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黢黑,嘴唇也黑的发紫,他叫罗金。
他是我幼年好友,双方父母也都是至交。
我们初见是在幼儿园,
那天我第一次被母亲送到幼儿园里,坐在最后一排,紧挨着他。
母亲嘱咐他照顾好我,之后便转身走了,留下我和我的恐慌相伴。
“不用怕,”他转头对我说。我应了一声,心里的恐惧少了几分。
讲台上老师在教我们数数,从一到十,从十又到一......
日复一日,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他带着我和其他的小朋友一起玩、一起闹。
我们在另一个班里有两个“死对头”。
在课间,罗金总爱带着我拿着一个塑料手铐去抓那两个家伙。
我那时体弱多病,所以每次都是罗金去追他们,逮住之后把他们交给我,我负责给他们拷上手铐。
我心肠软,每次罗金去追第二个人的时候我总会把第一个放掉。
但是罗金从来没责怪过我,我放了,他就去抓,甚至一个生气的眼神都没有。
他就像一个太阳,像亲哥哥一样照顾着我。
他虽然瘦,却很有力气。
上小学时有个同龄的小恶霸,逮谁欺负谁。
有次我在我家门外练自行车,这个小恶霸刚好路过,伸手就要抢我的车子,我打不过他,脸上反被挠了几个红道子。
罗金那时住在我家隔壁,听到声音就冲了出来,跟那个家伙厮打在一起,我跑进家把我母亲拉了出来,这才吓走了小恶霸。
我俩都挂了彩,被双方父母锁在同一间屋子里反省。
“你饿吗?”他露出大白牙冲我笑,我点点头,他立马在床下拿出一个盒子,里面有一大堆零食,还有弹珠和卡牌。
看到那些东西,我的郁闷也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年复一年,我俩上了同一所初中。
他喜欢诗,我也喜欢诗。
他偏爱李白诗句里的不羁与潇洒,我钟情李清照诗句里的哀伤与忧愁。
我俩也曾交换过各自写的“大作”,当时觉得自己的诗句放在古代肯定能冠压群雄,现在回想却不禁一阵牙酸。
青葱岁月,谁还没蠢过呢。
我俩想去旅行。
他喜欢北方,我喜欢南方。
他向往北方的大漠,孤烟,浊酒,草原和雄鹰。
我憧憬南方的烟雨,园林,西湖,纸伞和古巷。
我们约好了初中毕业一起出发。
后来他病了,我没想到那么严重。
母亲告诉我他本来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这次脑袋里还长了一个瘤。
我去见他的时候他还可以说话,只是有些痛苦,眼里噙着泪。我有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心里一股难过四处乱窜。
我对死亡没什么概念,大概过几个月就能好了吧,我这么希望着。
那段时间我听到一个说法,老一辈的人都说先天性心脏病就是“七窍玲珑心”,这种人特别聪明,聪明到上天都嫉妒他们,所以把疾病加到了他们身上。
我后来抽空又去看了他一次,情况没有任何好转,说话也很困难了,只能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我把“七窍玲珑心”的事告诉他,他笑了,好像忘却了所有伤痛一样,我见他笑了,便也跟着笑,狭窄的屋子里充斥着两个孩子的笑声。
我走的时候他把他最爱的一本《李白诗集》送给了我。
“等下次过来的时候我把我最爱的书也送给你!”我对他许诺。
他没等到那一天,我也没等到。
某天母亲在饭桌上告诉了我这个消息,罗金走了。“哦,”我应了一声,心里没有难过,没有悲伤,似乎脑子都还来不及反应。母亲说,她过去的时候,罗金已经奄奄一息了,模样很可怜,本就痛苦的面庞显得更加扭曲。
“你当时年纪小,怕你受不了就没带你去。”母亲在几年后这么跟我解释。
我不怪母亲,只是没看到他最后一面是我永远的遗憾。
初中毕业后,我和家人一起去了内蒙古的大草原,在山丘上眺望远方,大风呼啸里,我仿佛又看到那道削瘦的身影。他在草原上奔跑,长啸,时不时的冲我回头喊一句“哥的草原就是比你的江南强”。
罗金,希望你也能看到这里的风景吧。
那本《李白诗集》在我书柜里躺了很长时间。直到多年后的一天晚上,我吹干净上面的灰尘,打开第一页,才发现在他歪歪扭扭的名字下面,板正写着宫崎骏电影《起风了》里面的一句话:
纵有疾风起,人生不言弃。
朦胧的灯光里,我好像又看到了那个倔强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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