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需要解决孩子的不良行为时,一定要避免给孩子贴上“坏孩子”的标签,正确做法是只针对不良行为本身,这样能保护孩子的自尊。因为,你不喜欢的是孩子的行为,而非孩子。
区分这二者将对处理问题的效果造成巨大影响。让我们看看对一个常见问题,这二者的不同之处:
为纠正行为批评孩子
四岁的史立正在客厅里拍沙滩球玩,妈妈在另一个房间冲他大声喊:“史立,别拍球了,你会把客厅的东西打坏的。”然后妈妈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像平常一样,史立并没有把妈妈的话当回事,继续拍球玩。他把球拍得老高,结果重重撞到昂贵的台灯上,台灯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妈妈听见声音冲了过来,冲着史立大叫:“你怎么回事?我告诉过你不要在屋子里玩球。现在你给我出去。你今天搞的破坏够多了。”史立逃离了房间和妈妈的暴怒,他大睁着双眼,不知所措。
台灯比史立的自尊更重要吗?妈妈之前有告诉过他关于拍球的要求吗?现在,让我们假设妈妈采用一种不同的方法处理此问题。
〇直接针对行为
当史立开始在客厅拍球时,妈妈想:“如果他知道得更多,就会做得更好。”虽然之前给史立讲过规则,可是妈妈知道孩子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懂得一个道理。所以她停下手中的事情,坐到孩子旁边。
她解释道:“史立,客厅里有很多东西容易碰坏。在这里拍球可能打坏什么东西。应该在屋外玩球。我们需要同意,你不能在屋子里拍球。你可以不玩球,或者到外面玩。你选哪一个?”史立选择到外面拍球,客厅终于安全了。
有些父母或许会问,如果史立没有遵守约定,而是继续在屋里拍球摔坏了台灯呢?
又过了几天,史立忍不住又在客厅里抛球玩。他知道妈妈正在后院整理花草听不见他。他把球拍得高高的,一下子砸翻了台灯。
听到声音,妈妈跑进房间。“啊,不!我喜欢的台灯摔碎了!史立,我已经跟你讲过屋里是不能拍球的。现在台灯碎了,我很难过。我清理碎片时,你自己好好想一下。我们一会儿再谈这件事。”
一小时后,妈妈感到自己平静一些了,她走过去对史立说:“我想知道刚才出了什么问题。”
史蒂夫紧张地说:“我不该在客厅拍球,还打碎了台灯。”
妈妈回应道:“我们之前已经说好只能在屋外拍球,这样就不会打坏屋里的东西。我现在还在为那个台灯难过。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觉得在屋里拍球没有问题。”
史立说:“我忘了。”
妈妈继续说:“如果是这样,你可以告诉妈妈,我会提醒你不要在屋里拍球的。”史立意识到以后不能再忘记这个规矩了,但是他还是提不出什么建议。
妈妈说:“好吧,妈妈的建议是这样的。后面门廊有一个空储物箱,你可以把玩具放在那里。这样你就不会忘记要在外面玩球了。”史立点头同意,然后跟着妈妈把球放进了储物箱。
在第一个例子中,妈妈用批评制止孩子的错误行为,但是她并没有花时间给史立解释为什么不能那样做。她质问孩子“你怎么回事?”,这是对孩子自尊的伤害。史立感到自己被妈妈拒之千里,于是跑到屋外逃离紧张气氛。他对安全、爱和自尊的需求受到侵害。如果这种情况反复出现,孩子注定会失去安全感,得不到爱的滋养,感到自己一无是处。
从另一间屋子冲小孩子大嚷“你会把东西打坏的”是徒劳的。这种沟通方式太不直接,甚至还可能促使孩子玩得更起劲直到打坏东西。当沟通重要事情时,最好能和孩子眼光接触,直接沟通问题,不要迂回。
如果妈妈能够直接走到客厅,蹲在史立身边,看着他的眼睛说:“我不希望你玩球打坏屋里的东西。我们需要约定找到另一个地方,让你既能玩球也不会打坏任何东西。”听了这些,史立就会明白应该怎么做了。
在第二个例子中,妈妈解释了为什么只能在外面玩球,并和史立就此达成约定。并且,妈妈还看着史立走到屋外,确保约定得到执行。
但是,过了几天史立又违反约定在屋里玩球,把妈妈心爱的花瓶打碎了。妈妈对此很伤心。但是通过告诉史立自己的感受,妈妈正确地处理了自己的愤怒,没有做出针对孩子个人的批评。她向史立表示不喜欢他的行为,也给自己时间平复心情。她用了一小时才完全平静下来,感到可以与孩子进行沟通。这时,她首先让史立说说到底错在哪里,以确认孩子是否明白哪里出现了问题。
然后,妈妈继续争取孩子的合作。她并没有因为史立忘记约定而生气,而是想办法如何让他以后记住约定。她的建议是将球放到后面门廊的储物箱里,这样就能提醒史立只能在外面玩球。妈妈明智地从怒气中解脱出来,将打碎台灯这件事转变成一个机会:教孩子做事情应该更加小心,并因此更负责任。
当我们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孩子就能发展出良好的自尊、示范正向行为。所以,不仅要告诉孩子做什么,还需要让他们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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