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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人的书

读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人的书

作者: MAY聆听诗语 | 来源:发表于2019-06-02 15:19 被阅读0次

    (原创之313)

    一直惧怕看外国文学,觉得名字太难记,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却让我看得很投入,里面的情节和人物既奇特又逆转,有些叹为观止。

    书中以第一人称,讲述了我与斯特里克兰之间的故事。“我”是谁,一位初为作家、想融入高流社会的新手。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尤为喜欢:“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书或成功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都应该淡然一笑。”这才是写作者的一种合适的定位。

    书中的描述,描述环境、人物特点,还有语言,似乎很轻松,似乎有同理心,描写斯特里克兰夫人的那个章节,似乎是为后面的章节在打伏笔,漂亮女人嫁给无趣的男人,一个没有艺术功底的门外汉,怎样成为画家呢?我无从知道,也忽然发现直白的故事不如隐喻的情节,勾起读者往后看下去。

    至于作者毛姆,我喜欢关于他的介绍,人生经历奇特,优雅、老道、冷漠的人性观察者,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在他的故事中看到自己,这也让毛姆成为20世纪拥有最多读者的作者。他的后半生住在一座仙境般的别墅里,这也是很多人向往的老年生活。

    大部分人认为,一个人的天赋才华应该是有先天性的,后天的艺术造诣是很难培养的。但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却选择了这条难走的绘画之路,书中的“我”并没有参与很多其中的过程,是通过走访、转述,来将碎片化的点滴串联起来,也能完整了这个人的一生,我想这便是故事的魅力吧!

    我喜欢书中三位陪伴过斯特里克兰的女性,他的妻子艾米,被他抛弃后,选择开打字社来养育一对儿女,让自己精致漂亮,而没有沦为一名怨妇;他救命恩人的斯特洛夫的妻子布兰奇,她在爱上斯特里克兰之后,宁愿放弃优越的家境,甚至因此而舍弃了生命;而最终伴随他、支持他绘画的阿塔,只是默默照顾她,选择忍受和陪伴,直至一位天才的早逝。

    人的一生或许是因为有传奇色彩、有艺术追求,才会变得与众不同。追求自己的梦想,你会愿意有勇气去开启生死未卜、饥寒交迫的生活吗?40岁才开始学画,才开始四处流浪,这种为画而狂、为画而痴的精神,才造就了它的不凡。

    哪怕患上麻风病,哪怕穷得叮当响,只要能换来颜料和面包,他都会愿意去尝试。

    斯特里克兰是幸运的,他颠沛流离的一生中遇到了很多贵人,让他从病痛中走出来,能全心投入绘画之中;他又是不幸的,他的才华直至去世才被世人知晓,没有衣食无休、绘画工具齐全的他,只能在四面墙壁上创作,又最终选择烧毁,这份狂热又自虐式的选择,构成了独一无二的他。

    书名《月亮与六便士》,一直读到最后,也没有找到包含有月亮或六便士的章节。原来是因为一个书评,“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这是种理想与现实,艺术与生活,自然与社会的反差,让读者在感慨人生无常的同时,也多了对有异样选择的人,一种膜拜或者感慨。

    如果你是我的传说,如果匆匆过客也能创造传奇的话,让我们用开放的眼光去看待他们吧!

    毛姆三个月完成一部长篇小说,个性不一的人物,依次闪亮登场,依次由道听途说变得扑朔离奇。或许我们也能像毛姆一样,去书写人生剧本,去改写人生故事;或许剧本里的主角有你,或许也有我……

    译者在书中末端写到: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1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

    生活的意义,多么令人寻味,愿我们都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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