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不同命
曾几何时,好像是去了舅舅那里以后,我也喜欢在台灯下编排文字。
那种离家的孤独感让我无所舍从,特别是两个表妹明明和我年纪相仿,可是她们生活的却像公主一样,让我惆怅万千。
每个星期天她们都是睡到自然醒,而我从来没有这样的待遇,在农村的时候,母亲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喊我起床,第一遍没起声音还能听,第二遍再没起,那声音就带着怒火了。
家里总是有干不完的家务,放不完的牲口。
但是城市就不一样了,做饭有电饭锅,喝水有饮水机,洗衣有洗衣机,家务一切程序化,省了很多人工。
有次星期天我从外面回来,敲了半天的门才开,原来是两个表妹在家里搞卫生,三个房间都铺着地毯,她们俩一个开着吸尘器“嗡嗡”地吸着,另一个趴在地板格上用抹布拼命地擦着,感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舅妈在边上心疼的不得了:“哎呀!今天终于享到两个姑娘的福啦!”
明明都是同龄的孩子,差别为什么会这么大呢!看来投胎真的是个技术活。
可是我偏偏不信命。
自从那天开始,我只拿了一台收音机搬去了地下室,在那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夏天有蚊子,冬天有老鼠,可我觉得那片天地很宁静,就在床上铺了一块隔板当做我的书桌,铺上信纸我就长篇大论了,我有太多想说的话无从说起,就让我倾诉笔端。
我自认为自己没有太多的文采,但是我努力呀!每天天不亮我就打开台灯,写上自己的感悟,
晚上下班回来我还是在稿纸上涂抹,每天把自己熬的两眼通红,心里还在美美的想,老天一定不负有心人,有一天我定会成功的。
三十年前的部分手稿
那年李春波的《小芳》唱篇大江南北,而我在单位,因为姓方,别人也小方小方地叫着,然后我也很应景地给自己的长篇小说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小芳》,就在我伤春悲秋时,舅妈突然郑重其事的叫我,晚上有个饭局,你去吧!
我长那么大,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饭局,有的只是看别人下过馆子,可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那天舅舅全家都去了,穿戴也特别整齐,舅妈让我也换上一件体面的衣服。
是在一家海鲜酒楼的包厢里,我去的时候,舅舅已经喝得满脸通红,见我去了,一边给我介绍,一边给我引见身边的那个小伙子。说是给表妹介绍的男朋友,让我认识认识。
原来是两家大人第一次见面,今天这个场合有点隆重。可我觉得我的出现有点不合适宜,只能傻傻地看着,说真的,那时我比表妹还大,没有春心荡漾的感觉,只觉得我还小着呢!还有好多事没做呢!
那个小伙子看上去个头不高,也算不上英俊,而且还有点瘦,和表妹完全不搭,表妹怎么就看上了呢?
后来才知道,那个小伙子刚刚空军学院毕业,分到舅舅的单位,和舅舅是同事,前途一片光明,有好事者就给他们牵了媒,
这正是舅妈求之不得的,女人做得好不如嫁得好。赶紧托人促成好事,这不正是子承父业吗? 一个女婿半个儿嘛!舅妈什么事都想得很周全。
原来投胎真是个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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