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卵

作者: 半味 | 来源:发表于2016-12-01 01:37 被阅读0次

    01

    虫卵

    昏暗的房间,沙发,地板,衣物,食物,餐盒,饮料瓶,一片凌乱。只有电视机闪烁的光以及模糊纷杂的声音,一个女人坐在电视机前,挺直着身体,呆呆的看着电视机,像一个木偶一般,缓缓的她转过头,机械的动作似乎能听见脖子里某根牵引绳的响声。

    慢慢地,她转过来了头,那是一张布满虫卵的脸,有些破卵的虫子正在她的脸上挣扎,甬动。

    漆黑的夜晚,一个独行的女人在街上走着,已经是冬天,风吹着地上的纸屑四处翻走,白天热闹的巷子现在只剩下小摊小贩收市之后的垃圾,街上只有寥寥几个行人,这个女人个子高大,在南方的小城里这样的女人并不多见,她提着一个包裹,缩紧了身体,慢慢的朝一个垃圾桶里走去,然后扑通一声,把什么东西扔了进去,随后就消失在夜色里了。

    02

    “我可以把头埋在水盆里一分四十五秒。”阿咩有一次抽烟的时候靠在墙上,漫不经心地对我说,“然后我就感觉身体在慢慢烂掉。”她手腕处纹着的一圈纹身,让她看起来有些不羁。我不知道怎样接她的话,就笑着看着她,她也笑起来,“神经啦,你这么看我。”然后我们俩掐灭烟头,她上楼回家,我去买夜宵。

    虫卵 跟阿咩识得是在一个落雨的傍晚,我刚开完会,市郊死了一个女人,死的奇怪,到处都很完好除了脸,血肉腐烂,里面爬满了透明的虫卵,听说是一种蜗牛的卵,会上让我们加强安防工作,看了几张照片,感觉有些作呕,于是我下来买烟抽。
    从所里出来,走上五十米有一家小亭子,我没有打伞,远远的看见一个女人,穿着高跟鞋,腿极瘦,一身贴身衣裙,因为和照片里死掉的女人穿的差不多,黑色的,衬的身材不错,所以我记得清楚。明明她开始离亭子比我远,却被她三步并两步,赶在前面。那天不巧,我们抽同一个牌子的香烟,店里却只剩最后一包,同时我们又一起要买火机,真是很巧。后来她买了烟,我买了火机。我识得她叫阿咩,她识得我叫阿佑。  

    再后来我就没有在买烟的时候遇见她,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她在我片区里的一个巷子里抽烟,天色很晚,她蹲在地上,我一眼就能看到她胸底。她抬头,发现我看她,站起来给了我一个鄙夷的眼色。

    “警察也会这么无聊么?”

    “警察也是男人嘛”

    “是男人,那就都很好搞定罗。”她笑了,眼睛里的神色带着若有似无的挑衅。

    “是啊,不过要等我抓你的时候,你才需要搞定我,现在不需要啦。”

    后来我知道她家就在这一片,很奇怪我都没见过她。

    “为何我以前都没见过你。”

    “因为我是晚上上班啊,”她戏谑的看看我“最近失业来的,所以你才见到我的。”

    这种话,再加上她一贯性感的穿着,的确让我有点想歪,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你知道我是警察,你不怕我抓你啊。

    “没关系啊,你说你也是男人的嘛,你不抓我,我怎么好意思搞定你呢?”她看我很窘迫的样子,又自己把话接下去了,“玩笑啦,我才搬过来不久的。”我们闲聊了一会,然后就告别了,走的时候她对我说:“这个地方抽烟不错”我嗯了一声,看她掐灭了烟,走出巷子,进了对面的楼。不知道为什么,我盯着那儿发了一会儿呆,从此以后,我们就有了默契似得,总在那里见到。

    经过好几次的偶遇,我对阿咩的认识就从一次次闲谈中穿成了一个模糊的整体。她是个孤儿,一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外地摄影,给杂志撰稿,自由工作者,现在在家休息,没有男朋友。

    阿咩说她的名字是自己取的,因为觉得好听,很软萌,大概没父母就这么点好,可以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我的名字叫张士佑,很普通的名字,大概全国有很多个张世佑,张士友,却没有几个阿咩。

    人一旦形成了一个习惯就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不知道别人是怎样,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我记得我小的时候爱吃一家米线,从此我每天早上都要去那里吃一碗,虽然店里也有肠粉面条灌汤包,可是我每次都会想点一份米线,就算脑子里明明想着明天绝不要再吃米线了,去了店里,还是会忍不住点。好在习惯也不是不可以改,有一天,那家店关门了,我也就慢慢忘了对米线的偏执。

    就像我的前女友,有一天,她提着行李箱走了,关上了门,我也慢慢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除了改不掉每天煎两个荷包蛋,最后只能扔掉一个的习惯。有时候看见垃圾桶里的荷包蛋,我会有点恶意的觉得是她死掉了,我给她的祭品。

     不知不觉,跟阿咩的隔三差五偶遇就变成了习惯。直到有一次,她来得有点晚,我正准备走,她来了,衣服领子上被撕裂一个口子,头发有点凌乱,脸上似乎有点红肿。我没问她怎么了,掏出一根烟给她点上火,抽了一会儿,她突然对我说:“我饿了,请我吃点东西。”

    我们去吃了烤串,老板早认得我,见了我,连声招呼,看了阿咩一眼对我说:“来点腰子呗,这身条,你不得好好补补。”阿咩笑着,不知何时挽住了我的手臂,对我说,“还是得补补。”我连忙拒绝,我是惯不爱吃那种又骚又腥的东西。她话一说完,老板就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光看着我,叫我哭笑不得。

    我见她点了一双鸡脚,一些素菜,也并不很饿的样子,菜上了,我拿起鸡脚,用刀剔除脚趾,她以为我要吃,一时间竟有些神色紧张,这样的阿咩,我从没见过。我弄完递给她,她有点迟疑地接过去,慢慢地吃起来。吃着吃着,她的肩膀就开始颤抖,我很怕见到女人哭,以前她总是跟我歇斯底里的发火,我就只能默默抽烟,然后她就开始哭泣,就像阿咩这样,无数次她哭完就要走,我除了紧紧拉住她的手,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即使我知道太用力,我们的手都会痛,但除了这个我什么都不会。现在依旧如此,我没办法安慰她,连一句你怎么了也问不出来。就默默的抽烟,放了一包纸巾在她手里。过了一小会儿,她用手捂住脸低下的头,竟传来一阵笑声,叫我晃神。她抬起头,竟然是笑的模样。

      “你这种人,果然很傻。”她嘴角在笑,眼睛却很朦胧。

    我有点愠怒,说不出来为什么,好像触及到了我的痛处。我没有说话,哦了一声,女人总是这样,简单的事情非要弄得很复杂,既然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为什么还要兜兜转转呢?

    吃完了,阿咩问我:“你几点下班?”      

    “十二点,交岗后就下班了。”

    “你住的远吗?”

    “不远,杨家湾那里。”

    “我等你。”

    作为一个成年人,我意识到今晚可能有所不同,她会去我那里吗?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我是不是还有什么东西没扔。但我却鬼使神差点了点头,她回了家,我看了看表,十一点了。我心不在焉的走了一圈,和同事交接。在这段时间里,我看了五次手表。

    等我走到巷子,我看见她站在那里,不怀好意地对我笑。她换了一身衣服,梳理了头发,妆容清淡,今晚的她看起来格外不同。

    我们一时间没有说话,她同我一起取车,然后开车回我家,路上经过一片红灯区,一片按摩房里亮着粉色的暧昧的灯光,她推推我:“你怎么不去抓啊。”

    我笑笑,“那怎么忍心,大家都出来做事的嘛。”

    她也换了一副妖冶的表情:“是哦,我这也算出来做事了,老板。”

    “你要是出来做事,我肯定抓你的。”

    “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因为你肯定迷住好多男人啊,社会危害较大。”

      阿咩听完我的恭维,咯咯地直笑,她的笑声毫无心计,让我也忍不住笑了,似乎和她在一起我变得油嘴滑舌,能言善道了起来。也许这就是荷尔蒙的作用,让求偶期的雄性忍不住喜欢表演。这种行为,如果得不到回应的话,看起来应该特别蠢吧。  

     我家在三楼,没有电梯,老式房屋,感应灯也坏掉了,她似乎怕黑,视力也不好,就跟在我后面,捏住我的衣角。到了门口,我开锁,开灯,她站在玄关,不说话对我家里四处看。

    她换了鞋子,要了水喝,我只有水和啤酒。就坐在沙发上,看我茶几下面摆的一堆碟,我有轻微强迫症,摆的碟必须朝同一个方向,以前她每次回来,都喜欢乱丢乱扔,我总跟在后面捡,一天没东西可捡了,反而单调起来。

    “你口味这么重的,人肉叉烧包?”她拿出一张,“黄秋生好帅的,又帅又阴森的。”

    “现在还有卖碟的么?你家里有dvd呢?”她又问。

    我坐在沙发另一边,一边抽烟,一边看她翻找,一边漫不经心的敷衍。她弄得很乱,没找出一张,然后也没收好,就对我说:“我想洗澡睡觉,困了。”

    我带她去了卫生间,教她放水,然后叼着烟收拾她弄乱的东西,女人都这样么,喜欢搞得好乱,然后撒手就走么。不意间,我撇见她拿换洗衣服后,未关住的包包,里面露出安全套的角。听见浴室里哗哗的水声,我的心就像冬天之后要下第一场春雨时,打了一个震雷。

    一个男人,一般从三五岁左右知道他和同园小女生是不同的,十几岁就开始性幻想,十八九体会到性爱的滋味。然后呢,大概就像抽烟,不抽也不会死人,可是半夜也总是睡不着。我已经有两年零三个月没有性生活,久到我都觉得我快要残废了。我也可以去那些粉红灯底下找一个女人,但女人的肉体没有灵魂,大概和猪肉也没什么分别。听同事小刘说的,猪肉的感觉最接近女人,我们都叫他小撸来着。感觉挺可悲的,男人,一生都被下半身支配,求一块感觉最好的猪肉,我觉得自己的想法挺搞笑的,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呢,这么猥琐。”阿咩洗完了,擦这头发出来,我刚好收拾完,她走过来坐在我旁边,衣领开的很低,头发丝滴着水,混合着沐浴液的香气。她笑着看着我,问我要吹风机。

    我伸手从她面前绕过去,拿出扔在沙发角落的吹风机,距离最近的时候我能听到她的呼吸声,她微微向后仰了一下,看得出来,她有点儿紧张。

    我去洗澡,她坐在那里吹头发,吹风机声音很大,我在卫生间似乎听到她在跟我说话,我应了几声,她也没回答,估计是没有听见。

    等我洗完,她不见了,我打开卧室门,见她似乎睡了,正要关门,她软软地问了一句:“洗完了?”我嗯了一声,走过去,看见床边柜子上有一本书摊开着,似乎是我很久以前买的《昆虫记》,摊开的一页是关于萤火虫的。

    “你喜欢看这个?”      我问她,毕竟我很少见到喜欢昆虫的女生,我的前女友只要见到一只蟑螂都会炸了毛一样满世界乱窜。

    “没有,随便看看而已,我比较喜欢鱼,我有一缸热带鱼,”她自然地往我怀里蹭了蹭,“我喜欢这种不需要照顾还好看的东西。”  

    我的身体开始燥热起来,手在她的腰间游走,她的身段果然是极好的,没有一点赘肉。模糊中听到她说:“把灯关了吧。”

    我听见窗外似乎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了。

    好久我都没有睡过一个这么好的觉,等我醒来,身边已经空无一人,我睡眼惺忪的爬起来,看见她在给我做早饭。她转过头,笑着对我说:“你醒啦,快来吃饭。”然后娴熟的从锅里端出两个煎蛋。一瞬间,感觉时间倒流恍如隔世。

    等我出来,已经有一份培根三明治,一个煎蛋,一杯牛奶摆在桌上。她喝着牛奶,大口咬了一角三明治,样子很可爱。

    我突然想起昨晚我洗澡时她叫我的事情,她说:“没有啊,你听错了吧。”

    吃过早饭,她说她要回家取点东西,她临时收到杂志的邀约,请她去台湾垦丁拍摄一些潜水照片,做旅游宣传,可能她明天就要走。      

    我开车送她,快到她家门口的时候,我有点舍不得,总感觉这次分别,让人不安。难道我是有了心理阴影,我嘲笑自己,离上班还有两个小时,本想去阿咩家里坐一坐,她说她家里太乱了,要收拾过才能进人。况且她忙着收拾行李,也没时间管我。

    我只好作罢,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似得,有点儿赌气地走了。

    只是我不知道,这一走,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阿咩。

    03

    阿咩离开后的一个星期,都在下雨。我等了五天才决定给她电话,但是电话已经显示空号。这是我第一次给她打电话,也是最后一次。

    我现在才发现,我对她其实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她工作在哪家杂志,不知道阿咩是不是她的真名,不知道她的电话,甚至不能确定,她是不是真的住在这栋楼。

    我抬腿想要进楼时,我犹豫了,我要挨个去问吗,问到了又怎样,如果她有心躲我,我又何必自讨没趣呢。

    时间就这样慢慢流逝,大约两周后,我们那件离奇的女尸案件有了新线索,女尸脸上的虫卵被鉴定是水蜗牛的,这种蜗牛是台湾特有种,以腐殖物为食,多是由水族箱中的水草带来的,繁殖能力强。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那天,阿咩跟我说的话,她喜欢热带鱼。

    女尸的身份被确认了,是一个杂志的专栏作家,很不巧这个杂志就是和阿咩一直有约稿同一家。

    如果到这里我还认为是巧合的话,还有一件事我就不得不把阿咩和这件凶杀案联系在一起,那就是我想起来,阿咩当时在我家看得那本昆虫记,她刚好翻到的关于萤火虫的那一节内容,一下子撞击到我的脑海中。那一页写的是萤火虫如何捕食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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