不悔,唯有一死才是最好的结局。
这是把以前的一篇文章拿来凑数的,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为了不断更。
晚自习下回来,干了件别的事,结果就剩五分钟到零点了,自己把自己哄了一下,哈哈。
晚安,
滑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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