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它的光芒。有人沉迷于麻将,有人爱好着收藏,有人吃遍山珍海味,有人向往旅途在路上。。。。而我,一个初中生,大山里走出来的野菊花,却对文字是那样的敬仰。到目前为止坚持简书写文有十万多字,基本每天一篇已有半年多。
在初中毕业之前,除开学校发放的课本教材以外,家里是没有任何与文字有关的书籍或者报纸,杂志就更加不用说了,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见得最多的是药瓶上面的使用说明书(因为母亲常年病着)和洗衣粉口袋上面的字体,这些都无需我去解读,用药医生会说,洗衣粉常年累月用着,根本不用看。我的读书成长就定格在十六岁那年的仲夏。
拿着身份证,离开大山,去到自认为最遥远的市中心,开始我童工的打工生涯,在寻求别人的帮助下才勉强找到一份服务员的工作。因为年龄不到十八岁,很多地方不敢抬爱收纳。
深深记得第一次在永和豆浆当服务员端菜的情节。一碗皮蛋瘦肉粥将大山与城市划出一条分界线。从小,我的父母并没有教过我餐桌礼仪,当然,更多的是他们也不懂,就这么世世代代相传至今,最大的餐桌教育莫过于大人都没到,小孩子不能够动筷子。在家里,熟食端上桌时,也会有菜汤溢出来的时候,通常都是见到大人吸允一下自己的手指,所以,这样的习惯自己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然而,第一次端菜就出了差错。那天中午太忙了,像我这样的新人也派上用场,经理让我端一碗皮蛋瘦肉粥给X桌的客人,粥比较满,我端的时候,很自然的就将指甲扣在粥里了,说完“请您慢用”转身就走了,没走出几步,客人大吵大闹起来,意思是我的指甲都扣在粥里了,脏了,没办法吃。后来经理解决了这件事情,当然是重新做一碗。我却在庆幸“幸好自己没有将手指头放在嘴里吸允”。自认为这是自己文明的一个进步,尺度的跨越。就这件事情,让我看到城里人的娇情,同时也看到城里人对非本身的卫生衡量标准。我自己习以为常的事情在别人看来是不可理喻,这就是区别,大山与城市的区别。要想踏出大山,跨进城市,唯独一条路可走,知识改变命运,再回去读书是不可能,只有靠自己工作之余利用时间。
时间辗转到十八岁,已经不是童工,不用整日提心吊胆,可以正常的找工作。于是,跟随弟弟像大批的打工潮一样,涌入到听说遍地是黄金的深圳。最初,也是在电子厂上班,下班时间,把自己埋藏在秋那电脑培训机构或者山木英语培训。那个时候想法很简单,只是觉得很自卑,仅有的一点工资需要每个月寄钱回家。就没有多余的钱买衣服裤子,常年累月穿着厂里的工作服,人又不漂亮,就不合群,不用时间应付现状,单纯的渴望学习,渴望改变。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手工日记,直到2017年遇到简书。
爱上文字,也是源于自卑。身边的朋友,同事无一不例外的都有资助,或者说可以自己赚来自己花,自己有支配权。她们没有什么压力,不会有等米下锅的感觉,不会有一个月不寄钱回家就觉得罪恶感爬满心头,不会有人眼巴巴的指望你的收入过活。我很清楚,这是我与别人之间的距离,偏偏这么不容缓气的我又有一颗想要改变现状的心。所以,泡图书馆是成本最低打发时间的好去处,能够遮风避雨,夏有凉风冬看雪,穷开心。
这么多年来,坚持学习,坚持看书,常怀赤子之心,遇到简书后,更加坚定我的文字记录,感慨文字的魅力,深陷其中。这就是我一个初中生的坚持。
2017-8-21<<我只是一个初中生,用仅会的几个字坚持我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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