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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少即是多」?

为什么说「少即是多」?

作者: 远方的河 | 来源:发表于2016-06-12 15:11 被阅读598次

    我喜欢阅读。换了大屏智能手机后,我感觉自己的阅读生活幸福极了,有各种好玩有趣的阅读应用,更有微信公众号这种大杀器。不到一个月,我手机里的阅读应用已有十三个之多,微信公众号更是订阅了几十个。

    我每天徜徉在这些信息的海洋里,关掉手机屏幕,却什么都没有记住。

    直到有一次回老家,没有网络,我打开手机里的离线阅读应用,里面有一本下载多时的《谈美书简》,作者是近代美学家朱光潜,他在「给青年的第十一封信」里谈到一次在罗浮宫欣赏《蒙娜·丽莎》时看到的一个场景:

    一个法国向导领着一群四五十个男的女的美国人蜂拥而来了。向导操很拙劣的英语指着说:「这就是著名的《蒙娜·丽莎》。」那班肥颈项胖乳房的人们照例露出几种惊奇的面孔,说出几个处处用得着的赞美的形容词,不到三分钟又蜂拥而去了。

    朱光潜先生想到与达芬奇同时代的中世纪画家,「须自己制画具自己配颜料,作一幅画往往须三年五载才可成功」,而更为艰难者,「想看《蒙娜·丽莎》,须和作者或他的弟子有交谊,真能欣赏他,才能侥幸一饱眼福」,再对比眼前不到三分钟便看完《蒙娜·丽莎》的美国人,不禁感概万千:

    科学愈进步,人类征服环境的能力也愈大。征服环境的能力愈大,的确是人生一大幸福。但是它同时也易生流弊。困难日益少,而人类也愈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做一件事不免愈轻浮粗率,而坚苦卓绝的成就也便日益稀罕。比方从纽约到巴黎还像从前乘帆船时要经许多时日,冒许多危险,美国人穿过罗浮宫决不会像他们穿过巴黎香榭丽舍街一样匆促。

    我猛然惊醒,自己便属于那群看《蒙娜·丽莎》的美国人啊。

    进入互联网时代,较之朱光潜先生生活的时代,人们获取信息变得更加容易,能获取到的信息更是多得从前无法想象。于是,像我这样的「轻浮粗率」的阅读者也越来越普遍了。若不是我有幸能遇到一个无网的环境,我必不能稍稍沉下心来读《谈美书简》,并获得感悟。

    太多、太快,容易让人迷失,让人无法看到真正重要的,有价值的东西。电话未普及前,我们写信。我在用纸和笔写信时,需要耗费时间精力酝酿并书写,传递出去的,往往是自己真正想要向对方说的话。当接到回信并拆开的一刹那,心里更是会充满期待和兴奋。这种兴奋程度乃是与通信难度成正比的,写信强于电话,电话胜于短信,而短信又胜于QQ信息。

    我曾自学网页设计时,看到一种被称为「少即是多」的设计理念。当时很惊讶两个完全相反的词居然能划上等号。后来理解了,「少」,是去除了一切无关因素之后真正重要的东西;「多」,向网页浏览者呈现他真正所需的信息

    呈现的信息很多,但迷失其间,找不到自己所需,得到的其实很少;反之,呈现的信息很少,但只留下那些重要的,被需要的信息,让浏览者可以得到他所需的,这才是真正的多。就像我手机里的,阅读应用和微信公众号很多,但我真正读进去的却几乎没有。

    有一段时间,我热衷于搜集网上的各种资源,如小说,电影,音乐,计算机类电子书,各种软件之类。我贪得无厌,疯狂下载,不停地往硬盘里塞。我想着,只要下载到硬盘,那就是我的啦,以后我可以慢慢整理。我的确下载了很多,但某天我想着去查找一个依稀记得已经下载的文件时,面对杂乱无章的庞大文件夹,我发现自己没法找到。再后来,我忘了那块硬盘丢弃在了哪个角落。

    「轻浮粗率」的「多」,实则是「无」。那些我以为自己拥有的,其实从没属于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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