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去哪儿了?

作者: philren | 来源:发表于2015-01-18 11:22 被阅读1063次

    文:梅花网和明道创始人 任向晖

    2013年的一天,我在出差路上阅读梅花网的《今日》邮件,当天的头条标题开头的三个字赫然写着《我伙呆,…》。

    我当场大惊失色!完全看不懂啊,就算有错别字,也不会错得这么离谱吧?彼时我已经不再负责梅花网日常管理,但还是忍不住转给了负责梅花网的老牛。

    当然,我也是好奇心很强的人,于是百度了一下“我伙呆”,瞬间我就明白了。不过那时候,百度百科还没有收录“我伙呆”这个词条,我们这位编辑果然前卫。

    再后来,我们的新闻标题又有了“高大上”、“何弃疗”、“不明觉厉”、“累觉不爱”,反正我也看得累了,懒了,于是大家也就都习惯了。

    今天,如果你拿“就是任性”或者“也是醉了”去搜狗得微信公众号搜索搜一下会发现,铺天盖地的结果中,大部分是由企业公众号的文章标题所贡献的。文案,这个岗位已经彻底沦陷!

    我曾经很好奇地问我们市场部的一位年轻人,你觉得这么写标题很酷吗? 你猜他怎么说? 他的表情有点歉疚,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手放到键盘上,吧啦吧啦,那些字就出来了。

    我想不起来这个风气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反正我入行的时候,绝对没有这幅场景。依稀我记得始作俑者是那个“很黄很暴力”(据百度考证,它流行于2008年)。

    现在,放眼市场部们,别说“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文案了,就连普通原创的文案也都越来越罕见了,无论男女老少,不管什么产品,我们都活在一个“萌萌哒”的文案世界里。

    罪魁祸首毫无疑问是社交媒体!从2008年以后,社交媒体是让网络流行语诞生和传播的核心力量。可是问题是为什么企业营销者还要推波助澜呢?因为那个剪不断理还乱的“社交营销”!

    我又想起那位被我问得脸红的小伙子。 可不是么,他一个人要负责品牌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虽然我们从未下达过一个数量上的硬性指标,但每天更新总是应该的吧?可怜小伙一边担心文字不够引人入胜,另一边又要坚持和产品与品牌联系,每天搜肠刮肚,东拼西凑。想想全中国现在有多少像我们这位小伙一样的社交媒体管理员,每天要生产多大规模的营销文案。这种产量下,还想每句文案都能够触动人心?

    在没有社交营销的年代,一句文案往往需要推敲一个礼拜,一名广告公司的杰出文案一年也不会写出几条能够真正成功的广告语。这种大投入,小产出的模式延续了几十年(从战后的麦迪逊大道开始),到了社交时代,语境已经完全变化了。我们的沟通目标从影响目标顾客的态度和行为直接量化为粉丝数,订阅数,评论数,转发数的提升,营销效果衡量的难题貌似在一夜之间被解决了。正是因为这些数字是可以被速效改变的,不像顾客态度行为那样难以测评,这给了很多营销者堆积社交营销内容的驱动力。在微信平台上,据说每天公众号发出的文章已经多达数百万。

    社交媒体营销之风不仅吹大了内容营销的产量,还给从业者一个极大的误导,就是关注事件和话题。可是“制造”事件和话题意味着巨大的投入,高风险的产出,于是没有条件“创造”的人,就去“追随”所谓的热点事件和话题。很本能地,那些流行语就充斥了我们的营销文案。

    追随流行语的营销文案,到底有助于营销吗?我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意义不大,因为它即使有效,从第二个追随者开始,效用也会快速递减,等大家都追随了,也就彻底无用了。

    无用不要紧,关键问题是这样做是否“有害”?我想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每家企业,每个品牌都应该尽力塑造一个独一无二的个性,在这个塑造过程中,从信息内容,到视觉表达,从企业识别到员工行为,已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努力。任意流行语怎么可能适用于任意品牌呢?你很难想象一个奢侈品品牌会喊出“有钱就是任性”吧?

    就算你是一个适合戏谑的品牌,调性符合了,但你真的愿意把自己的品牌和“抄袭、从众”联系起来吗?“跑鞋对折起,且买且珍惜”,前半句已经腰杆子软了,后半句简直把品牌十八辈祖宗都蚀光了。

    归根结底,我们要接受一个事实,“伟大的文案”绝对不是那么容易诞生的,这需要营销团队,品牌管理者多年的持续努力。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对社交媒体传播,对内容营销的态度要更加冷静,要更有耐心,减少短期目标,着眼于长期积累和渐进突破。不要迁就品牌的传播行为往俗文化靠拢,那不是你的目标。让你的内容营销团队放下一切包袱,盯准品牌个性和态度。

    10年前,流行语常常来自广告文案,今天广告文案来自于流行语。是时候重振营销业者的工作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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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b5815f26ab24:文案娱乐化并不是什么坏事。做互联网,做社交,跟传统行业完全不一样的是,核心不再是我的优势是什么你就接受什么,而是你喜欢什么我看看我是不是有优势把你喜欢的东西做好。用户为中心,用户喜欢什么样的文案,我们就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文案。作者所谓的高大上,那只是作者的标准来衡量,消费用用脚投票。我看过梅花的社交媒体,非要把B2B和C2C区分开,非要标榜自己的高大上情节。不能说梅花的坚持有问题,但偌大个梅花网,以传播和公关闻名的梅花网,微博粉丝区区6万,不该反思?
      • YolandaLIUsh:@philren 文案一片萌,看多了好膩。人要具備長遠目光,需要個人努力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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