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作家是他的精神支柱,他至始至终都表达了对创作的欲望,在成为作家后,他变得更潇洒了。喜欢在文学作品中展现乐观的一面,表达对生活的热爱。”
这是一个有趣的老头。在汪朗的记忆里,父亲爱喝酒,但总把好酒留下来招待客人。老头并不是一个开放的人,交朋友选择性很强,有几个特铁的老朋友,但更愿意和年轻人打交道。在这群年轻朋友眼里,汪曾祺是一个没有距离感,非常亲切又好玩的老头。

在女儿面前,自己经常没大没小,嘻嘻哈哈不成样子。有一次在外面出差几天回来,孩子说很喜欢我在的时候,因为是搞笑快乐的。能够得到女儿的喜欢,我也就很满足。
我对她的学习并没有太多的关注,有点任其自然,好在有她的母亲管她。我觉得孩子的未来自由她努力去创造,我们做大人的尽量少去干预,何况我们自身也要多努力,不要把精力和期望都放到孩子身上。
我父亲手很巧,而且总是活得很有兴致。他会做各种玩意。元宵节,他用通草(我们家开药店,可以选出很大片的通草)为瓣,用画牡丹的西洋红(西洋红很贵,齐白石作画,有一个时期,如用西洋红,是要加价的)染出深浅,做成一盏荷花灯,点了蜡烛,比真花还美。他用蝉翼笺染成浅绿,以铁丝为骨,做了一盏纺织娘灯,下安细竹棍。我和姐姐提了,举着这两盏灯上街,到邻居家串门,好多人围着看。清明节前,他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只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绢糊的,他用药店里称麝香用的小戥子约蜈蚣两边的鸡毛,——鸡毛必须一样重,否则上天就会打滚。他放这只蜈蚣不是用的一般线,是胡琴的老弦。我们那里用老弦放风筝的,家父实为第一人(用老弦放风筝,风筝可以笔直地飞上去,没有“肚子”)。他带了几个孩子在傅公桥麦田里放风筝。这时麦子尚未“起身”,是不怕踩的,越踩越旺。春服既成,惠风和畅,我父亲这个孩子头带着几个孩子,在碧绿的麦垅间奔跑呼叫,为乐如何?我想念我的父亲(我现在还常常梦见他),想念我的童年,虽然我现在是七十二岁,皤然一老了。夏天,他给我们糊养金铃子的盒子。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一小块一小块,再合拢,接缝处用皮纸浆糊固定,再加两道细蜡笺条,成了一只船、一座小亭子、一个八角玲珑玻璃球,里面养着金铃子。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爬,吃切成小块的梨,张开翅膀“叫”。秋天,买来拉秧的小西瓜,把瓜瓤掏空,在瓜皮上镂刻出很细致的图案,做成几盏西瓜灯,西瓜灯里点了蜡烛,撒下一片绿光,父亲鼓捣半天,就为让孩子高兴一晚上。我的童年是很美的。
很羡慕汪老有这样的好父亲,也希望自己在孩子心里留有“我的童年是很美的”印象。
我陪女儿做的事不太多,带她去上过几次篮球课,陪她做过两次作业。有一次她要交一篇作文,写自己的榜样。她想起来一位奥运会冠军大姐姐,后来又在娱乐节目中见过她。大姐姐性格乐观,积极向上,做事情认真,这都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写作文是我的拿手好戏,她妈妈也愿意把辅导写作文的任务交给我。花不了多少时间便轻松搞定,皆大欢喜。看着女儿开心满意的笑容,自己也觉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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