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没人制得住我,哪儿有人管啊。我就漫山遍野,上树下地的乱跑。赤脚站在旷野里,迎风扔块石头,石子儿落在哪我就往哪跑,发了疯地跑。
光着脊梁,只穿条大裤衩子,风从四面八方涌来。
那时候我最喜欢往北跑,因为北方有片没边没际的麦海。我在麦浪里奔跑,麦子从我的身侧掠过。如果不小心滑了一跤,那就顺势舒展开手脚,闭上眼睛落在蓬松的麦堆里,铺天盖地的,都是阳光的味道。
所以我向来最爱秋老虎嘴里吹出来的风。
数日的曝晒把麦子晒透了,经大风吹跑面上的燥意,余下的便全是沾尽麦香的,干燥的暖和气。早晚的凉丝儿不冻人,五六点眯眼瞧初升日,二更天垂眸看火烧云。
那时候我每天过的像个活神仙,感受只一词可说,畅快。
多畅快啊,没心没肺的奔跑,什么玩意儿都不想,不理会,叼着根狗尾巴草一翘一翘,全副心神都放在看它那被风吹起的毛上,牙酸了就随意丢到风里,然后迎风去瞧天际变幻的流云。
我总是爱风雨云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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