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我们讲了设计组织系统的内功心法——责权利心法。这一章我们来谈谈组织的分权机制和组织模式。
设计组织系统的时候,其核心是分权机制。分权机制有两种基本的模型。主要是看自身行为和最终的公司结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第一种是联邦分权制。如果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公司也不一定赚钱。因果关系很难直接证明,譬如销售,比较难证明到底哪种自身行为能产生良好的最终结果,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员工权力和利益,让他们对最终的结果负责。这就适合用联邦分权制。这种方式考核简单,容易激励,员工主动性高。
有的公司采用合伙人制度,譬如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合伙人制度的核心是一种根据公司的最终结果,也就利润目标,而不是员工的自身行为来实行利益分配的制度。本质上就是联邦分权制。
第二种是职能分权制。如果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公司就一定能赚钱,譬如生产部,质检部,行政人事部,从最终结果倒推出自身行为相当容易。那么管理者就可以考虑用职能分权制。这种方式执行简单,效率高。
在一个企业,一定是这两种模式都并存的。才能发挥权力机制的高效应用。
再来看看企业的组织模式。企业的组织模式典型的有如下四种组合:
1.羽毛球双打模式。这是一种基于信任的合作模式。双方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彼此没有明确的分工,大家对最终的结果负责。管理者的风格是“大家好好干,我不会亏待大家”,员工对此深信不疑,充满信任。适合初创企业这么干。
2.足球队模式。这是一种基于战略的合作模式。大家都有自己的角色和岗位,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基于基本的阵型,又充满了自主性。
3.交响乐模式。这是一种基于流程的合作模式。有明确的分工,没有自主性。每个乐手面前都有一个乐谱,也就是演奏流程,同时,又要听从指挥。通过这样一个完善的流程,让用户听到的是一个声音。
4.军队模式。这是一种基于奖惩的合作模式。军队中,有军师旅团营连排班,压根的层级管理制度。有明确的职能分权。大家只需要关心职能内的自身行为指标,不用关心最终结果。
企业管理中,没有最好的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
还有一种组织模式就是内部市场化的模式,叫阿米巴模式。讲大组长拆分为小的对立经营体,直接进行独立核算,可以实现全员参与。
该模式是日本的经营之神稻盛和夫创造的。要应用这种模式,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内部定价的管理体系。企业内部要有一个机构能够对各个部门定价,并且做到公正。
2.单位时间的核算制度。要能够算出人均利润。
3.哲学共有的奖励制度。每个人要有利他之心,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仅仅只是关注阿米巴的绩效。
综上,主要讲了企业的分权模式和组织模式。分权模式有两种,组织模式有四种。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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