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作性博弈和性质是帮助你如何在博弈中争取更大的利益,而合作性博弈解决的主要是如何分配利益的问题。
合作的前提是互惠互利,拥有共同利益。
一次性博弈对参与者来说只有眼前利益,背叛对自己来说是最优策略;而重复性博弈中,参与者会考虑到长远利益,合作便变得可能。
只要重复博弈有次数限制,不是无限重复博弈,人们的选择都是相同的,都会选择背叛对方。
夫妻之间的共同爱好和兴趣越多,两人之间的感情就越牢固,家庭也就越和睦。因此培养两人之间的共同兴趣便显得非常重要。两人之间可以将自己的兴趣爱好推荐给对方,每增加一份共同爱好,两人之间边增加了一份快乐。
夫妻之间可以不理解,必须要尊重。
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
亚当•斯密在写完《国富论》之后,又写了另外一本非常重要的著作《道德情操论》,在这本书中,亚当•斯密强调: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就是说,亚当•斯密所谓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是要考虑道德因素的。
一群猴子代表人类社会,因为“碰香蕉”在为自己带来私利的时候,要损害他人利益,所以被视为“不道德”的。如果有人要去做“不道德”的事情,则会受到惩罚,这个现实被人们慢慢接受,并最终成为一种习惯。
有一些人利用制度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做出一些看似合理,但却违反社会道德的事情。这种情况带来的风险就是“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的存在依赖于主体责任的不确定性。比如,你很难判断对方受到的损失是来自意外,还是为了骗保险故意为之;你很难界定自己投资损失是因为市场行情不好,还是代理人的操作失误;你很难界定在一例失败的手术中医生的责任占到多大。这种主体往往自己有一定的权利范围,并且是在自己的权利范围之内活动。高一点低一点不容易被人察觉。
当竞争对手间存在较大差异的时候,实力弱小的竞争者要对实力强劲者先观察,了解对手产品在市场中的定位以及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要对自己情况和产品有清楚的认识,并制定出合理的经营理念,把自己产品的市场定位与对手错开,避免自己与强大对手的直接对抗,转而借助对手创造的市场为自己寻找机会。另一方面,自身实力雄厚的竞争者,如果确定竞争对手的实力和自己相差很多,那么就不必在竞争之初便耗费过多的资源和精力压制对方,只要时刻关注对方的发展,不对自己构成威胁即可。
有些人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整日里忙得团团转。有些人的工作状态则刚好相反,工作应付了事,总是一副清闲自在的样子。大多数时候,这两类人所收到的回报几乎等同,第一类人是“出力不讨好”,第二类人则是“不劳而获”。
努力做一只具有实力、勤奋工作的“大猪”是必须的。不过,在合适的时候,偶尔做一次借力使力的“小猪”也未尝不可,只要把握好“度”和时机即可。
在通常情况下,风险与收益之间是一种正比的关系。也就是说,风险越大,相应的收益也就越高。既然无法避免风险,那就不如早早冒险,以期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即使冒险失败,还有机会调整策略,重新应对。
博弈中的强者可以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这一有利条件,制定对自己有利的博弈规则,或是根据博弈的具体情况,在博弈过程中改变规则,以此给对手设置陷阱,引君入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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