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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演绎法

浅谈演绎法

作者: 路有西东 | 来源:发表于2021-02-16 23:10 被阅读0次

    演绎法是人类日常生活的第二种逻辑形式,与“归纳法”相对,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是理性思维的主要用智方式。

    演绎法起源于古希腊。

    演绎法的最初形式为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

    大前提:所有人都会死。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

    演绎法的优点是能够保真。如果前提是正确的,那么结论一定正确。

    演绎法也有一个结构性问题:不能证伪。

    因为它的前提来自归纳法,所以,演绎法终极无效。

    欧几里德几何学、牛顿万有引力、爱因斯坦相对论等的创立都得益于演绎法思维。

    还有,我国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过程就是一种三段论式的演绎法思维方式。即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实,结论时判决结果。

    了解演绎法与归纳法,可以使我们的认知升级,更加理性、客观地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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