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读回目:
第十六回:
大柳庄孝子事亲,
乐清县贤宰爱士。
二、主要人物:
1.匡超人/孝子
2.乐清县县主/贤宰
3.潘保正/潘老爹
三、主要事件
1.匡超人回到家里,侍奉卧病的父亲
2.匡超人在集上卖豆腐卖肉补贴家用/又应付拖延来催交房的叔叔
3.匡超人的村子夜半失火,匡超人背父亲和尚庵借住。帮哥哥租房。
4.匡超人依旧白天杀猪、磨豆腐,晚间读书侍奉病重的父亲。
5.本县知县路过且住在庄上一晚,碰巧听到半夜苦读的匡超人并向潘保正了解到匡超人事亲至孝事,决定要照顾匡超人。
6.匡超人参加考试,被知县取为案首,然后又被推荐给学道。
四、主要感悟:
1.亲人之间没有亲情,只有利益时,亲人不如陌生人
匡超人的父亲之所以卧病,主要源于亲弟弟不讲道理地索房。
半夜失火,匡超人背着父亲,他哥匡大,不仅没有帮着救助父亲,反而怪弟弟没有帮着自己从火中多抢出点财物。
因此可见,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叫做亲人,但亲人之间亲情被利益取代时,远不如陌生人。
2.百善孝为先,百业勤为本。
匡超人回村后,事亲至孝,白天杀猪、磨豆腐,晚上读书事亲。感动乡里。好人有好报,他白天生意极好。夜里精神极佳。因此夜半失火虽烧了房屋,但他救出了患病的父亲,还保住了做生意的本钱。更重要的是得到了潘保正,尤其是得到了县太爷的赏识和推荐,从此命运改变!
匡超人是乡间三好少年,至孝、勤奋、自力。
3.世间恶人皆有报,只是需要时间到。
匡超人的叔叔多次催逼匡父搬家腾房。结果村子半夜失火,多家房子成了瓦砾。
匡超人的哥哥,只顾小家,对卧病的父亲不管不顾,还埋怨弟弟不帮自己抢财产。终于落到靠弟弟才能租房住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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