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追风筝的人》
1.
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追风筝的人》,面市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之间,关于人性的背板与救赎的故事。
我从书架上再次取下这本橘黄色的书,翻开柔软的纸,第一章的第一段话就昭示着这本书回忆忏悔的本质。
书中主角阿米尔从旧金山再次回到阿富汗寻找救赎,回忆哈桑时,却发现自己都快忘记了那张脸,感慨“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
但其实时间只是腐蚀了往事,我们在经历的过程中,那瞬间迸发的情绪,也许恐惧、也许悔恨、也许难过、也许欣喜,永远记忆犹新。
阿米尔虽然忘记了细节,但哈桑带给他的感觉情绪却真真切切地刻印在他脑海里。
就像,我们记得第一次去上学时候哇哇大哭的恐惧,但是却不记得那天我们穿着什么衣服;我们记得被父母惩罚责骂时的伤心,但是却不记得我们到底因为什么事情而触怒了他们;我们记得高考之前伏案学习的疲累,但是却不记得我们当时奋笔疾书的是哪一套习题。
长大后,旧事被埋葬在时间的长河里,被奔腾的河水冲刷得体无完肤,剩下无数白骨支撑着我们往日的回忆。
2.
我们被时间的长河推着往前走,丢掉往事减轻自己的重量,以为可以轻松地到达终点,无意低头却发现它们攀附在船底,等待着某个契机,回到船上。
我们得承认,往事,是丢不掉的。
2008年2月14日,我偷偷藏了一盒巧克力,具体是什么牌子的,已经忘记了,但记得是牛奶夹心的。
我喜欢那个姑娘一学期了,那天早上刚好她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扫地,我鼓起勇气,装得若无其事,走到她面前,巧克力递给她。
姑娘被惊得不知所措,班上的同学全都围在窗户边,开始起哄。渐渐地,姑娘整个脸都红了,我满心以为我将成功把到第一个女朋友,谁知,姑娘却丢下笤帚,跑了。
我手里还拿着巧克力尴尬地飘在半空中,直到身后传来班主任的呵斥,围观群众一哄而散。
转过头,就看到姑娘一脸绯红地站在班主任身后,我就知道,巧克力要被没收了。
时至今日,我早已忘记那位当年心心恋恋的姑娘长什么样子,也忘记我是出于什么理由才喜欢上她,但是我却清楚地记得,看到她的时候,心脏突然加速跳动的感觉;记得将巧克力递给她时,紧张到死却故作镇静的感觉;记得被通报批评,却仍然觉得此举不负人生的感觉。
看,即使往事已经面目全非,但是它们仍然留给我们可以触摸的痕迹。
3.
不管是阿米尔在童年留下的后悔愧疚,还是我们在年少时爱上一个人后经历的喜怒哀乐,都是陈年旧事被强制埋葬后,重新活过来的生命,是一个个泛滥着金属色的齿轮,组装成“人生”这部机器。
我们的脑袋被分成了一块一块的区间,里面分装着纷繁复杂的陈年旧事,它们被贴上不同的标签,装进不同的柜子,有的柜子我们常常打开,有的柜子我们早已遗忘。
但,真的遗忘了吗?
欺骗自己“早就忘了”的往事,才是扎根最深的记忆,在旁人问道:“你还记得吗?”,你马上一口否定:“不记得了。”
在别人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迅速翻找脑海中柜子,在别人回忆这件事之前,第一时间感知到他们想知道什么。
所以,不是忘了,是记得深刻。
既然如此,那埋葬往事本身就没有了意义,这个仪式不过是昭示给其他人的,那宣告对我们而言,是标志着不可泯灭的记忆。
埋葬了陈年旧事,却无法摆脱陈年旧人,无法挣脱内心的枷锁,我们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放在角落,不去触碰,它们却真实而确切地存在着,不经意地回首、无意识地顿悟,都会看到它们落满灰尘的样子。
往事不该被存封,我们应该剥落它们斑驳的外衣,直视它们,看清它们的血肉,正视自己的心魔,在灵魂深处得到救赎。只有这样,当它们再次倾巢而出的时候,我们才可以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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