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与心理》——易学哲学(5)
关于《说卦》,孔颖达说:“陈说八卦之德业变化及法象之所为也。”其内容主要是解释八卦的卦象和卦义。
前半部分讲八卦的形成和性质,并以八卦象征八种自然现象,以八卦配东南西北方位。
后半部分,是解说卦象和卦义,其解释可以说是对春秋以来筮法中取象和取义说的总结。
其中有“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顺性命之理”句,“道德”、“性命”连称,亦是战国后期的作品。
马王堆帛书本《系辞》中有今本《说卦》文,此传中的一部分汉初已存在。
帛书本六十四卦排列的顺序是基于《说卦》中的乾坤父母说。
其八卦方位说是:以震生出万物,配东方;巽絜齐万物,配东南方;离光耀万物,配南方;坤养万物,配西南方;兑悦万物,配西方;乾使阴阳相薄,配西北方;坎劳万物,为万物之所归,配北方;艮成就万物,配东北方。
《序卦》是对通行本《周易》六十四卦排列顺序所作的理论上的解释。
其中除对乾坤两卦主取象说外,对卦名的解释,大都主取义说。
如,以屯为盈,以蒙为稚,以需为饮食之道,以师为众,以履为礼,以泰为通,以蛊为事,以坎为陷,以离为丽等等。
依据取义说,此传认为,从乾到未济乃是一因果的系列,后卦因前卦而有。其对卦名的解释,多处取《彖》《象》义,当出于《彖》《象》之后。
《杂卦》取卦名相反之义,说明六十四卦乃三十二个对立面。如说乾刚坤柔,比乐师忧,革故鼎新,咸速恒久,剥烂复返。
《易传》和《易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传是对经的解释,但其解释,不是《易传》的作者凭空臆想的,而是战国以来的社会政治、文化思想发展的历史产物。
同《易经》相比,《易传》的显著特点是将古代的卜筮之书哲理化。
《易传》解经,就其对筮法体例的论述和对卦象和卦爻辞的解释说,都企图从哲学的高度加以概括。
儒家的伦理观念,道家和阴阳五行家的天道观,成了《易传》解易的指导思想。
《易传》实际上是哲学著作,有自己的理论体系,成为战国时期一大哲学流派,在易学史和哲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汉代以来形成的各种解易的哲学流派,都可以从《易传》中找到其思想的渊源。
《易传》的作者虽然属于儒家,但其观点并非只是来于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
这同儒家的大师荀子一样,其哲学思想反映了战国时代哲学发展的面貌,并非孔孟正统派。将《易传》的思想皆归之于孔子,是汉代尊孔论的偏见。
《易传》虽然是哲学著作,但它毕竟是解释《周易》和筮法的,又同占筮有着密切联系。
《易传》中有两套语言:一是关于占筮的语言;一是哲学语言。
有些辞句只是解释筮法,有些辞句是作者用来论述自己的哲学观点,有些辞句二者兼而有之。因此,探讨《易传》中的哲学问题,需要看到这两方面。
从易学史上看,对《易传》的解释也存在两种倾向。
一种倾向是偏重从筮法的角度解释其中的哲学问题。
如《系辞》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此是讲精气鬼神说。可是东汉经师郑玄则以筮法中的七八之数解释“精气为物”,以九六之数解释“游魂为变”。这种解易的倾向,后来被称为象数学派。
另一种倾向是偏重从哲理的角度解释其中的筮法问题。
例如《系辞》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其本义是讲揲著或画卦的过程,讲的是筮法问题。可是后来被许多易学家和哲学家解释为讲宇宙形成的过程,将其哲理化。
这两种倾向,都有片面性。近人研究《易传》,提倡经传分家,大方向是正确的。
但由此将《易传》中的问题,不加区别的一概视为哲学问题,似乎是同《周易》及其筮法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脱离筮法,抽象地讲其哲理,或者将本来是讲筮法的问题,说成是哲学问题,又未免抬高《易传》在哲学史上的地位。
《易传》论占筮的原则和体例,其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对卦爻辞的意义及其吉凶辞句的解释;一是论揲蓍求卦的过程。
《彖》、《象》二传的内容属于前一类的问题,《系辞》和《说卦》中的某些章节,讨论了后一问题,其对这两方面问题的处理,都体现了作者的哲学观点。
对卦象和卦爻辞的解释,《彖》《象》继承和发挥了春秋时期的取象说和取义说。
除此以外,《彖》又提出爻位说,即以爻象在全卦象中所处的地位说明一卦之吉凶。
爻位说,概括起来,有以下六点:
1.当位说
《彖》认为一卦六爻,各有其位,二四六属于偶数,为阴位;一三五属于奇数,为阳位。
凡阳爻居阳位或阴爻居阴位,称为当位或得位;相反,阳爻居阴位或阴爻居阳位,称为不当位或失位。
一般的情况下,当位的则吉,不当位的则凶,以此解释卦爻辞中的吉凶。
如,既济卦,坎上离下,初九居阳位,六二居阴位,九三居阳位,六四居阴位,九五居阳位,上六居阴位。此卦象六爻皆当位。
所以,《彖》说:“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以此解释此卦卦辞:“亨小,利贞”。
又如,归妹卦,震上兑下,二三四五爻皆不当位,所以《彖》说:“征凶,位不当也。”以此解释此卦卦辞“征凶”。
又如,未济卦,离上坎下,六爻皆不当位。《小象》解此卦六三爻辞“未济,征凶”说:“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2.应位说
当位说并不能解释所有的卦爻辞的吉凶,于是又提出应位说。应位是说,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其位相应。应位分有应和无应。凡阳爻和阴爻相应为有应,如初爻为阳,四爻为阴,则为有应。凡阳爻遇阳爻或阴爻遇阴爻则为无应,如二爻为阴,五爻亦为阴,则为无应。
一般情况下,有应则吉,无应则凶。如,大有卦,离上乾下,按当位说,此卦象五阳一阴,六五爻居于阳位,乃不当位,应为不吉利。可是,此卦六五爻辞却说:厥孚交如,威如,吉。”不当位,反而是吉,如何解释?
《彖》说:“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上下应之”,指六五爻与九二爻有应,所以虽不当位,亦吉。
以此解释此卦卦辞“元亨”。又如未济卦,六爻皆不当位,可是卦辞却说“亨”。
《象》解释说:“虽不当位,刚柔应也。”“刚柔应”,指初四,二五,三六皆有应。可以看出,应位说是对当位说的补充。
3.中位说
中位,指居上下卦之中,即二五爻位。
一般的情况下,虽不当位,但居二五之位,亦吉。
如,其解需卦(上坎下乾)说:“位乎天位,以正中也。”此指九五爻,既当位,又居中位,称为“天位”,即天子之位。以此解释此卦卦辞“亨,利贞。”所以后来解易者“以乾卦九五爻辞:“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为天子之占,称帝王为九五之尊。
4.趋时说
《彖》、《象》认为,卦象之吉凶,又因所处的时机而不同。如同居中位,不一定都是吉,适时的则吉,失时的则凶。
此即《系辞》所说:“变通者,趋时者也。”
《彖》解蒙卦(上艮下坎)卦辞说:“蒙,亨。以亨,行时中也。”中,指九二爻。此爻所以吉,因为得其时,即下文所说:“初筮告,以刚中也。”是说,第一次占问,则告之,此即九二居于中位之时,所以吉。过此时机,即第二次,第三次再占问,则是对筮法的亵渎,以此解释卦辞“再三,渎,渎则不告。”总之,认为不能因时而中,仍不吉利。
5.承乘说
一卦中临近两爻,在下者为承,在上者为乘。如果上爻为阳,下爻为阴,则为阴承阳,阳乘阴,此种关系为顺。如果上爻为阴,下爻为阳,此种关系为阴乘阳,阳承阴,则为逆。顺则吉利,逆则不吉利。
如,小过卦(上震下艮),震上艮下。上卦的爻象是六五乘九四;下卦的爻象是六二承九三。
所以,《彖》说:“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以此解释此卦卦辞“大吉”。
6.往来说
卦中各爻可以上下往来,由上到下为来,由下往上为往,以说明卦义及卦辞之吉凶。
如,随卦,兑上震下。就卦象说,震为刚,兑为柔。
《彖》解释说:“刚来下柔,动而悦,随。”
是说,上卦阳爻居于下卦二阴之下,成为震卦,以此解释震为动,兑为悦,下动而上悦,进而解释此卦辞“元亨,利贞。”可以看出,往来说是对取义说和取象说的补充。
同往来说相联系的,还有刚柔消长说。如《彖》解泰卦(上坤下乾)卦辞“小往大来”说:“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其解否卦(上乾下坤)卦辞“大往小来”说“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此是以乾卦为刚,坤卦为柔。泰卦内卦为刚,表示刚长,所以说:“君子道长”。否卦内卦为柔,表示柔长,所以说“小人道长”。刚长为吉,柔长则为不吉。
《彖》、《象》的作者追求其间的联系,是企图将六十四卦的内容逻辑化、体系化。这种逻辑化的企图,实际上是当时的社会政治和哲学思想发展的产物。
爻位说的指导思想可以归结为三点:
1.尊卑等级观念。
孟子曾把当时的社会关系概括为“五伦”,其中君臣、父子、夫妇,充分体现了尊卑上下的等级关系。
《彖》解家人卦说:“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这种家正而天下定的观点,同孟子说的“人人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矣。”是一致的,反映了战国时代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经济发展。为了维护贵族等级的隶属关系,思想家们都提倡尊卑有序,君臣父子夫妇各正其位。
这种观念表现在筮法中,即以尊者为阳,卑者为阴,阳居阳位则吉,阳居阴位则不吉,即《彖》《象》提出的当位说,卑者应顺从尊者,不能凌驾于尊者之上,此即承乘说。尊者要靠卑者侍奉,卑者要听从尊者的指挥,此即应位说的出来。
《彖》、《象》通过卦爻辞的解释,还讨论了如何王天下,平天下的问题,这正反映了战国中期以后社会政治发展的趋势。
2.儒家的时中观念。
中位说和趋时说来于孟子的时中说。
《彖》、《象》推祟“中道”,以居中为美德,以“中正”为行为的准则,以此解释筮法中的体例,乃儒家伦理学说流行的产物。
在战国时代,不仅儒家孟子讲趋时,兵家、道家、法家都讲趋时。
《彖》、《象》以能否“与时偕行”,说明卦爻辞的吉凶。也是同战国时代流行的审时度势的思想相适应的。
3.道家和阴阳家的盈虚消长观念。
筮法中的刚柔往来说和消长说,同战国时代流行的阴阳消息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彖》、《象》的爻位说,是以儒家伦理观念为中心,并吸收道家和阴阳家的思想而提出的。
在《彖》、《象》的作者看来,《周易》六十四卦如同一个社会,每一卦如同社会中一个单位,六爻如同其成员所处的地位或时机,阴阳卦画标志君臣、父子、夫妇、男女、君子、小人等区分。
卦爻辞的吉凶表示社会成员的遭遇和命运,按其伦理原则行动则吉,违背其原则则凶。
刚柔爻象的变动意味着社会各阶层势力的盈虚消长。《彖》、《象》的作者,可以说是按着当时的社会面貌,在易学史上,第一次将《周易》的内容逻辑化和体系化,其逻辑化的途径之一是爻位说。这种逻辑化,正是当时社会生活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
关于占筮的体例,《大象》则发展了春秋时期的取象说。即以八种自然现象解释八卦,进而解释卦象的义理。此传的特点,从哲学上看,是企图将天道和人道统一起来。
其对卦义的解释,前句讲自然现象,后句则讲人事生活教训。
如,其解师卦(上坤下坎)说:“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其解小畜卦(上巽下乾)说:“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这些体例,是以自然现象比附人事活动,但认为自然的东西和人的社会活动存在同一性,并把自然现象的互相关系摆在第一位,似乎是人类的政治伦理行为可以在自然界找到根据。
这种观点,对后来易学哲学的发展也有很大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此传对卦辞的吉凶没有解释,只是依据卦象和卦名,讲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守的规则。
六十四条《象》文成了生活格言和做人的准则,《周易》被看成是一部政治、伦理教科书。其中许多条是对孔孟观点的阐发,有的直接引自《论语》。此传可以说将《周易》伦理化了。
关于占筮的法则,《系辞》和《说卦》论述了以蓍求卦以及画卦的过程。
《系辞》提出的“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关于“大衍之数”,《系辞》又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系辞》大衍章曾说;“分而为二以象两”,又说:“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两”同“四时”对文。“两”象征天地。看来,“大衍之数”同天地之数是有关的。
丁俊贵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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