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好像不隔三差五作妖下,顺带“刺伤”下我这个母亲,就枉对她所处的所谓“Terrible Two”时期似的。
近来都我独自给她洗澡,一切都挺好的。这两天,她又不安分,说要给她奶奶洗,昨晚更过分,突然又完全抗拒我,好说歹说都不行,就是要她奶奶洗。
我的耐心在失去的边缘挣扎,我的脾气肉眼可见的加码。
即便如此,身为母亲的强大意志力让我到底没有彻底发飙,我只是凶她一句:“你再不听话妈妈要揍你了。”然后不管她哭哭唧唧,推来倒去的,仍坚持给她洗好了。
因为,她奶奶手过敏,最好不要碰洗浴液。更因为,这是一个生母的尊严。
很生气,很难过,很委屈。
洗完后,我一言不发地收拾自己去了,多一眼都不想看她,这颇有给脸不要脸的行为激怒我了。
我知道她转眼就没事人一样,知道我不开心,眼睛追逐着我的身影。如果我再给个台阶,她还能凑上来说句爱妈妈,还能自我反省为什么不给妈妈洗。
但我这次不想理她,真的很失望。
凭什么,我就得无缘无故甘心受你伤害,我没有心的吗?我不一样是我妈妈的孩子吗?两三岁又怎样,我也不过二三十岁,是我亲生的又怎样,谁规定我要活该生个小兔崽子来生受气的?我是后妈毒待你了吗?哪有那么多理所当然我应该忍受?
我的脸色很差,家里的其他大人都明显察觉我的不悦,都在劝诫妮妮不能这样,试图教她找妈妈。
妮妮这个怪癖,有时真不知道说她什么好。很会见风使舵,做风吹两边倒的墙头草。一会不要爸爸,一会不要奶奶,又不要爷爷。
但是,最过分的,是不要妈妈。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突然有种感想,一个家庭,确实最重要的是夫妻关系好,夫妻二人得先懂得爱自己,再互爱对方,孩子不要摆在第一位。
因为,且不说,长大了他们终将留给你一个无论如何追不上的背影,就现在这么小,都会有意无意地给你伤害。
俩夫妻,最终还是得抱团取暖,才能经受住来自你自己孩子给你们造成的“痛苦”。
害,这一天天的,哪来那么多的人生感想。无非就是有各种不为人知的经历,和不足为外人道,却足以摧垮自己的心绪。
气头上,我连老公也不想理,无论他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做低伏小的讨好我。因为这也是他女儿,我承认我有点把欲加之罪搁无辜的他身上了。
后来冷静下来,我自我挣扎了会,末了在心里叹了口气。然后,难得主动地抱了老公,并亲了下他,表示接受他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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