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像个醉汉般摇摇晃晃地行驶在马路上,随行的同学瘫坐在黄色的座位上,脸色苍白。我站在旁边,死死地抓住把手,生怕再来一个急转弯又被甩出去。
快到下一站了,远远望去刚刚绿了的灯又要变红了,下班的道路有些不堪重负。脑袋在空气中挥发着密密麻麻的汗气,胃里有些拧巴,车上的气味也刺鼻了起来。看来我也有些晕车了。
脑子里胡思乱想了起来。如果这时候上来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婆婆,满头的白头发捋到脑后挽成一个小髻,满脸的双眼皮带着一双犀利的眼睛隐约露出蛮横的气质。
这时车上已经没有多余的座位了,恍惚间,总觉得事情会这样发展:
老太太拿着拐杖敲着同学的头,一脸正义。
而我,会跟她理论,告诉她,黄色的座位,是给老弱病残准备的,不仅仅是老人。
突然又觉得,在公交车上要求年轻人给老人让座是不合法的。宪法和其他法律并没有规定年轻人给老人让座。可道德要求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求尊老爱幼,这也是正确的。不知不觉又纠结起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原来矛盾在这里,平时的关注似是而非。
说起尊老爱幼,这是美德,我们应该传承。可要求年轻人给老人让座,不就相当于要求富人给穷人钱财吗?富人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财富,做公益爱心固然可喜可贺,值得尊敬;不做也可以理解,毕竟圣人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一些做人的标准是用来自我要求的,与别人没什么关系。可貌似又不是这么个理儿,同情弱者,毕竟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年幼,也终将走向年老。
看,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有长远眼光的。现在给别人一个座儿,就妄想着未来一个自己不曾见过的人给年老的自己让座。美德的基础也是人性,创造美德的人眼光长远,有大格局,实在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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