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的老板娘,人称简姐,四十多岁,陕西人,是一个风韵犹存的魅力女子。
二十多岁时,简姐在一家日资企业上班,成功上位嫁给了他们的老板,那时候老板已经五十多了,三十岁的年龄差距,挡不住他们相爱的脚步。
老板在日本有家属,有儿女,但是为了简姐,离婚了。他常年在大陆的公司里,努力工作,除了养活前妻和子女,还得养简姐。
简姐家里都不同意她嫁给比自己父亲还老的外国男人,他们把日本老板叫做“鬼子”。
自己的女儿一心要嫁给鬼子,爹妈都气炸了,以断绝关系要挟,都没能使简姐回心转意。
好在婚后,公司生意越做越大,还开了分公司,简姐当着风光无限的老板娘,任何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除了生孩子。
她先后生了一儿一女,鬼子老板对她更是宠爱有加,经济上也渐渐放权给她。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四十出头的简姐依然漂亮,儿子在欧洲留学,女儿还小,在陕西老家给父母照管。
父母看她越过越好,早就原谅了她当年的自作主张,心甘情愿帮她带孩子。
简姐是个精明的女人,早年在深圳上海西安等地都买了房子,据说光是房产,她都有过亿的资产了。
鬼子七十多岁,身体健康,依然是个工作狂,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和高度,工作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赚钱,更是为了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
尽管私人医生一再告诫他要注意休息,可是他工作起来,不输年轻人半点。我那四十多岁的朋友,就常常感慨,说他们老板,走路生风,自己都追不上他。
简姐不止一次跟人抱怨,说老头子都七十多了,也该立个遗嘱了,为什么迟迟不见动静呢。
大家都理解简姐的忧虑,毕竟老板的家庭关系摆在那儿呢,万一家大业大的他撒手西去,只怕身后会有很多关于财产的棘手事情需要解决。如果提前写好遗嘱,就会省却许多麻烦。
可是她又不敢明确提出让老板立遗嘱的要求,怕老头子误会是诅咒他早死。
谁承想,简姐这辈子,根本看不到鬼子的遗嘱了,先撒手的那个人,竟然是她自己。
报案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在简姐的一处豪宅里,他一觉醒来,发现躺在身边的简姐已经没有了呼吸。
老头子怀疑是这个男人谋财害命,坚持要求法医尸检。
尸检结果是酒后猝死。男人原来是简姐的相好,在一起好几年了,为了简姐,他跟家乡的老婆离了婚。
他们原本打算着,等老头子一归西,两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结婚了,简姐的钱财下半辈子也花不完了,到时候,两人一起周游列国,生活要多美好就有多美好。
不料,意外竟然比明天先到,简姐一死,那男人的美梦也随之破灭了。
简姐年迈的父母,跟鬼子打起了简姐财产的继承权,还有简姐小女儿的监护权。
最后女儿自然是判给亲爹抚养,鬼子一次性付给简姐父母三百万的养老金。
至于简姐过亿的各种资金和房产,作为婚内共同财产,鬼子和他们的孩子才是主要继承人。
精明一世的简姐有没有想到,身份地位、钱财和情人,都可以耍耍心机手到擒来,唯有生命的长短,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如今,简姐已经离世三年了,日本老板仍然在坚持工作,我朋友对他的工作精神,敬佩不已,同时也感叹简姐无福消受她自己的巨额财产。
网友评论
一个老头,去中介聘请保姆照顾他瘫痪的老伴,他说给我找个好看点的,年龄不能太大的单身的女保姆,顺便可以做老婆的……
中介答应了他。可是,他老伴一天天康复起来了,这老头先死了。
笑倒了中介所有的工作人员……那时我也在中介上班。人啊人!天有一算,是我们终究算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