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了《局外人》,很难说有何体会,就好像身上有个地方很痒可你就是挠不到它。全文行笔不带一点主观色彩,但心中涌起千般思绪是真的,愤怒荒诞是真的,感同身受更是真的。
读者从缪索这个被社会视作荒诞的形象出发,反而看到了社会的荒诞
一、社会要求所有人有相同的情感共鸣,相同的道德觉悟,甚至是相同的感情应激反
缪索在母亲的葬礼没有落泪,甚至还打起了瞌睡,喝了一杯牛奶咖啡,在第二天就前去约会,并看了费德南的电影,于是,他被视作“本性邪恶”的人,纵而观之,社会很残酷,生活更不易,但人类的存在又受到数不清的约束。母亲去世了,一定要哭出来吗?爱一个人,一定要说出来吗?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就是错的吗?
缪索就是千千万万社会上存在的人的形象的极端总和。
社会已经习惯了给别人贴标签,不愿意多花一点点时间认真剖析真实的人性
二、司法的逐步健全实际上是对人精神的鞭笞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缪索的杀人罪显然成立。他把那个人杀了,没有任何原因,属于没有杀人动机的犯罪。然而,法庭为了立案,把他过去所有小事都拿来剖析,作为他杀人的论证。每件事的剖析都那么荒诞而可笑,但鞭笞效果确是实实在在的。“门房强调:说我不去看母亲的尸体,若无其事在那里抽烟,还能睡的着觉,喝得下牛奶咖啡。听到这些,我头上涌起愤怒的浪潮,生平第一次,我发现自己竟然是如此的“罪恶多端”这里其实也是故事的核心思想:许多微不足道的小事,赋予了缪索自己都没曾料想过的个性。一个人杀了人,理由仅仅因为他在自己母亲葬礼上没哭,因而是一个“根本上的坏种”
萨特说过“真正优秀的小说,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在人们的脑海中就和自然生活融为体,想真正存在过的事,我们会忘了它是由一个人创造出来的。”
这句话形容《局外人》再合适不过了,加缪语言简练,干劲有力,漫不经心的描写主角的琐碎小事,毫不吝啬大量伏笔,小说终于在法庭审判的时候达到了高潮。也揭示了本书的主题:荒诞的人生。
写到这里,问题来了,既然生活本来就是荒诞的,我们该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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