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们,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听见有人在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如果你问他,如果捡到一块钱怎么办,得到的回答大多是,交给小卖部的叔叔阿姨买糖吃。曾经衡量物品价值的最小单位分,已经渐渐的离我们远去,越走越远,消失在某一代的记忆里,成为追忆的过去,偶尔想起,不再是热爱,而是怀念那份曾经的年少。过去不再重要,尤其是步入现代社会的我们,更注重的是现代,和与现代相比稍逊一筹的未来,对于先人们用生命和智慧开发的过去,现代人的态度,除了感恩和警示外,更多的是娱乐和恶搞,已经很少有人能从娱乐和恶搞之中,找出那份曾经的伟大。
金钱物质与享受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普遍缺乏着深度的信任,越是上流,越是明显,几乎没有那种相信的力量,活在怀疑之中,有时连自己都难以相信。利益突显的年代,人们明白,靠人不如靠己,即使得遇明主,可明主终有一天会离去,押宝的时代,一旦宝押错了,全家都要遭殃,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心里认定,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明主。
一分钱被淘汰的年代,情义远去的时代,人们各执己见,不愿再去相信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为了某种目的,有时连自己,也要出卖,那种同生共死,福祸同享的情义,现实之中,已很难再找的到,更多的,倒是在某些作品中出现,被弘扬。不过,人们更容易理会的,是那些迫害这种情义的恶念,和对这种迫害者敢怒不敢言甚至为虎作伥充当打手的俗念,明明知道是被冤枉的,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为此作证,眼睁睁的看着受罪,甚至落井下石,背地里承受着良心的谴责,直到良心毁灭,罪不是罪。
334.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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