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4日下午湖北省考面试真题
关于“严查远光灯”的行动,除了罚款扣分,交警还让这些人体验被开“远光灯”照射,有人认为是创新,有人认为不合理没依据,谈谈你的看法。
有同学问说,为什么不能作答创新呢?公务员面试课程
这位同学认为
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是政策有合理性,确实属于创新,
法律有滞后性,要能动执法,积极实践,没有法律依据就不作为,是懒政
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同时完善纠错机制,这样即鼓励创新,有愧用容错机制约束
之前曾经发过如何看待严查远光灯的体验式处罚难点解析就讲过这个问题,再展开说一下
创新是事实判断,违法则不合理是法律判断
只要打破既定规则,都是创新,这就是创新的本质,不遵守法律就是打破决定规则,从事实上看,是创新。
认为违法不合理是依照法律,基于事实判断,做的法律判断,也就是说,在法律领域,你这种创新是错误的。
注意,这里两个观点是不同层次的判断,但起共同前提是违法事实。
在法律上/法理上,合法才有合理性可言,不合法就没有任何合理性可言。
这是法律的逻辑,这是法律的底线,法律不接受任何以结果反推手段正确的思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法律不接受不合法前提下的合理,不接受法律滞后情况下的能动执法,不接受没有法律依据的勤政。
没有法律依据的勤政,就是滥用职权。如果执法者没有依据也可以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相当于执法者为所欲为,这是法制所极力发对的情况。
比如,我觉得这里该收费,没有依据,我就收了;我觉得这里该处罚,没有依据,我就罚了。
没有依据/打破规则/能动执法/试错/创新,法律不接受
执法者的名字就规定了它不能创新
该不该干,该怎么干,立法者说了算。
既然是执法者,就意味着照章办事,否则就违法了。执法者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做事,执法者必须是被动的,否则是非常可怕的。
先行先试,那错了怎么办,造成的社会问题怎么办?不能说有错再改,先干了再说。
另外,不能说现实中有这种做法,这种做法就是对的。有没有是一回事,对不对是一回事。
治大国若烹小鲜。
本篇文章系 柳夫子讲道理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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