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感觉这是一个可以一直做下去的题目,包括餐桌闲聊、各方美食、饮食文化等,先立此存照,把山头占了,做个专栏名,待俺慢慢写。
想到这个是因为今天有人跟我约饭。老同学聚会。下周一,晚餐。北京。我谢绝了。理由是:孩子一个人在家。
对方说:把孩子带上吧。
我说:你算一下,下了班,从东直门赶到中关村接孩子再赶赴王府井,是不是费劲了点?
地铁时间固定,比较好统计,单程大约2小时。
开车或打车因为是高峰期,就很不靠谱啦。
这就是以中国帝都为坐标,在时间概念上的一顿饭的功夫——
之未能练成的原因。
本来想写某个难忘的饭局,但一时还真扒拉不出来。作罢。
就从记忆里不是饭桌的饭桌开始吧。
小时候住我爸单位的宿舍楼,一个门洞上去,是相对的两个单元,每个单元里住2-3户不等。两个单元之间,有一个公共空间,方形,各单元共用的厕所也在这里。
我家住在四楼,是顶楼,所以这个空间不会有其他楼层的邻居经过,成为我和我的小闺蜜的独享空间。
70年代,我6岁,也没有闺蜜这个词。她比我小1岁,叫芳芳,是当时还不太多见的独生女,所以很需要我这样一个朋友,甚至到崇拜的程度。
我们的友谊常常就是一顿饭的功夫。
我们各自从自己家搬来一张骨牌凳做桌子,把饭菜单独乘出来,对称地摆好,一人一条小毛巾,挂在旁边楼梯的栏杆上,非常具有仪式感。
骨牌凳是当时家里最高也最平整的凳子,四腿直立,因凳面长宽比例与骨牌相同而得名,凳面比A4纸略大。
我们两家的骨牌凳是绝对相同的,因为当时大家的很多家具都是从单位借的,腿上喷着“湘图”字样,很娟秀的楷体。
为追求对称,芳芳决定用左手拿筷子吃饭。这真是一种镜像式的偶像崇拜。
芳芳是个小美女,她在幼儿园浇花的照片上过湖南画报的封面。
她喜欢住在2楼的一个帅哥,比我们大三、四岁左右,追着人家说:阳阳哥哥,长大后我要跟你结婚!
芳芳的爸爸是个退役的飞行员,又暖又帅的大叔一枚,在湖南省委工作,曾经带我俩坐在他摩托车的边斗里去兜风,洋气得要死。
跟芳芳吃饭都是在中午。无独有偶的是,有时候晚上我也是在骨牌凳上吃的。
那是与我当时的另一个“闺蜜”,我家母上大人。
她其实是妥妥的文艺女青年,如果我爸不在家,她就弄些创意菜出来拿我当小白鼠,比如炒西瓜皮之类,然后我们把两张骨牌凳摆在阳台上,把饭菜端过去,天已黑,房间里有灯,但是不开,就着外面的路灯光。其时已经秋凉了,母上大人兴致勃勃地把绒毯拿出来,搭在阳台的栏杆上挡风,说:假装我们在荒郊野外,风呼呼地吹,但是我们还有饭菜吃,好幸福的呦!
栏杆是水泥的,挺粗糙,绒毯搭在上面有刺啦刺啦的触感。
这应该是她与我老爸古板土气的婚姻生活里旁逸斜出的浪漫片段吧!
当年的骨牌凳都已经还给“湘图”了。我已经几十年没有见过芳芳了。而母上大人虽然仍保持了对创新菜和荒郊野外的好奇心,但总归见老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