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再融资工具解读
与首次公开发行(IPO)相对应
上市公司成功登入市场之后的融资-再融资
Chap1 再融资市场概况
再融资规模大幅缩减
16年达到顶峰
新规后公布预案且已定实施的定增项目
再融资面临政策影响
2017年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时间间隔: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策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新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总股本限制: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未变化)
发行期首日定价:
取消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在低价锁价,价差很大
持有金融资产:
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018年《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时间间隔-调整为6个月
资金用途: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融资工具 具体影响
IPO 对发行人的股东而言,二级市场套现周期加长,更有长期做强企业业绩的动力
对参与IPO前的PE基金来说,将鼓励创业投资基金,而单纯为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的Pre-ipo基金,退出周期长,投资收益受到影响,给予拟投资标的估值可能会降低,并可能将投资控制占比5%一下
非公开发行 减持受限多,流动性降低
投资者认购积极性降低,发行难度加大,更加考验券商的承销能力
投资期限长,对公司业绩,折扣情况的要求或将提高
目前存量定增产品面临产品期限需要重新调整,或者发行新产品接走等情况,待解决
可交换债券 会对投资者在换股后的减持行为比照大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约束
对于偏股型EB的投资者收益变现周期变长,偏股型EB的发行成本将有所上升
大宗交易,股权质押 新规下大宗交易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因此传统的大宗交易资金将无法满足大小非的实际减持需求,衍生出存量定增的新模式
减持受限更多通过股权质押形式融资,但目前去杠杆下风险大
资管新规的核心理念-坚决去杠杆
脱虚向实的导向 回归资产管理的本源,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
防范风险的底线 对市场关注的期限匹配问题,新规要求金融机构要加强产品久期管理,规定封闭式资管产品不得,以此纠正资管产品短期化倾向,切实减少和消除资金来源和运用端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严格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和禁止多层嵌套,抑制资产泡沫
打破刚兑的决心 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强化资本和准备金计,金融机构应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
资管新规的要点—影响了再融资市场的参与资金
过渡期 延长至2020年末,给予金融机构充分的调整和转型时间,有助于缓解市场的不合理波动,衍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产品净值化 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使净值化管理更具可操作性
统一杠杆水平 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承受力后,新规明确规定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设置了不同的负债杠杆,并参照行业监管标准,放宽了允许产品分级的标准(由征求意见稿中的四类产品不得分级减少为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两类)
消除多层嵌套 资管产品应当在账户开立,产权登记,法律诉讼等方面享有平等地位,并要求监管部门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和监管,从根源上消除了多层嵌套的动机。同时,将嵌套层级限制为一层,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Chap2股权再融资工具简介
公司债 私募债券 优先股 配股
企业债 境外债券 可转债 公开增发
中期票据 资管计划 可交债 非公开发行
短期融资券
债权 股债混合 股权
债务融资产品 股权融资产品
发行主体 多样化,不一定是上市公司 必须是上市公司
监管体系 证监会,发改委,央行,交易商协会,财政部 证监会
融资规模 受净资产规模限制,公开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额度累计计算 较为灵活,再融资新规要求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20%
融资成本 存在还本付息压力,融资成本与市场基准利率水平关系紧密 无还本付息压力
业绩摊薄
(近期ROE) 不存在业绩摊薄压力 股本增加,存在业绩摊薄压力
审核标准 大部分产品为注册制,审核较为宽松,审核周期短 所有产品均为核准制,审核严格,审核周期长
意义:
战略目标 宏观经济
项目投资 内部-融资需求-外部 政策变化
财务结构 行业竞争
IPO并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只是作为一种登陆资本市场的途径
IPO是为了更便捷的再融资
再融资能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够在行业中脱颖而出
估值---流动性----跨界-----战略合作
影响:
股权再融资主要采用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等形式进行募集资金,与债权融资对应,各有所长
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企业对融资工具的选择有不同偏好
股权再融资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企业是否可以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融资成本与效率:
稳健资本结构:调整财务杠杆,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
发行风险:力求降低审核,发行风险
股东控制权:
Chap3公开发行品种
公开增发:
要求高,在市场中融资规模小,案例少
公开增发指上市公司对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对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一般以十比三或而进行优先配售,其余网上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均价。
由于公开增发对上市公司股权的摊薄,对股价形成压力,审核周期长,同时受到市场环境影响因素大,发行极少
2014年4月6日沧州大化公开增发
2019年4月20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一般规定:
盈利能力
3年连续盈利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非前后孰低)
财务要求: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近三年一期无保留审计意见,设计强调事项段的,所涉及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活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融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规范运作:
合法经营,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最近12个月未被司法机关和证监会立案稽查
对外担保: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配股:股票发行的一种形式,指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股份融资
发行条件:
盈利:最近3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
粉红: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规模:配售数量不超过股本总额的30%,股东认购需达到拟配售数量70%以上
定价:配股价格无硬性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值
产品优点:
发行风险小:受市场影响小,股东大会通过及发行风险均相对较小
相对受到鼓励:配股是目前证监会鼓励的融资方式,审核效率较高
不摊薄原股东权益:老股东按股权比例认购,不会摊薄其持股比例
募集资金投向灵活: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受限制
产品缺点:
融资规模受限,发行效率低,发行规模不超过股本总额的30%,且对控股股东而言,“净外部融资规模”,此外发行价格通常较市价有较多折扣
控股股东认购压力:若认购不足70%,则发行失败,所以实践中,控股股东均承诺全额认配,对控股股东的资金要求高
摊薄每股收益:若发行价格较低,则股本扩张较大,会摊薄每股收益,股权在配股结束会做硬性除权
关注要点:
控股股东的认配能力:是能够发行的关键
价格折让:为吸引原股东参与配股,避免发行失败,配股定价通常较市价有较大幅度折价
股东沟通:发行期需大范围,持续通知股东参与认配,并密切跟踪认配率
其他要素:
发行对象:公司原股东
新股锁定期:无锁定期
认购要求:控股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折让比例:一般30%-60%
Chap4非公开发行品种
定增的概念:
也叫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一般认为它同常见的私募股权投资有相同之处,定向增发对于发行方来讲是一种增资扩融,对购买方来讲是一种股权投资
一级半:
定增有着很大的投资机会,定向增发发行价较二级市场有一定折扣,且定增募集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反过来会助理上市公司股价,因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私募产品参与到定向增发中来,希望从中掘金
过去,定向增发一度成为投资者关注热点,许多公募和私募热衷定向增发
涉及法律: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所涉及功能:
投资收购,资产置入股权激励,财务重组,控制权争夺,壳资源重组,整体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
主要条款 内容
发行规模 根据公司股权结构,基本面,估值水平和项目的整体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规模尽量符合项目资金需求,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为后续再行股权融资留下空间
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定价
竞价类发行价格确定及配售原则:在发行低价基础上对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所有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排序,当累计认购金额达到或首次超过募集资金需求时所对应的价格几位本次发行价格,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投资者将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
定价类发行价格确定及配售原则:定价需在董事会预案确定配售对象
发行对象 5/10个投资者(非创业板/创业板)
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
如大股东有意愿,也可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数量的20%,不参与竞价程序但接受竞价结果
锁定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36个月
董事会确定的战略投资者:36个月
其他:12个月
与其他再融资工具对比
指标 一年期非公开发行 三年期非公开发行 配股 可转债
发行规模 融资规模受限,单次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20% 融资规模受限,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 不超过净资产40%,需要当期票据,公司债等占用额度
定价效率 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确定发行底价 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原则下,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的钱20个交易日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
审批条件 审核条件最为宽松
近期审核节奏放缓 审核条件较低,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审批节奏较快,但审核条件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发行风险 首日定价模式下价差缩小
锁定期延长导致投资者认购更加谨慎
价格倒挂导致投资者参与概率降低 需在预案阶段提前确定投资者,发行压力前置
若后期业绩波动较大,会导致因投资者违约而产生的发行风险 发行风险受大股东认配数量的影响
配股预案次日出现股价下跌的风险 发行风险受大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的影响
发行前股价波动,方案条款设计 ,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可能引起可转债上市后有破发风险
募投项目 明确募投项目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30% 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监管对募集资金使用的限制较少,可使用较高比例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负债 明确募投项目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的比例不超过30%
时间限制 具体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少于18个月 不受距离前18个月限制
发行规模与二级市场息息相关
非公开发行市场规模与二级市场行情呈正相关
牛市中非公开发行数量和募集金额飙升
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特点:定增投资的两面性
定增投资收益预期=安全边际R 折价率+市场波动收益β 择时,杠杆,分散+成长性收益α 估值,价值,并购
安全边际-追求绝对收益
在过去的定增市场中,参与定增的主体以资管通道及私募为主,他们更多追求绝对收益,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者关注超额投资价值的逻辑不同
这直接体现在对价差的关注上,价差一方面直接体现了参与项目完毕后的收益,另一方面较大的折让也是对于投资收益安全最直接的保障之一。
公司资质-研究公司基本面
对于公司本身做出评判,如估值水平,业绩支撑,未来增长性等方面的关注
目前投资定增到减持完毕通常需要两年时间,而中长期投资收益回报的更多会考虑目前的估值是否合理,公司的盈利预期,行业发展前景等。
资本诉求-追求其他方面保障
在价差和投资价值方面都难以保障的情况下,投资者一般会提出其他的诉求,以增加投资的动力,比如与发行人探讨后期资本运作的空间,业绩承诺,战略合作的可能性等。
流程:
内部决策阶段: 论证发行方案-(停牌日)-中介机构进场—召开董事会发预案----
发布董事会公告决议(复牌)
审核阶段: 召开股东大会---尽职调查,准备发行申报材料---券商内核发行申报材料
发布股东会公告
—保荐机构内核---申报证监会—发审会通过---获取批文
发行阶段:实施发行—验资,股份登记—发行完成
Chap5可转债与可交债
可转债 非公开发行 配股
发行规模 市场接受度较高,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40% 投资者家数最多不超过10家,有限售期限制
融资规模受到再融资新政限制,单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20%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配售总股本总额的30%
融资效率 定价效率较高,转股价通常可相对市价溢价0-10%
当期融资效率较高 受锁定期限制,定价有一定折让,融资效率偏低,根据目前市场,竞价类发行通常折让10%以内 总体定价效率较低,发行折让通常较大
业绩摊薄 摊薄较为渐进 短期摊薄压力
监管政策 转债为目前证监会鼓励发行品种
不受间隔18个月条款限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风险 市场稀缺品种,发行风险小 锁定期要求影响着投资者认购行为,定价基准日改为发行期首日后,底价相对市价折让幅度缩小,存在一定发行风险 发行压力小,风险取决于主要股东是否参与认购,股东认购不足70%,发行失败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代销
可转债概念与特点:
审批条件:
盈利: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与扣除前净利润相比孰低值),最近24个月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分红: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创业板符合公司章程
规模: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1期末净资产额的40%
定价:债券利率比较灵活,转股价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优点:
当期融资效率高,业绩摊薄渐进:转债转股价格可高于市价,转股进程渐进,股本扩张可配合募投项目业绩释放,业绩摊薄渐进
债务融资成本很低:可转债利率成本较低,显著降低公司债务成本
弱市情况下发行风险小:转债兼具债的安全性和股的盈利潜力,且供给相对稀缺,受投资者欢迎
缺点:
融资规模限制:不得超过净资产40%,且额度受到其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影响
转股时间不确定:股价走弱可能影响转股进程
需要有明确的募投项目:可转债的募集资金补充企业营运资金不得超过30%
关注重点:
发行条款和定价:综合考虑发行人融资成本和市场接受度,平衡股价和债性,合理设计条款
转股相关安排:兼顾转股可能和融资效率选择转股价格,及时跟进提前赎回和下修转股价窗口
优先配售安排:优配安排保护原股东利益,大股东参与优配可以维持股比和投资收益的双重利益
核心要素:
基本条款:发行规模,票面金额
债券条款:存续期限,到期赎回价,票面利率,担保条款
转股条款:转股期限,转股价格
含权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提前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核心要素关注点:
发行规模:需要扣减上市公司已公开发行的债券
转股价格与溢价率:影响未来转股可能性
票面利率与到期赎回价格:一般较低
含权条款:发行人与投资者的保护条款赎回含权条款保护发行人/持有人利益:向下修正条款利于转股
风险点:
利率成本,对转股价格的诉求,正股价格波动,投资者回售压力
核心条款:
有条件赎回条款:
强制投资者转股,降低可转债价值
作用:触发前提赎回条件,促进可转债持有人提前转股,减少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减少现金支出
关注:对投资者不利,触发条件越容易,可转债的含权价值越低
向下修正条款:有利于促进转股,但具有不可逆性
作用:发行人权利,适度向下调整转股价有利于促进转股
负面:向下修正转股价具有不可逆性,若向下修正转股价次数较多,将增加股本摊薄压力
有条件回售条款:投资者保护措施,提高可转债价值
作用:投资者权利,是极端情况下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负面:在存续期若被回售将影响现金流,对市场形象不利,若不设置会影响到可转债价值
转股进程:
超七成可转债在前三年完成转股,多种手段可以有效推进转股进程
绝大多数可转债实现转股:
投资者持有转债最终目的的股权
可转债转股后有利于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二级市场股票流动性及后续公司资本运作开展
转股进程不均匀:自然转股速度慢,如提前触发赎回条款或预期时,转股速度加快
投行协助发行人实现转股:
投行协助公司制定合理转债条款和方案,为转股创造条件
同时配合转股价下修条款,提前赎回条款等
投行利用研究和销售渠道合理安排投资者沟通,宣传公司投资价值,促进转债转股
促进转股的基础:
合理转股溢价率,业绩持续增长,稳定的分红政策,合理的市场推介
自然转股:速度慢,业绩摊薄渐进
加速转股:提前赎回条款:股价上涨时,可在适当时机启动提前赎回,大幅提高转股速度
下调转股价格:极端情况下,股价下跌是,可谨慎选择下调转股价
投资者沟通:合理的投资者沟通和业绩推介安排,有利于促进转股
优先配售条款:
发行方式:优先配售---网上发行---网下发行
发行对象:向原A股股东配售---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双向回拨机制)
定向可转债:保底+向上弹性
优势:缓解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解除大股东股份被稀释的风险;对于并购重组中的交易对手而言,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
可交换公司债(EB):上市公司大股东融资/减持工具
定义: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哦公司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上市公司股东,而不是上市公司本身,所换股份来源是股东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融资成本低于公司债:由于涉及换股期权,具有期权价值,在条款设计合理的情况下,融资成本较低
换股对上市公司无摊薄:可交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型融资工具,发行时为债券形式,换股期内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购买上市公司股份,债券余额相应减少,而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利益
减持对股冲击小:上市股东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现金的同时可避免相关股票因大量集中抛售导致的对股价的冲击
纯股权融资:业绩摊薄发行压力
纯债权融资:还本付息压力
可交换债:发行主体灵活,融资效率高,成本低,市场欢迎风险可控,募集资金投向灵活
与正股关系:
股价上升:换股期前投资人无换股权,换股期内换股权属于投资者
若正股价格连续一段时间高于交换价格一定比例后,投资者有权选择换股
对发行体而言实现股份减持
股价下降:若正股价格连续一段时间低于交换价格一定比例后,发行人需要追加质押物,或者可能触发回售条款
发行人亦可选择向下修正换股价格,相应股份数增加
股价波动较小:股价相对平稳,可交换债一般不会大规模交换
到期时,投资者是否换股权(是否减持)取决于当时正股价格,交换价格及补偿利率等因素
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
标准形式 证监会核准发行 交易所备案
发行主体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5亿元
最近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利息
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 主体广泛,无强制性财务指标要求
标的股票 除了包含与私募可交换债相同的要求外,还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上市公司已发行A股股票
发行前不存在司法冻结等权利首先情形,可交换债符合发售条件,且转让该部分股票不违反发行人对上市公司的承诺
质押率 发行金额不超过标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 质押数量不少于可交换股数量,质押率在70%左右
结算质押专户要求 委托管理人向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强化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向登记公司申请开立质押专用证券账户
换股价格 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标的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上交所无明确要求,深交所和中证报价系统要求不得低于前1日收盘价和前20日收盘均价的90%
换股期 发行结束日起12个月 发行结束日起6个月
投资者群体 面向所有A股投资者,吸引偏股,偏债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群体广泛 限定的合格投资者范围,针对流动性,收益性,信用资质等要求不同
发行场所 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 通过交易所发行转让
可交换债与其他融资工具的区别
股权质押 公司债
资金成本 融资成本约6-8% 根据信用评级差异较大,AA评级票息9%以上
融资规模 融资金额不超过质押股票市值30-50% 取决于公司本身的资产负债情况
期限结构 通常不超过1年 一般1-3年,无担保到期短
交易标的 限售和流通非ST股票,限售股票质押率较低 无
审批时间 银行一周,券商一周以内 通过交易所备案,3-6个月
信息数量 披露要求低,5%以上股东质押融资需要公告 信息披露要求相对低
债务融资需求对比 可交换债(非公开) 减持要求对比
偏债型 偏股型
票息成本约5-8%,如考虑中介费用略高于股权质押融资 票息成本约3-5%,后期换股后则无需继续承担
购资金额不超过所持股票市值70-80% 换股价格相对发行时的骨架有一定溢价率
一般1-3年,可通过调整换股期延长融资期限 一般1-3年,最短6个月后可进入换股期,其后换股进程取决于股价表现
流通股份,限售股均可,进入换股期无限售即可
通过交易所备案,3-6个月
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发行前进行股票质押办理时上市公司需进行公告,且仅需披露质押规模
核心要素:
基本条款:发行规模,票面金额
债券条款:存续期限,到期赎回价,票面利率,担保条款
换股条款:换股期限,换股价格
含权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提前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核心要素关注点:
换股价格与溢价率:影响未来换股可能性
票面利率与到期赎回价格:发行人可能承担的利息成本,非公开发行的流动性补偿
含权条款:发行人与投资者的保护条款赎回含权条款保护发行人/持有人利益:向下修正条款利于换股
风险点:
利率成本,对换股价格的诉求,信用资质对定价和销售的影响,产品流动性过低
再融资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对xx公司的理解
1.1 行业分析:行业概述,发展现状和趋势
1.2 公司解读: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分析
第二章:xx公司资本运作的方案
2.1 原则和策略:如何选择融资工具
2.2 各类融资工具介绍:非公开,可转债等
2.3 方案必选,适应性分析
2.4 推荐选择的方案进度和时间
第三章:投行介绍及优势
3.1公司介绍
3.2项目经验
3.3销售能力
3.4团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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