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出窍,悠悠幽幽悬浮在半空,静静伴随,观照这个肉身。
灵魂出窍身材矮胖,面容猥琐,看人的目光像陈佩斯演的小偷,很少直视。鼻梁不高,典型的东方人塌鼻子。嘴唇略偏厚,却经常被人定义为“性感”。走起来路摇摇摆摆,像只吃饱了撑得难受而无所事事的鸭子,有点滑稽。表情凝重,似乎全世界都欠他五百年没有还的账。脸上泛着几点老人斑,预示着存在于人世间的天数已经不容乐观。扒拉开脑门子,里面模模糊糊泛着泡儿,很多浆糊和水,却标示着种种所谓“思想”的标签。
灵魂在“省身”。
孔子说,“我日三省吾身”。他是怎么“省”呢?大抵是静下心来,捋一遍自己今天所作所为,是不是有对不住自己为人原则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他的方法,也只是琢磨,靠着记忆回想。这回想,总是一个人想自己一个人的,无法做到公正客观。而现在,与孔子做法不同的是,一共有两个“物件”,——一个是灵魂,一个是肉体,这两个在一起,数词量词都好说,名词却不好确定,只好姑且叫做“物件”罢——其中一个负责审视,一个呢,则浑浑噩噩,暴露另一个的目光下,犹如我们暴露在摄像头下而不自知。
因为职业的关系,我或许多少比别人更习惯于在镜头下的表演,这是戴了双层面具的。因为人在社会上交往,本身就戴了一副面具,自己很没有意识到。当在镜头下的时候,意识感就有了,因为有切实的镜头、灯光,还有工作人员在旁边服务,导演在旁边指挥,还有讨厌的制片,牛哄哄,不时跳起来参与点意见,有这些人时时提醒着,戴面具的自觉就有了。正因为有了戴面具的自觉,所以这第二层面具比起第一具来尤其虚假,尤其造作。自己虽然知道戴面具,却深陷其中,看不清自己,感觉往往好极。但如今,让一个灵魂在半空中审视,如同让另外一个人在观看我们表演:演戏的这几位,无论是表情还是台词,自以为高超,实在却是拙劣极了。
我想起了作家。作家之所以被叫做作家,受人尊重,就因为他比一般人高明。你会发现,他不时在文字中给人提出灵魂和躯壳相分离之后会怎样的命题,让人挠头——发现人性,提出人性,却不判断人性,实在是c蛋的伎俩。因为作家的高明,所以普通人理解这玩意儿委实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读者看到此处,经常是昏昏欲睡,头痛欲裂。要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就咬牙切齿,痛恨作家本人的故弄玄虚。可是,如果突然被“开光”,豁然体会到灵魂和躯壳分离之后的味道,那该是一种什么感觉?
灵魂和躯壳分开,最重要的作用,可以让自己瞧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还自认可是“东西”的话。
从前半生的经验来看:我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来认识这个世界的。我眼中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它就是什么样子。我看到的人是什么样子,这些人就是什么样子。我感觉他们是善良,他们就善良,我感觉他们丑陋恶心,他们就丑陋恶心。我痛恨他们,他们就是十恶不赦,我怜惜他们,他们就值得悲悯。总之,世间一切如何,都以我的眼光来判定。我的理解和想法,就是这个世界的审判官。而且,一经判决,不容上诉,极少更改。
灵魂出窍可是,人是多么难以有自知之明呀。
孔子除了“省身”,还强调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人随着阅历的增多。逐渐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我知道的越多,就越知道我无知。虽然如此,但这也不过是冷静下来思考的时候才会体味的。日间行动时,却把这一点扔到九霄云外,愚蠢、自大,下意识仍然将自己放到世界主人的地位,一切都应该为我中心,地球离开我就不转了。只不过,有时候——更确切些,是经常——这个“主人”会遭受说了不算,无人理睬,甚至遭人嘲笑的羞辱。但无论如何,我们可以用“儿子欺负老子”的精神胜利法来应对过去,“老子”,终归还是“老子”嘛。殊不知,若人人都是“老子”,那世上谁是“孙子”?都是主人,只有“世界”这一个奴仆,那世界岂不是委屈得要死?
史铁生先生曾经提点大家:我们其实都是鼠目寸光,只看到眼前的那么点,就觉得真理都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且要命的是,我们还要以自己的鼠目寸光来定义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狭隘了。
灵魂出窍要摆脱这种蠢行,应该有若干种办法可以采取。迄今为止,请灵魂出窍,走出躯壳的羁绊,对自己这个所谓的“人”进行审视,是切实有效的方式之一。灵魂的眼光可以反馈给肉体如此信息:那个矮胖子,他不时东走走,西看看。一阵子是“顾盼自雄”状,一阵子是“四顾茫然”态。一会儿和这个人聊天,哈哈大笑,一会儿和那个人争论,面目狰狞。一会儿独自一人,沉默不语,好像在运气发功,一会儿却又撒腿狂奔,如同身后有恶狗在撵。那些在人面前可以公开的磊落和光明,灵魂看得清楚,那些不能在公众面前显露的隐私和龌龊,灵魂也瞧得明白——原来,这就是个蝇营狗苟,不知天高地厚的活物罢了。你以为你自己伟光正,是太阳,在灵魂看来,你不过就是个矮矬穷,小丑。顺风顺水,就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世界不听调遣,不尽你意的时候,就什么“小姐心、丫鬟命”,“为他人作嫁衣裳”。什么呀,统统是傲娇加矫情罢了。你一定是“身在此山中”的,但“旁观者清”啊!
肉体自我的眼光看别人都是渺小的,灵魂却从另一双眼睛里,看到了自己肉体自我的渺小。正所谓“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人类和蜉蝣相比,有多少值得自豪的优势?相反,要我猜的话,蜉蝣或许比人类过的还牛逼,尽管它大多“朝生暮死”,但一辈子的时间多长,由他们内心自己认定。大概它们觉得,它们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中心呢。
想到这里,突然顿笔。因为,似乎听到有个声音在耳边,嗤嗤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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