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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纽约客》之有感于客

读《纽约客》之有感于客

作者: _姚瑶 | 来源:发表于2018-02-23 16:15 被阅读30次
    读《纽约客》之有感于客

    最近读完了白先勇先生的《纽约客》,心里百感交集。作者笔下不同的角色,其共同特点都是身在纽约,心有所系。《谪仙记》和《谪仙怨》的主角分别是李彤和黄凤仪,两人天生丽质,小时候家里都很富裕,后家道中落。在纽约留学期间,李彤漂泊着没有任何安全感和归属感,最终选择自杀;而黄凤仪既要还债又要养老母亲,在给母亲的家书中选择报喜不报忧,实则沦落风尘,做了陪酒女,在异国他乡苦苦挣扎沉沦,看不到尽头,也看不到希望。

    另外两篇《夜曲》和《骨灰》,分别通过他人的口述,讲述了文革背景下的知识分子和革命者。有的选择学成归国却被打到,最终含恨而终,活下来的也唯唯诺诺。有的在特殊政治背景下叱咤风云,最终也被排挤,身在纽约艰难度日,叶落不能归根,连一块像样的墓地也没有。

    最后两篇《Danny  Boy》和《Tea  for  Two》关注的是同性恋和艾滋病群体。这些主角或来自中国台湾,上海,或来自日裔、韩裔等,他们也都相聚在纽约,有的最终解脱找到了心灵的归宿;有的最终回到老家来一个圆梦之旅;有的还在苦苦挣扎,有许多回不去的家。

    对于客这个字眼,最早有感触的是初中读的一首诗。郑愁予在《错误》中写到“”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那时候还不懂,只觉得三月柳絮纷飞,青石街道向晚,你有莲花的容颜,而我骑着马,却只能是个匆匆的过客。意境很美,还有淡淡的愁绪和惋惜!

    真正对客印象深刻,是在出嫁的时候。因为我和吴先生都不是西安本地人,一南一北,所以在两家都要有所表示,我家简单办,他家重点办,我们家先嫁出来,他们再迎回去。2013年五一我们家办,请了最重要的亲戚,大概30个人,大家一起吃饭,接礼,在送我走的时候,妈妈哭了,二伯看着我说,以后有空就回来玩儿,再回来就是客了。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再是我自己了,而是被分成了好几瓣,似乎是在一瞬间,我就被迫长大了。不同于以前的在外求学,我回去还是回自己的家,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出嫁后我就成了客人,回家也是回爸妈家,回家成了做客。

    客人该有怎样的身份呢?比如回家不能随心所欲。以前想吃什么就自己拿,现在要打个招呼;以前想睡觉就睡,现在要征求一下意见睡哪个床;以前想串门就走,现在要考虑拿什么礼物合适!以前吃剩饭很正常,现在偶尔吃个剩饭,爸妈就要表示很歉意,不管吃什么饭,都要弄几个下酒菜!

    其实,客人挺累的,因为得随时端着!要很正经,要很有礼貌!因为客人是他家的人,和自己人还是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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