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我把餐盘端回厨房的时候,莉微跟在后面对我嚷:“艾芙艾芙,我有点想回我的乡下了!我有点想回我的乡下了!”
“你不是说你的乡下百鬼夜游么?还是我这里伺候你不称心?”我就是爱顺着她的玩笑说下去,看看最后能编出多么离谱的结果。
“欸,哪有啊,就是想回去看一眼,一眼!”她跟我撒起娇了,虽然我也就比她年长了不过两月。
“那行,你的包包收拾好了没有?”
“包包?啊,回去不带行李的。一个人,游山玩水!”
“那你的父老乡亲们怎么招呼?”
“嗨——”她拉长了音调,用了又甜又腻的夸张劲儿,把身子斜倾到我面前,笑脸正对我,冲我扮鬼脸,说,“就这样如何?”
“去吧去吧!”我毫不领情,把沾满洗洁精泡沫的手举起来吓唬她。她倒好,顺势单膝跪下说:“主啊,求你膏抹我!”
我就要将泡沫抹她一脸的时候,她笑着躲开了。
今天是我值日的日子,所以她就肆意捉弄辛劳的我。就像明天我也有权捉弄辛劳的她一样。不过,这种权利也仅仅存在口头上,书面中,或者我们心照不宣的默契里。因为,我并不是个促狭的人儿,换句话说我连捉弄她的天赋都没有,再或者,我天生开不了自然流畅的玩笑。所以,就算是到了明天,开她的玩笑也得她先起头才有感觉。
一人干活一人疯玩,我们从初中当同桌时就如此,这是我们十几年来保持友谊的催化剂,是我们之间的优良传统。
记得那时候,我又瘦又黑,她又白又匀称。一个人人称厌,一个人见人爱。每日同时放学,她被一群人簇拥着,我孤零零地跟在他们后面。我有自己的傲气和孤独,从不理睬他们。她的家在我家的上一条路口,每天都能看见她拐进巷口的背影,在种了一片槐树的庭院前停下,推开门,消失了。
有一次,与莉微同路的新添了一男一女的学生,他们在我走近时无缘无故揪我的头发。现在想起,那时候,我的头发也许还算漂亮,偏巧那天刚刚洗过,被风吹着像水草似的,惹得那个女生妒忌了也说不定。她揍我的时候,她的男友开始呆呆地傻看,后来在她的骂声里,也举起了拳头。
其他的人都鸟兽四散了,只有莉微留下来狠狠地揍他们。我也第一次见到一个看起来柔弱的女孩的狠劲儿。
之后我俩一起上学放学,她身边的朋友因为我的丑貌而远离了她,她不以为意,常常嘲笑我道:看来我是抵消不了你的特点,你太特别了哟!我母亲见我终于在这个地方有个伙伴了很欣慰,她家里只有奶奶和爷爷。那时我们就像姐妹一样住在一起,玩在一起。
我们都有股狠劲儿,拼命地玩,也能拼命地学。我们都互相代写作业,一个拼命的时候,另一个在一旁打盹儿,睡醒了,就干扰对方,写作业的那个人是笑着写完的。命运也没有薄待我们,我们后来读了一个高中,大学也在一个城市里。她抽空回去看看爷爷奶奶,回来时就很焦躁地骂那些多管闲事的小城管,称他们为一群混混,说得文艺点就是开头所说的“百鬼夜行”。我们所熟悉的那个宁静的村落变得嘈杂了,这也是无法避免的事情,一切的一切都在变化,而且好坏掺杂。很能打架的我们,现在只能过过嘴瘾。于是从那些高大的新建筑群中间穿过去,找到原先的老屋和它不远处有片田野的记忆被她称作“游山玩水”,那群无所事事敲诈勒索之徒被她称作“乡亲”。祖父母都已年迈,还不得不在那些“山水”与“乡亲”之间周旋。好在他们算有一个“凶巴巴”的孙女和她的闺蜜,能让他们的日子好过许多。
这些年要说我们的变化,好像也没那么多,还是一样地疯闹,拿彼此说事儿。比如,长得丑的我可以吓走那群人啦,坏脾气的她可以当女侠啦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每周我们都一起回乡下看爷爷奶奶,她的家人也早已是我的亲人了。
我洗碗的时候她就在那里看电影,不知看见什么了,又哭了。她找那么虐的影片,明明知道自己每次都会哭的。也可以说是为了好好哭才找那么一部影片看的。在她的心里,只有观影时的哭才不丢人,虽然我已劝过多次她不必那么苛刻地待自己,像我这么丑的家伙这么轻松才该愧疚。
拖完最后一遍地之后,我挨着她坐下,把一包纸巾递过去,给她嘴里喂了一颗冰草莓。说:
“你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刚才不是说要游山玩水么?我陪你一起去。”
“嗯,不是,是电影里的人太可怜了。”
“唉,那你心疼他们好了,我心疼你就行了。”
“好。”
我把她抱在怀里,像通常那样轻轻拍她,好像母亲以前对我那样。以后还会这样对她和她的孩子,这是十分自然的事情。我不想结婚,我的莉微可一定要嫁得好好的。这些都简简单单,到了一定时候会自然发生的,可有时又隐隐地担心实现不了。我们都没有男性的朋友,我因为丑自不必说,她却因为经常觉得自己不会爱上什么人。她太敏感,只信任我,嗯,这是个大问题,很大很大。不是因为我担不起这份信任,只是害怕事情稍微变化她会受不了。
说我们是同性恋,倒不至于。其实只要没人对我们说三道四,这样在一起像姐妹一样相守我很乐意。近段时间发生了一件事,她上班时和同事聊起我,被对方怀疑了。理由是,如果不是爱上我,怎么可能和这么丑的人从小在一起。我一点儿也不介意被这么说,她倒好,发火给了同事一耳光(我听见这件事的时候忍住了笑)结果呢,就被停职一周接受调查。我接到电话去领她回家,好像小时候我母亲从老师那里领回闯祸的我俩。
我跟她的上司交涉。一则与人心平气和理论,我比她顺畅;二则这件事并非不关系到我的声誉。听完我的叙述后,那个保守的老头摸了摸自己发亮的脑壳,说:
“你们差不多跟我女儿一样的年纪,她的心思我还能猜出一二,所以我也没有那么容易上当。听你说话,艾芙,你也是个讲道理的人。我不怀疑你们的关系,闺蜜嘛,可以这么说的吧?总之,打人是严重的事。她为什么打人,不会是因为心虚吧?呃?”
她又咬下嘴唇了,不用回头我都知道。还好我高过她半头,将她的表情挡住了。说实话,自从长大后,她还很少发这么大的火。
“怎么会?我俩都是率真爽朗的人,不喜欢被污蔑而已。她的同事不该这么开玩笑的,不能因为我们的关系好就嫉妒。”
因为我们也有那位同事喜欢追女孩的记录,所以这么说是说得通的。
“哦,好好好!我们明天再讨论讨论。莉微呀,干活挺认真的,这里需要她的。这周让她反省反省。这月工资就算没了。”
她的上司人算随和,不过这样决定,我们都有点无话可说。
她的想要回乡下和看电影哭其实是和这件事相关的,我现在感觉到了。我真想陪她一周散心啊,可是我还要挣钱。她的薪水被扣掉了,我就得更努力了。这个不会是我们的负担,我们早习惯了一个人拼命奔波,另一个人任性发泄,结果就是一起笑着活下去。
哦,可我真的觉得她有话对我讲。我望着她,她望着我。她的眼睛湿漉漉的,好像从前那样,像一头无辜的小鹿。谁会想到,她是个烈性的女子呢?我被她的外表欺骗了。她被我内心的温柔欺骗了。啊,她总是能看到人的内里去,这点,她比我强,也比我不幸。她应该比我幸福才对。默默地搂着她,我想像男子那样呷一点酒了。
我们俩都算有点豪情的女子,我们在一起算是惺惺相惜。就像那个永远留在记忆中的故乡,还是长满了绿草和鲜花,梧桐树道下有好阴凉,她的背影总是在槐树的院落前停下,微微地,想回一回头。这些我们都清楚,也都不会说下去。因为我们都算有豪情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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