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到酒楼食肆用餐,你会发现他们喜用大器具盛菜,有时器具比菜量竟大出一倍,上五六道菜便堆满一桌,骤眼看来,炊金馔玉,敬客之意颇高。而清朝喜爱研究食学的袁居士对器皿提出独到见解,他认为:“大抵物贵者器宜大,物贱者器宜小。”
一味追求华丽大容器,致使后上的送菜往上累叠,夹菜得小心翼翼,用餐不为方便;又或匆匆夹走送菜,以腾出空间上菜,用餐实在不为自在。
现在很多网红餐饮店推出新奇菜品供客人拍照之用,但无法满足其胃口,逐渐演变成袁居士口中的“耳餐” “目食”,用他的话说:“不如碗中竞放明珠百粒”。
菜品之髓,源于其味,味现于掌厨人的心机:对食材的把控及烹饪的细致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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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居士的饮食态度便如此,“凡事不宜苟且,而于饮食尤甚。” 他认为饮食戒苟且。
依我看来,由各种酱料添加剂调配出来的味道无法媲美食材搭配烹饪出的和味;现代机器无法复刻出手工食材的口感;甚至某些连锁食肆厨房只用作加热半成品,其味道比较呆板,吃什么都好似同一个味道。个人而言,对比连锁食肆,我更偏向于老字号的苍蝇小馆,它有自身独特的风味。由此可见,味不可糊弄,烹饪得戒苟且。
饮食之苟且有时形同于浪费,曾有亲戚因一时之兴,买来两只小青龙,不懂其制作方法,也不向网络“请教”,最后草草用蒜蓉蒸,也没放尿,做不出其应有的鲜味,实在浪费。这最多称为“吃过龙虾”而不是“吃龙虾”,估计龙虾在泉下也含冤。
前段时间,看了一道紫金酱凤爪菜谱,作者是参照91版的《广东点心精选》制作,做法正宗,工艺繁琐,其中有一道工序是用醋和麦芽糖在水里煮开,把鸡爪泡在糖醋水里弯曲使其油炸时炸出金黄色。此外,炸好的鸡爪捞出来立刻放进冷水里泡最少一小时,使其体积变大。单看这两步骤,估计现在某些食肆为省时省本,悄悄使用双某水或某色素来代替,甚至买个半成品来加工,从而凤爪被贴上了“垃圾食品”标签,其缘于制作的苟且。因而,饮食之苟且会将营养化为不良。
我在想:一位厨师如果有强迫症又是个完美主义者,那ta必定是位好厨师。
在资本主义至上的饮食年代,假如能吃上从前工序繁琐的美食,何等幸福,这估计得亲自下厨苦练会来得更容易些。
PS:图片源于网络。
袁居士在《随园食单》开篇第一、二章分别撰写《须知单》《戒单》,以告诫后人。由此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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