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及ABS业务解读
[if !supportLists]1.1 [endif]债券分类解析
按照性质:利率债和信用债
按照发行流通场所: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
按照产品种类
债券分类(WIND)
国债
地方政府债
央行票据
同业存单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定向工具
国际机构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
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债
可交换债
可分离转债村寨
债券分类(中债)
债券分类(NAFMII)
金融债:其他金融机构债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证券公司债
保险公司债
商业银行次级债
商业银行债
政策银行债
公司债:私募债
一般公司债
企业债:集合企业债
一般企业债
中期票据:一般中期票据
集合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一般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证监会主管ABS
银监会主管ABS
交易商协会主管ABN
政府支持机构债:汇金公司发行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
1.2主要债券品种情况:
主要债券品种情况:
监管机构:发改委
融资品种:一般企业债券
监管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成立时间需满3年,能够提供最近3年连审报告(一般不得使用模拟报表)
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
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企业集团任一企业发行债券的累计余额与该企业直接与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的累计余额之和,均不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平台企业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企业已发债余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利润足以支付其自身发行债券一年的利息
募投项目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可放宽至总投资的70%,可用40%补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或项目备案表,土地使用证(用地预审意见),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及关于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
平台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受发债指标限制。
2015年10月15日,企业债放开,升级发改转报5日,省级上报30日,主体或者债项AAA,有担保或者抵质押直接报创新品种(4个专项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市(沈阳,成都,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务,合肥,芜湖,青岛)直接报
适合企业:
目前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多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业类公司亦可发行产品类企业债券
一般债项评级在AA(含)及以上
发改委--永续债:
监管要求:
国家发改委创新品种,基本要求与一般企业债基本一致,可作为权益工具来核算,降低资产负债率;募集资金可作为项目资本金
适合企业:适合主体评级AA+,(含)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发行。
发改委—小微企业扶持债券
监管要求:
国家发改委创新品种,基本要求与一般企业债券基本一致
不受发债指标限制
募集资金需由商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投向地方小微型企业
需设立风险储备基金和政府风险缓释基金
适合企业:适合无发债指标企业通过发改委口径进行融资
证监会/交易所/机构间 -公司债券
监管要求:
适合所有公司制法人,但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分为大小非,大公募,小公募和非公开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采取备案制,无需信用评级,且不受公司净资产,净利润限制
募集资金用途较为灵活,可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适合企业:
适合所有公司制法人进行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出于降低融资成本考虑,建议低评级企业补充增信措施。
证监会/交易所/机构间 -可转换债券(非分离交易)
监管要求: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抵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40%
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适合企业: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证监会/交易所/机构间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
监管要求:;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适合企业: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证监会/交易所/机构间-并购重组债券
监管要求:
发行主体为公司制法人,但不包括沪深两市上市公司
采取备案制,非公开发行
不受净资产规模及净利润水平限制
仅可对合格投资者发行,且不得超过200人
募集资金需用于并购重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并购重组款项,偿还并购重组贷款
适合企业:
适合有并购重组项目的公司制企业
证监会/交易所/机构间—资产证券化
监管要求:
基础资产可以单项或多项财产,财产权利
基础资产需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且具有独立,真实,稳定的现金流历史记录
企业对基础资产拥有真实,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可合法转让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但ppp模式下的除外;以地方融资平台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因空置等原因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租金债权,待开发或在建占比超过10%的基础设施,商业物业,居民住宅等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收益权;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仅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无需担保,如有必要需提供差额补足条款,操作模式不同决定基础资产是否出表。
适合企业:
工程建设公司,城建公司,小贷公司,商业保理公司(非金融机构),汽车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非金融机构),有稳定中长期应收款的企业,水务公司,发电企业,高速公路,路桥,地铁,高铁,航空公司,轨道交通企业,港口,机场企业,工业开发园区企业,旅游景区企业。
证监会/交易所/机构间中期票据
监管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和偿债能力等无成文的硬性规定
实行余额管理,中期票据代偿余额不得超过企业经审计净资产的40%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中房地产收入(主要指商品房销售收入)占比不超过30%
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没有明确限定,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尚未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完全放开,发行主体需满足六真原则,并符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政策
公开发行
对于资质较好的企业,可以发行永续中票,类似于永续债
适合企业:
适合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尚未完全放开,在获批上具有较大难度
可配合银行承销授信不足的企业发行中期票据
证监会/交易所/机构间定向工具
监管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只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非公开发行
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规模限制
发行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简化,仅需向定向投资人披露信息
尚未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完全放开,发行主体需满足六真原则,并符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政策
适合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但对地方融资平台尚未完全开放,获批难度较大
证监会/交易所/机构间(超)短期融资券
监管要求基本与中期票据一致
适合企业
同上第一点
可配合银行承销授信不足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
债券发行市场化程度较高,远高于股票,因此债券市场销售能力与一级市场发行能力都很重要。
一般债券业务线条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及债券研究。
债券一级市场包括债券发行与销售,一般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部,债券成效不,企业融资部,资本市场部都会涉及
债券二级市场包括债券交易,一般证券公司自营部门,固收部门,资管部门都会有所涉及
4 资产证券化
4.1
企业或金融机构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的,可预期的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组合并以此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
资产池-----打包出售-----SPV----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4.2 全球化
4.3 发展历程‘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主要存在四个监管体系
银监会监管体系下的信贷ABS
证监会监管体系下的企业ABS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监管体系下的资产支持票据ABN
保监会监管体系下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除上述之外,还存在机构间的私募报价系统,北金所,银登中心等平台发行的“类ABS产品
4.4 各场所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类型分布
企业ABS基础资产类
营收债券:企业债权
租赁租金
基础设施收费
门票收入
等
信贷ABS基础资产类型
个人性质抵押贷款
汽车贷款
信用卡贷款等
ABN基础资产类
应收债权
票据收益
PPP项目债权等
5资产证券化项目实操
5.1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企业abs)
5.3操作流程
前期准备阶段(1-3周)
工作安排主要参与方
1签订中介及承销协议原始权益人,管理人
2现场尽调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律所,评级
3安排访谈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律所
4筛选资产原始权益人,管理人
申报材料准备阶段(4-8周)
工作安排主要参与方
1设计相关条款计划管理人
2完成计划说明书等备案文件计划管理人
3完成法律意见书,评级报告律所
4完成评级报告评级
5基础资产池现金流预测报告会所
6原始权益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融资情况说明原始权益人
7出具原始权益人对本计划的内部决议文件原始权益人
8出具增信机构的内部决议等增信机构
9内部合规审核计划管理人
备案审批阶段(9-13周)
工作安排主要参与方
1与交易所沟通,补充完善资料计划管理人,交易所
2回复交易所反馈计划管理人,原始权益人
3交易文件封卷计划管理人,原始权益人,中介机构
4取得无异议函监管机构
发行阶段(14-15周)
工作安排主要参与方
1专项计划的推广路演计划管理人
2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计划管理人
3投资者签认购协议并交款计划管理人,投资者
4验资会所
5募集资金划入原始权益人账户,计划正式成立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
6正式完成备案计划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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