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皇十七年 597年
二月,帝以所在属官不敬惮其上,事难克举,三月,丙辰,诏“诸司论属官罪,有律轻情重者,听于律外斟酌决杖。”于是上下相驱,迭行捶楚,以残暴为干能,以守法为懦弱。
帝以盗贼繁多,命盗一钱以上皆弃市,或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于是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懔懔。有数人劫执事而谓之曰:“吾岂求财者邪!但为枉人来耳。而为我奏至尊:自古以来,体国立法,未有盗一钱而死者也。而不为我以闻,吾更来,而属无类矣!”帝闻之,为停此法。
帝尝乘怒,欲以六月杖杀人,大理少卿河东赵绰固争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长庶类,不可以此时诛杀。”帝报曰:“六月虽曰生长,此时必有雷霆;我则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杀之。
大理掌固来旷上言大理官司太宽,帝以旷为忠直,遣每旦于五品行中参见。旷又告少卿赵绰滥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验,初无阿曲,帝怒,命斩之。绰固争,以为旷不合死,帝拂衣入阁。绰矫言,“臣更不理旷,自有它事,未及奏闻。”帝命引入阁,绰再拜请曰:“臣有死罪三,臣为大理少卿,不能制驭掌固,使旷触挂天刑,一也。囚不合死,而臣不能死争,二也。臣本无它事,而妄言求入,三也。”帝解颜。会独孤后在坐,命赐绰二金杯酒,并杯赐之。旷因免死,徙广州。
萧摩诃子世略在江南作乱,摩诃当从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为?以其名将之子,为人所逼耳。”因赦摩诃。绰固谏不可,上不能夺,欲绰去而赦之,因命绰退食。绰曰:“臣奏狱未决,不敢退。”上曰:“大理其为朕特舍摩诃也。”因命左右释之。
刑部侍郎辛亶尝衣绯裈,俗云利官;上以为厌蛊,将斩之。绰曰:“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引绰斩之。绰曰:“陛下宁杀臣,不可杀辛亶。”至朝堂,解衣当斩,上使人谓绰曰:“竟何如?”对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释之。明日谢绰,劳勉之,赐物三百段。
时上禁行恶钱,有二人在市,以恶钱易好者,武候执以闻,上令悉斩之,绰进谏曰:“此人所坐当杖,杀之非法。”上曰:“不关卿事。”绰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杀人,岂得不关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动者当退。”对曰:“臣望感天心,何论动木。”上复曰:“啜羹者热则置之,天子之威,欲相挫邪!”绰拜而益前,诃之,不肯退,上遂入。治书侍御史柳彧复上奏切谏,上乃止。
上以绰有诚直之心,每引入阁中,或遇上与皇后同榻,即呼绰坐,评论得失,前后赏赐万计。与大理卿薛胄同时,俱名平恕;然胄断狱以情而绰守法,俱为称职。胄,端之子也。
帝晚节用法益峻,御史于元日不劾武官衣剑之不齐者,帝曰:“尔为御史,纵舍自由。”命杀之,谏议大夫毛思祖谏,又杀之。将作寺丞以课麦迟晚,武库令以署庭荒芜,左右出使,或授牧宰马鞭、鹦鹉,帝察知,并亲临斩之。
帝既喜怒不恒,不复依准科律。信任杨素,素复任情不平,与鸿胪少卿陈延有隙,尝经蕃客馆,庭中以马屎,又众仆于氈上樗蒲,以白帝。帝大怒,主客令及樗蒲者皆杖杀之,棰陈延几死。
帝遣新卫大都督长安屈突通往陇西检覆群牧,得隐匿马二万馀匹,帝大怒,将斩太仆卿慕容悉达及诸监官千五百人。通谏曰:“人命至重,陛下奈何以畜产之故杀千有馀人!臣敢以死请!”帝嗔目叱之,通又顿首曰:“臣一身分死,就陛下丐千馀人命。”帝感寤,曰:“朕之不明,以至于此!赖有卿忠言耳。”于是悉达等皆减死论,擢通为右武候将军。
上柱国彭公刘昶与帝有旧,帝甚亲之;其子居士,任侠不遵法度,数有罪,上以昶故,每原之。居士转骄恣,取公卿子弟雄健者,辄将至家,以车轮括其颈而棒之,殆死能不屈者,称为壮士,释而与交。党与三百人,殴击路人,多所侵夺,至于公卿妃主,莫敢与校。或告居士谋为不轨,帝怒,斩之,公卿子弟坐居士除名者甚众。
——《通鉴 隋纪二 高祖文帝上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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