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熊猫能判十年,买金丝猴判五年,买个人却只能判三年?
买活生生的人居然比买一只鹦鹉判的还要轻,为什么会这样?
孙卓说:其实父母姐姐对我都很好,特别好,所以说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自己是不是亲生的。所以说我父母基本上要是我想要什么东西,他们都一定会给我买,是一点都不敢相信,也不能接受的这种事情,在电视剧里我都见不到这种情况……
应该说,作为父亲,孙海洋首先是庆幸的,至少他被拐的儿子没有吃太多苦,没有发生那种被人贩子拐走致残做乞丐……
然后,孙海洋苦苦寻找了14年终于找到的儿子,却不愿意和他们真正的团圆。
他没有等到真正的团圆,这或许才是最大的无奈与心酸。
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的孩子找到了,但是大喜之后还是无尽的悲伤。
可以说,孙海洋失去了两次孩子,一次是拐走,一次是找到时,因为孙卓说,他还是会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
从情感层面上,我们确实能够理解孙卓的选择,毕竟十几年来,养父母对她还不错,反观另一边的亲生父母,反而像是一个突然打乱了他们一家正常生活的罪人。
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孙卓,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未必是懂事和理智的。因为,养父母的不错,完全是建立在孙卓上面已经有了两个姐姐的情分上,如果不是苦于多年生不出儿子,养父母还会这样对待孙卓吗?
换句话说,孙卓不仅仅是他们的儿子,更可能是一件可以随时更换的商品,换做是任何一个人,只要是男孩儿,他的养父母都会这样对待的。
孙卓,用养父母来形容他被拐的买家固然可以,但我们必须要用买卖人口的嫌疑人身份来形容他们。
人口贩卖之所以一直存在,就是因为有像孙卓养父母这样的人存在,他们有需求,人贩子才会铤而走险。
这就和贩毒是一个道理。
我们之所以对吸毒者零容忍,就是因为有吸毒者的存在,才会有一个个穷凶极恶的贩毒者。
可道理是道理,事实毕竟是事实,这个事儿你怎么看呢?
当年被拐的时候,孙卓年幼,这些年已经记不得发生了什么了。所以呢,此时此刻,孙卓如果选择养父母,是真的对不起亲生父母多年的寻找,……
可如果选了亲生父母,又对不起自己的内心,本以为找到了被拐的孩子,总该圆满。可眼下似乎仍然是尴尬和难受的局面,不能否认的是,孙卓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可当孙卓选择回到养父母身边时,网上清一色都是苛责谩骂的声音,人人都在说孙卓你没良心,对不起亲生父母。
这么多年的寻找,相关法案有这样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也就是说,一个孩子被买回来后,如果没有被虐待,就可以从轻甚至免于处罚。
这是多么的无奈!
很多人在呼吁买卖同罪,其实是很好理解的。
如果轻易放过那些买家,就对不起14年来的苦苦寻觅,更对不起那些生不如死的失孤家庭和千千万万个依然挣扎在寻子路上的家庭。
我们呼吁买卖同罪,是向那些无法挽回的疾苦,那些本不该经历的苦难,和无数个以泪洗面的孙海洋似的父母,讨要最后一丝正义和公正。
作为买家,一个自私的始作俑者,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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