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18 庚子年八月初二 周五 晴
余总真是个性情中人,生气地时候除了指手划脚,还喜欢拍桌子。安康恒通公司的石总真可谓自做自受,怨不得别人。
这件事的起因是:今年九月初,区煤炭工业局在检查照金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中发现该矿井巷维修工程存在对外发包情况,故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矿业公司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矿业公司据此通知恒通公司解除原井巷维修工程合同,并立即着手善后处理事宜。经过近半月的努力,几乎毫无进展,主要是恒通公司人员不配合所致。既不进行尾留工程量的确认,也不拿出工程结算的依据,致使井巷维修工作不能继续进行,严重威胁井巷安全,也持续给矿业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矿业公司无奈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当务之急是解决这一纠纷或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支持。前天一个早上,法律顾问耐心征求恒通公司关于双方结算的意见,恒通公司一共提出了十二条要求,并且提出了照金矿业公司如果能答应除已付二程款213余万元(其中工程进度款63万余元、人工工资150万元)外,再支付保证金100万元、设备工具费90万元。以及按2015定额可能补充的各种费用125万元才行。双方说好下午上班时间,恒通公司必须向矿业公司提供上述诉求的正式书面文件以供矿业公司召开会议研究并正式回复。但整个下午恒通公司均未露面,石总竟然打电话说下午他回安康去了,书面材料则不予提供。
种种迹象表明,石总这边真有点不讲诚信。与前面半月对余总、候总的手法一模一样。而且纵容部下到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纪检部门告状投诉,就是不往正题上走。有鉴于此,法律顾问建议,当务之急是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对井巷维修的尾留工程量进行确认。如果这个工作完成的好,井下维修工程就可以立即恢复正常,可以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经请示集团公司副总裁同意后,立即联系市、区公证处,寻找专业摄影师,准备证据保全各项工作。当然也当即向恒通公司发出了确认尾留二程量的通知,要求恒通公司次日九时一同下井核实确认工程量,但恒通公司根本不予理睬。今天公司几个领导和法律顾问等了一个上午,直到十一点多的时候石总才来到候总办公室。竟然拿来了高达六百余万元的所谓结算表,余总听说后自然火冒三丈。他指着石总的鼻子说:“我此前反复告诉你,我不会让你工程包赔了,一定要让你赚钱!但是你到处告状、故意关电话、拒绝协商处理问题、拒绝进行尾留工程量确认、还拿出六百余万元的诉求书,你以为我是个傻子不成?你以为我对你们干这些活到底值几个钱就不清楚吗?真是的!如果你还这样子,你就去告吧,想到那里去告都行。我们已经请了律师、做了公证,准备应你的诉。你爱咋成就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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