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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江路到多伦多---菇妈养娃的园丁手记(23)

从平江路到多伦多---菇妈养娃的园丁手记(23)

作者: 菇媽 | 来源:发表于2019-12-27 11:36 被阅读0次

    五.蘑菇家的日常

    这是菇妈平时写了发朋友圈的随笔,记录了蘑菇家在多伦多这几年日常生活的一些片段,从东风西俗之一隅可以略见些许小蘑菇的成长侧影,也可窥见家风对价值观审美观的影响。

    东西理发

    与剪发小哥聊天的乐趣是世界通行的

    从平江路到多伦多---菇妈养娃的园丁手记(23)

    小蘑菇留了几年的一头长发终于决定剪了,为了捐给得了癌症做化疗失去头发的小孩。从小说起让她剪头发就要双手抱头护着头发,尖叫着说不要,因为她天生觉得长头发是女性美的绝对标志,从小她见到女孩子会说:她要是长头发就会很美,或者她应该长得挺美的,可惜不是长头发。她对妈妈日渐苍老的容颜并不嫌弃,从小到大唯一不满的就是我的短发。所以,行善的力量该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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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边上的商业街有些最传统的“剃头店”(Barber’s Shop),有着和苏州小巷的老式剃头店那样的装备,可以满足有一定年龄的顾客的怀旧需求。当然也有光鲜亮丽的摩登美发院,让不明就里的女性顾客幻想着自己可以通过美发变成另一个人。这天我们小蘑菇大义凛然地踏进了美发院,被一位饶舌的阿姨捉住按进那把魔椅,完成了她的壮举。我也把自己的美发大事捎带完成,顺便进行了文化交流。替我染发的时尚帅哥一边不停地和我聊着,彼此交换了祖宗三代的出处,他的祖先占了半个八国联军的国籍,不过几代下来他就算是正宗加拿大人了。从未去过亚洲的他,听我讲述神秘的东方,仿佛忽必烈听马可波罗描述西方。接下来他便问我的爱好,在得知我喜欢用文字表达自己时,他兴奋地说自己也热爱写作,特别喜欢写诗。接下来帮我剪头发的老大爷装束得比写诗的帅哥更加朋克,还带着一只耳环。他一边剪发,一边哼着意大利情歌,害我差点自以为朱丽叶附体了。大爷的技术无懈可击,但是他对剪发艺术的执着与我那庸俗的实用主义产生了些微的差异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剪去头发的长度上,最后他明智地听从了职业精神的呼唤,对我的再剪短一厘米的要求作出了痛心疾首的让步。然后,继续哼着小曲,亲昵地说道:我们两个铁定会吵个没完没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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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忍不住想起前几年在上海苏州做头发时接触过的那些理发店小哥们,我经常一边做头发一边和他们聊天。他们大多是从外地农村来打工的,外表的装束已经完全融入城市了,但生活的境况听来还是不甚乐观,和农民工差不多。居住在群租房里,每天工作时间十小时以上,工资也是这个城市的低收入。但是他们大多做事卖力,不计辛苦,朴实热忱,尽力讨好顾客。有些洗头的是不到二十的大孩子,看着他们长期洗头被水浸泡的手,会替他们的父母心疼他们。在苏州遇见过一个剪头发的小哥,很精神帅气的一个小伙子。他老实承认没有剪过我要求的发型,但是表示要努力剪好。他花了一个多小时非常认真地剪了个很接近我要求的发型,此后对这个发型越来越熟练,但每次都要花个把小时,似乎他的时间是没有成本的,似乎他从来没想过这点时间可以多剪几个头。有一天我去剪发,小哥告诉我他们的店要搬去南京了,他从口袋里掏出八百多元,说那是你卡上还剩下的钱。我们平时经常听到美容美发店会员卡诈骗的事情,对我而言那像是假新闻了。很长时间我不能习惯这家理发店的搬走,那个小哥为苏州的美好狠狠加了分。小哥剪头发很少搭话,我也挺享受只听得莎莎的剪发声。不过当然会有话多的让人烦的,也有话说的让你惊,让你乐,让你匪夷所思的,与剪发小哥聊天的乐趣是世界通行的。比如,有次有位小哥就说:我们这里有位客人很有钱,可有钱了。他反复强调了几次,大有我不作回应不罢休之势,我只得敷衍道:“那他是做什么的?”他说:“做什么的不知道,反正就是很有钱!”

    不过不要以为我们的剪发小哥就没有文化了,在苏州平江路小巷子,有家很破旧的理发店,里面墙上贴满了唐诗宋词,那个老板也就是剃头师傅本尊,一边给你理发,一边和你聊他的漫长辉煌的理发史,一边向你传播中国诗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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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买花,打死你!

    小蘑菇对在哪里吃比吃什么要看重,对食物的摆放比对食物的味道来得更讲究,看来她们这一代已经更看重食物之外的与“吃”相关的要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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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母亲节家里摆放了两瓶鲜花,粉嫩的郁金香是朋友送的,黄玫瑰是小蘑菇按我的喜好买的。

    说起买花,就会想起这个段子。老蘑菇有个老同学夫妻都是科学家,在美国过着功成名就的生活。有次说起情人节买花,太太说了一句经典名言:“他敢买,我打死他!”不要以为这就是不解风情的理科呆子,其实她是我们上海姑娘,一个挺通情达理的明白人,这当然是个玩笑。不知怎的,菇爸可能把这个当作上海女人通用的持家之道,所以我也没有收过任何特殊日子的鲜花,也就没有机会威胁说“如果再敢买花,就打断狗腿”之类的话。

    我们这代人是经历过匮乏时代的,那个印记就是不轻易扔旧物,不随便乱花钱,即便生活已经富裕了。鲜花过几天就枯萎了,没用了,花那些个钱就这么看几眼没了,可能这就被归类于乱花钱。中国人的钱要花在“值”的事物上,最好花出去的钱是能够成倍的收回的。听说这里有些国人手里攥着好几把豪宅的房子钥匙,但住处几乎家徒四壁,即使有些家具物品也是廉价低质的,而所谓的装饰品充其量也就是三折店里的货色。曾经有一次我们去这里一家最专业的床上用品商店给小蘑菇买一个最好的枕头,那个南亚裔售货员说此间中国人住几百万豪宅,开几十万豪车,却只花几百元买床。话语间带着嘲讽与不屑,我们显然让他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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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西人能坐拥几栋豪宅的委实罕见,但他们就算住在租住的房子里,还是摆开了架势有模有样地过日子。最惊人的就是我们总以为他们不会做什么吃的,但是他们的厨房无论大小还是资金投入占整个房子的比例总是超出我们的想象。这里厨房用品的丰富堪比我们食物的多样,而我们对这些厨房器具的用途所需的想象力应该可以匹敌他们对我们的食物的名目和做法的理解力。似乎他们对厨房器具的在意要超出这些器具服务的对象——食物本身。我们家边上的商业街两三百米内,虽然也有些咖啡馆和饭馆,但是美甲店和牙医数量之多让我们颇觉意外。你能想象在中国任何一条商业街牙医数量多于与吃有关的店铺吗?是否可以理解为西人觉得牙齿的健康和美观比牙齿服务的主体——食物本身更重要呢?

    从平江路到多伦多---菇妈养娃的园丁手记(23)

    虽说“民以食为天”是中国唯一亘古未变的信仰,但是这是否就是我们刚脱离农耕文明的缘故,未必就一定是中国人与生俱来的特性?小蘑菇对在哪里吃比吃什么要看重,对食物的摆放比对食物的味道来得更讲究,看来她们这一代已经更看重食物之外的与“吃”相关的要素了。

    蘑菇听我说愿意买花,就已经笑成一朵花了。我呢,作为她的上一代,捧着那个日本铜器承装的黄玫瑰,晚上带到卧室,早晨放在餐桌上,写字时放到前面的条案上,总之多看两眼才不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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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物鸡不能吃

    文明的一个标志是宽容,所以当面去挑战别人的禁忌固然找死,因为自己反对,就连别人关起门来不碍着你也不许,那就是霸道了。

    从平江路到多伦多---菇妈养娃的园丁手记(23)

    这本《后院养鸡取蛋指南》的小册子是菇爸带回家的,他今天去参加了多伦多市政厅的一个讲座,去的都是养鸡爱好者。基于这个城市众多养鸡爱好者的长年恳切的期盼,爱民如子的市领导终于决定在多市开辟四个养鸡“实验区”,我家有幸被划入其中。对我而言,如果要列出人生十大享受,吃“好吃的鸡”一定是之一。这自然也是多伦多不招我待见的一条,因为不能吃到活鸡。记得十几年前住这儿时,苦于吃不到活鸡,到处求救,有人告知清晨5点之前开两个小时车到某地有望买到活鸡。这人可能知道这对我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随口编的,于是,在多伦多终于既没有见到活鸡,也没有弄清楚究竟有没有活鸡。所以,听到这个消息,菇爸是当作重大喜讯通报的。

    和小册子一起带回来的,是“这个鸡只能取蛋不能吃”的噩耗。菇爸转述会议精神:以前养鸡可能被邻居投诉,现在这四个区域可以堂而皇之地养鸡了!养鸡可以取蛋,鸡粪是后院植物的最好的有机肥,当然,重要的是这些人都是爱鸡人!他们是把鸡当宠物养的。——虽然情况不妙,菇爸还是鼓起勇气问了最重要的问题:“鸡能杀了吃吗?”所有人像看着食人族一样地看着他,最后会议主持人还是用文明人的姿态找到了相关的文字,告诉他:不能吃!如果鸡暴亡或寿终正寝,要打电话给某个动物保护机构,由他们派人来取走。“如果杀了吃怎么办?”这是我和老蘑菇同时想到的铤而走险的问题,“被邻居投诉或被发现,会罚款”,还好不会被当作「杀鸡犯」坐牢。菇爸说他的问题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一个华人电视台还采访了他,因为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会有人问出这样的问题,菇爸则告诉他们以前小时候家里养几只鸡,全家就等着过年吃呢。是啊,这可是我们小时候盼了一年的美味啊!

    可听听小蘑菇怎么说的,她听说要养鸡,而且从小鸡养起,欢欣雀跃,但是听我说最终要吃鸡,马上惊恐万状,和会上的老外一个德行。她说“我也喜欢吃鸡,但我绝不能吃自己养的鸡!”她这种想法倒不是到了这里才有的,她小时候我们曾经在上海一个住老洋房的朋友家的花园里寄养过一只老母鸡,一开始也是取了不少蛋给幼年的小蘑菇吃,后来革命群众向里革委报告了,鸡只能杀了吃掉了。小蘑菇还哭了好久。她是没赶上我们小时候一年吃一只鸡的年代,对她们这代人而言,比吃重要的事物太多了。幸哉?不幸哉?反正我情愿吃鸡。

    记得十几年前,有次从米兰坐火车去威尼斯。傍边坐着个当地姑娘,我就与她聊天。她劈头问我:听说你们中国人吃狗肉?我知道这个问题无异于向我证实中国人是否还停留在茹毛饮血的野蛮年代,我说:“我不吃,可能有中国人吃,也可能还有别的地方的人也吃。你们吃什么动物?“她说“我们吃马肉。”我属马,中国人觉得自己属相的动物很神圣,我觉得马是很高贵的动物,马对人类的意义超出了宠物的概念,而且好像中国人是不吃马肉的。我们这番交流后,彼此都陷入沉思。

    作为人类,多数还是肉食者,不同的信仰不同的习俗不同的喜好会使一部分人习惯于吃某类动物而禁食某类动物,文明的一个标志是宽容,所以当面去挑战别人的禁忌固然找死,因为自己反对,就连别人关起门来不碍着你也不许,那就是霸道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君子,“己所不欲,不许人欲”是什么呢?

    但是,我怕小蘑菇举报,所以养鸡的事就只能空欢喜一场了,我可不想把鸡当宠物养,这违背我的信条:一只鸡的最大的鸡生价值就是成为人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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