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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辩证法简义四十七:不为而成

《老子》辩证法简义四十七:不为而成

作者: 一灯山人 | 来源:发表于2024-04-28 21:39 被阅读0次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

    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一、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

    不出远门而知晓天下形势的千变乃化,不眺望窗外的星空而洞晓宇宙运动的自然规律。

    事物的基本规律是万事万物的共同规律,这个规律贯穿万事万物的整个运动过程。事物的基本规律是普遍性的,它无处不在,不分大小,也不分远近,更不分内外。天、地、人,皆不离其中。

    二、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这种行为(出户与窥牖)越广泛长远,它所获得的知识和真理反而越少。

    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现象之间关系。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表现于外,可以被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内,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多样的,本质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平静和稳定的。本质和现象之间是对立的,同时又是统一的。

    三、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正因为如此,有觉悟的人不远行而大彻大悟。而四处奔波、来回折腾反而得不到真知。浩瀚宇宙,无边无际,观不胜观。刘安《淮南子·说山训》:“尝一脔肉,知一镬之味;悬羽与炭,而知燥湿之气,以小明大。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睹一壶之冰,而知天下之寒:以近论远。”。了解天下形势,不远观而明察秋毫。内观自我,一花一世界,一灯一人生。不主观妄为而功成名就,从而实现为人民谋幸福的远大抱负,同时也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所以,有觉悟的领导者要善于把握事物运动的基本规律,深刻认识事物的内容本质和表面现象,在为人民谋幸福的事业中,遵循客观规律,不断克服意识的主观性,取得更好的成绩。

    (郑裕波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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