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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相逢的他乡之客

萍水相逢的他乡之客

作者: 八橙 | 来源:发表于2017-03-04 23:43 被阅读0次

    (一)

    南乡之荷

    她的出现很神奇,令人惊叹又不可思议,像满塘的荷花在一夜之间盛开,等待着清晨的阳光,绽放所有的美。

    此时是夏天,南乡大学里的荷花已经开满了池塘,微风吹过,荷香四溢。

    我骑着单车驶过荷花塘边,突然手机铃声响了一下,掏出一看,我靠,吓得我一个紧急制动加人仰马翻,滚出两米开外,我躺在地上不想起来,旁边的车轮冲着我转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次鼓起勇气拿起手机来看:

    亲爱的八橙先生,恭喜您通过XX公司的面试,公司决定录用您为XX岗位一职…………

    我一边哭一边笑,一边把嘴巴边的泥巴嚼了嚼,嗯,和冰镇西瓜味道一样,还有一点西瓜子呢…………

    我正准备起来拍拍屁股欢呼雀跃的时候,一抬头,我看见了这一生中从没想过的画面:一个带着微笑的姑娘,站在我面前,一边手藏在背后,另一只手伸到我面前,带着荷花的清香……

    此时此刻,那只手离我只有0.01公分,我的眼睛和脑子飞速乱转,无数狗血剧情在我脑中闪过……

    美女救英雄,白富美爱上穷屌丝,蓝色生死恋,人鬼情未了……

    然而,一句话打散了我所有的想象力。

    “橙子君,还记得我吗?”

    我若有所思,随后惊诧万分。因为我知道,只有一个人会这么叫我。而那个人,离我有400公里,目前居住在号称山水甲天下的桂林。

    我打死也不会想到她会出现在南乡大学里,更不会想到此时她像忍者一样闪到我面前。

    我努力让冷静下来,毕竟,在美女面前不能失掉绅士风度,我咽下“冰镇西瓜”,还是免不了吃惊地问:

    “你是……大方,那个弱弱的大方?”

    “原来你记性好着呢”

    天啊!真的是她?

    是不是刚刚太兴奋,导致突触小体活跃,释放神经递质过多,持续作用于突触后膜,出现神经幻觉?

    我揉了揉眼睛并掐了掐大腿,确定不是撞坏了脑子而出现了幻觉,我再次定眼一看,她真的是个人,很真实的一个人,清秀的五官,小麦色的皮肤,栗色的长发柔而亮,小眼睛里藏着我能伸出手的期待,看起来自信又含蓄。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她。

    第一次,是在六年前。

    (二)

    她叫大方,复姓弱弱。

    这名字没听过是吧?因为这姓和名是我起的,说起来她该叫我一声爸爸。

    在我的印象中,她是那种能被三级微风吹走的人,瘦小得可怜,而如今,已亭亭玉立,气质非凡。果然是小女初长成,深闺人不知。

    六年前,我命悬一线,她救了我一命。

    说起来也算是巧合,有次小明叫我去爬山,那时我还是三好学生,爱读书,恋题海,然而效果并不是很好,差点抑郁而终,想来有机会就多出去活动,便应邀前去。

    那座山名为将军山,传说是纪念一位古代将军而得其名,是我们县城里的人常去爬的一座山,当然我也去好几次,每回登顶,便诗兴大发,都想吟一回诗,装一回X。

    我记得是在晚上,天不算太黑,一路上还是太阳能灯,从远处看,倒像星光的蛟龙醉卧在山底与山脚之间。

    我最初以为小明只是想登高望远,抒发情感。

    没想到啊没想到:

    千辛万苦来登山

    原来应邀见故人

    摇头晃脑想跳崖

    不料他山遇故知

    这小子,原来跑来看美女了,据说是他的初中同学。名字我记不清了,路上我感慨万千,痛彻心扉,悲痛欲绝,以为坐实了某种照明用具,当时就想,一到山顶,纵身一跃,以表决心。但死之前,我要做诀别诗一首,好让后人缅怀纪念,名儿我都想好了,就叫《登高》:

    山青水秀识林涧,

    莫学吾辈之前车。

    河山千万水随流,

    从此青山无游人。

    当时心里美滋滋,此诗定能万人传颂,流传千古呀,男人看了会沉默,女人看了会流泪,他们只能仰天长叹:天妒英才。

    咳咳…………

    逼装够了。

    回到正题。

    小明约她在山底碰头。

    有道是:

    哀莫心死意已绝,

    不料死草遇春风。

    本是陌路过客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在山底碰头,一看,哟,两个小姑娘,羞羞答答的,作为一个青春热血的少年,当时完全没多想,只想跑到山顶,路上,不记得话匣子怎么打开的,山腰到山顶,山顶到山底,滔滔不绝,当然,都是我自己吧唧吧唧说一推,内容太多又少儿不宜,我只模糊记得一段对话。

    “哎,你叫什么名字?”

    “不说,说了你也不记得”

    “本人记性好着呢”

    “那,你叫什么名字?”

    “不说,说了你也不记得”

    “本人记性好着呢”

    多年后,我为这句话打了自己一巴掌。

    下山回来以后,我也差不多忘记了这事。

    不久之后的一天,我登录QQ,看到一个好友添加申请,备注:大方。

    当时激动万分,完全没多想,毅然决然地拒绝了申请,拒绝理由是: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记住故事的开始就好。

    多年后,我为这个理由得到了一巴掌。

    后来,她再也没在好友申请列表里出现过,从我的世界销声匿迹,就像街上相互偶遇的两个人,有过一次深情对视,只是,再也没见过。

    我也渐行渐远地忘记,如同车窗外的风景,一遍一遍地更新,再也看不到相同的风景,当你奋力回头记住它时,它已变成下一道风景,那时你才知道,青春里所有的美好,都已经回不去了。你能留住的,只是泪眼婆娑。

    (三)

    时间的车子继续向前,故事依旧长满天涯海角。你期待的美好,有时会像小草,等待着春天,春天一到,就破土而出。

    你以为想见到的人再也见不到,就像你以为,第二份半价的冰淇淋,你会吃不完。

    三年后的某一天的某一个无聊的夜晚,我在QQ上猛然发现一个沉寂多年的四人聊天讨论组,发现的原因我得说一下,这个讨论组的名称比较特别,叫“四大神兽”,看完我差多吐血当场,什么不叫四大禽兽?我进入的讨论组很多,平时要是没有什么信息发过来,要不是今晚无聊点开,我打死都不会知道,早已记不清什么时候被拉进去,急忙翻开聊天记录一看,我愣了一下,时隔三年,我再次看到了三年前我拒绝好友申请的那个头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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